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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民营医院最高可奖励2000万元

 haosunzhe 2014-12-10

 

  宁波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在财政补贴、提高民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待遇、评定职称等方面出台若干奖励扶持措施。


  宁波市将把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考核体系,确保到2016年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20%。对新建民营医院实际开放的床位,每张将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要是能评上等级,将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民营医院工作人员退休后待遇低是反映突出的问题。长期以来,民营医院的医生因为是企业编制,在退休后比公立医院的医生待遇要低一半。为此,宁波市出台新规:只要是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就可以参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此外,还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建立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从而提高他们在退休后的待遇。


  公立医院评定职称比民营医院容易,这也是民营医院留不住人才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一问题,宁波市将把民营医院的医生纳入到全市医疗卫生职称评定、人才选拔和培训体系,要求从人才引进到医院建设,再到技能培训等各个方面,都要和公办医院一视同仁。


  宁波市还将通过财政补助的形式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做大做强。民营医疗机构新通过国家或浙江省等级医院评审的,按不同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补助标准按二级甲等、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奖励。专科医院补助标准按二级甲等、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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