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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核心意义

 卧守净土 2014-12-08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公安边防部队和广大官兵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治边防建设指明了方向。公安边防部队是实施国家法律的重要力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就是要把握精髓、领会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坚信、坚持正确的道路方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遵循法治普遍规律,又符合国情实际,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公安机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信念追求。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主要力量,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肩负着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必须不断加深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领会和理解,将正确的执法思想、先进的执法理念与高效的执法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抵制和摒弃错误的法治观念和法治导向,真正厘清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我们必须坚信,只有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公安边防部队在新时期开创新局面的发展契机。近年来,公安边防部队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引领下,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从2008年探索,2009年启动,2010年至2012年按照三年规划推进,到近两年狠抓强制达标项目落实,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边防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安边防部队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执法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执法管理体系初步建成,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得到了提升。可以说,公安边防部队持续不断地部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与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是完全契合的,各级多年来的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积极发挥着正能量,为加强边防法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当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牢牢把握发展契机,坚定不移地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边防管理和执法工作

  坚持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公安边防部队和广大官兵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各级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以法治标准开展工作,把一切工作放在法律天平上去考量;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不能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把宪法、常用法律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的学习内容,把法治边防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要充分发挥执法服务队的功能,服务内容从单纯业务向多元拓展,使之成为“依法治国”理念的传播机、扩音器。

  坚持以法为本、依法治边,完善边防立法和执法机制。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边防,要更加重视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全力配合推动《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立法,解决制约边防管理和执法的上位法问题;继续推动《广东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立法,对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简政放权、加强服务与监督的要求,对立法文本作进一步修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将我省边防治安管理的权限、程序法定化;根据职能权限列出权力清单,明确边防职责定位,在边防管理和执法过程中,既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履行好自身职责,又不能越权、越位代替其他部门执法,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严格控制非警务活动,把那些边防依法不应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交给其他职能部门管理;要根据新法新规,清理现行制度规定,按照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职责明晰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裁量基准,确保执法活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忠诚履职、严格执法,创新和改进边防管理工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公安边防部队而言,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使人民群众感到信服和安全,使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以确立和维护,最为关键,最为根本。要始终保持对边境沿海地区突出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紧紧围绕严重影响边防辖区社会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案件,以及政府、群众反映强烈的毒、赌问题,从提高情报工作质量、打击现行、深挖团伙、加强管理整治等方面下工夫,全力压减这类案件的发生,这是树立公安边防部队执法权威的最根本措施;要找准国家安全、边防治安管控与当前各地边境沿海经济大开发的契合点,探索半封闭或者开放条件下边境管理的新途径,创新一线管理模式;要改进海上边防治安管理模式,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盘活资源,着力形成执法合力;要切实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研究,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要加强警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坚持法治思维、法治追求,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能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关键在于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公安边防部队开展队伍建设,要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按照面向实战、讲究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常态化的执法培训和实效化执法考试制度,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是否遵守法律、能否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执法资格等级与任职、晋级挂钩,规范和倒逼广大官兵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健全从政法专业干部中发掘和保留人才机制,建立分层次、分岗位的培养体系,注重个体发展与整体建设相结合,让更多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人员一展所长;整合人大、政府、检法、院校及部队内部法律专家资源,建立法律咨询委员会或者聘请法律顾问,为释疑解难提供支持。

  坚持加强监督、巡查把关,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要细化裁量标准,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重点围绕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要建立和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围绕决策主体是否合法、作出决策过程是否正当、决策结果有无法律风险等进行评估,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等手段,强化对执法全过程的跟踪;要充分发挥法制、纪检、督察等相关部门的合力,提高监督针对性,尤其要强化人、财、物的监督,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移,从对结果的监督向对过程的监督转变;要改进基层法制员工作制度,可试点向派出所、侦查队派驻专职法制员,增强监督效能。

  坚持人本导向、多管齐下,加强依法履职的保障支撑。始终牢固树立“三个第一”思想,下大力气解决好基层人、财、物等保障性问题。要着眼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动财政部相关文件落实,努力将边防派出所办案办公经费全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对纳入预算的经费,坚持足额拨付到位、专款专用;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的支撑作用,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要求,把信息采集作为信息化应用的基础性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提高网上追逃、网上破案的能力,实现精确打击、精准防控,提高效能;要坚持为官兵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建立完善执法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支持理直气壮地执法,严厉惩处阻挠、妨碍执法和诬告的行为,坚决打击暴力袭警的不法分子,解除一些官兵“干多错多”、“不敢为、不想为、不主动作为”的思想顾虑。

  (作者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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