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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日宣战布告

 有夢就好zgm 2014-12-10

历史背景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展开了全面性抗战,中日之间已完全处于战争状态,但国民政府仅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并未正式对日宣战。
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空军突袭珍珠港,美太平洋舰队遭受重大损失。12月8日,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对日本宣战,英国也宣布同日本处于战争状态。太平洋战争爆发。12月9日,国民政府随即发布《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正式对日本宣战。
根据国际法规定,“战争使得交战国的条约失效”,所以,1895年中日间签订的《马关条约》从此时起已经废止,日本对包括台湾澎湖列岛在内的中国领土的占领已经失去了法律依据。中国政府还郑重声明,中国将“收复台湾、澎湖、东北四省土地”。但是,中国政府实现收复台湾是在二战胜利之后。

宣战书

  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
(1941年12月9日)
日本军阀夙以征服亚洲,并独霸太平洋为其国策。数年以来,中国不顾一切牺牲,继续抗战,其目的不仅在保卫中国之独立生存,实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维护国际公法、正义及人类福利与世界和平,此中国政府屡经声明者也。中国为酷爱和平之民族,过去四年余之神圣抗战,原期侵略者之日本于遭受实际之惩创后,终能反省。在此时期,各友邦亦极端忍耐,冀其悔祸,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维持。不料强暴成性之日本,执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诸友邦开衅,扩大其战争侵略行动,甘为破坏全人类和平与正义之戎首,逞其侵略无厌之野心。举凡尊重信义之国家,咸属忍无可忍。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主席 林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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