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国际贸易融资利率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国际贸易融资定价机制,促进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提高外汇业务效益,根据总行贷款利率管理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贸易融资是指以合同币种发放的进出口押汇、商业发票融资、信保融资、进口海外代付、出口票据贴现等。人民币打包贷款利率按人民币利率定价有关规定进行定价。 第三条国际贸易融资的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日元、欧元、英镑、加元、新元、瑞朗。 第四条国际贸易融资的期限一般为1年(含1年)以内。 第五条我行国际贸易融资利率定价参考外币同业拆借利率水平、当地市场行情、市场竞争度、筹资成本,综合考虑借款人风险度、贡献度和忠诚度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贸易融资利率定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成本效益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本行总体经营成本,保持合理的利差,实现效益目标。 (二)择优限劣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 (三)风险覆盖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不同借款人的信用等状况和具体贷款的风险程度,低风险低利率,高风险高利率。 (四)有利竞争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资金市场供求状况及同业利率水平,充分考虑竞争因素,提高本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xx共赢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充分考虑银企xx状况,对银企xx综合贡献大、忠诚度高的借款人,实行激励性优惠利率,促进双方长期xx。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行资金定价委员会为本行国际贸易融资利率(以下简称融资利率)定价政策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审定融资利率定价部门提出的融资利率定价政策和转授权方案等事宜。 第七条 国际业务部(以下简称国业部)是融资利率定价的管理部门,负责融资利率定价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支行(部)是贸易融资利率定价的具体执行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合理测算、确定和执行融资利率,超权限的应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三章 融资利率定价 第九条 我行的贸易融资利率定价采用基础利率*(1+融资客户利率浮动幅度)±其他因素浮动利率+LIBOR。LIBOR为单笔融资申请日的同业拆借利率,由国际业务部提供。 第十条我行的基础利率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国际资金市场价格如libor、hibor水平。 2.区域内其他商业银行融资利率或外汇贷款利率报价。 3.我行的资金与管理成本以及确保效益目标的实现。 4.银行间外币拆借或外币同业存放利率。 5.当地外汇市场竞争度。 根据以上因素,结合本行实际,基础利率暂定为3.5%,基础利率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第十一条 贸易融资定价标准 贸易融资利率按贷款风险度、客户贡献度、客户忠诚度、采用百分制考核,根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利率浮动幅度。 一.贷款风险度(60分) 贸易融资利率定价设贷款风险考核分60分,考核涉及贷款风险各项指标包括:企业信用等级、贷款担保方式、贷款风险分类、行业投向、融资品种。 1.企业信用等级(10分) 企业信用等级以本行评定或认定为准,其中AAA级信用企业得10分;AA级信用企业得7分;A级信用企业得4分;B级信用企业得2分;C级以下信用企业不得分。 2.贷款担保方式(20分) (1)以系统内存单质押,得20分。 (2)以土地房产(剔除在建工程)抵押和经本行认可的优质股权、系统外存单或国债和排污权质押,且折扣率符合本行规定的,得18分。 (3)以在建工程、房产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用土地抵押和经总行认可的收费权利质押,且折扣率符合本行规定的,得16分。 (4)以设备(原则上要求通用、进口设备)作抵押,折扣率符合本行规定的,得14分 (5)保证贷款:保证企业信用等级以本行评定或认定为准,其中AAA级信用企业(或一级优良客户)保证的,得18分;AA级信用企业(或二级优良客户、担保公司)保证的得16分;A级信用企业(或三级优良客户)保证的,得14分;B级信用企业保证的,得12分,C级信用及以下(或无信用等级)的企业保证的,不得分。 (6)保证人未评定信用等级,在具备保证资格的前提下,根据已对外担保余额与保证人净资产的比例分别得分。具体为:对外担保比例≤50%得14分;50%-80%(含)得12分;80-100得10分;≥100%不得分。 (7)有多种担保方式交叉并存的,取其最高得分一项。 (8)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企业或关联企业提供保证的不得分。 3.贷款风险分类(3分) 期末贷款风险五级分类为正常类贷款得3分;关注类贷款得两分;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不得分。 4.行业投向(4分) (1)行业分类(2分) 根据国家信贷行业政策,结合企业发展前景和发展趋势,酌情给予加分。被列入支持类的行业得2分,被列入审慎类的行业得1分;被列入限制类的行业不得分。 (2)企业类型(2分) 根据大中小型企业分类,贸易融资客户为小微企业的得2分,中型企业得1分,大型企业不得分。 5.融资品种(23分) 海外代付、进口押汇得分8分;商业发票融资得分16分;出口押汇、出口票据贴现、信保融资得分23分,其他本办法未涉及的融资方式参考以上几种融资方式。 二.客户贡献度(30分) 贸易融资利率定价考核设客户贡献度30分,考核客户国际结算量,以上一年结算量为基准,当年实际发生贸易融资时结算量达更高等级的,按高等级考核计分。年结算量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分值30分;年结算量在500-1000万美元的,得25分;年结算量在200-500万美元的,得20分;年结算量在100-200万美元的,得15分;年结算量在50-100万美元的,得10分;年结算量50万美元以下不得分。 三.客户忠诚度(10分) 贸易融资利率定价考核设客户忠诚度设分值10分,考核客户上年在我行结算量占其全年进出口量比重。客户上年在我行结算量占比80%(含)以上的,得10分;上年在我行结算量占比60%(含)至80%的,得8分;上年在我行结算量占比40(含)-60的,得6分;上年在我行结算量占比20(含)-40%的,得4分;上年在我行结算量占比10%(含)-20%的,得2分;上年在我行结算量占比10%以下不得分。 第十二条融资利率在基础利率上由低到高设5个浮动级别。综合评价90分(含)以上为一级,70(含)—90分为二级,50(含)-70分为三级,50-70分为四级,50分以下为5级。一级执行当年基础利率;二级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10%,三级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20%,四级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0%,五级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40%。 第十三条其他因素浮动利率是指下列影响单个客户融资利率的因素发生变化时,结合本行实际,相应采取的提高或降低的浮动利率: 1.我行某币种资金的筹资成本发生较大变化。 2.融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该笔融资货款的安全收汇。 3.融资企业是全市进出口贸易大户,或为我行重点营销客户,或能为我行人民币业务带来较大效益的。 4.对我行开展工作与业务发展有较大贡献作用的。 5.其他影响融资利率变化的因素。 第四章 定价审批和管理 第十四条贸易融资定价审批 一.支行收到客户融资申请后,根据本办法对融资定价相关因素进行测算评价,填写《xxxxxxxx银行贸易融资利率定价审批表》(附件),确定融资利率,未涉及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之其他因素浮动利率的,由各支行行长审批。 二.支行(营业部)或国业部经过调查或评价,认为需要启用或调整其他因素浮动利率的,由支行调整后报国际业务部审核后上报主管行长审批。 第十五条贸易融资定价管理 一.支行(营业部)应将《xxxxxxxx银行贸易融资利率定价审批表》于次月10日内报总行国际业务部事后备案。 二.利率定价审批有效期为审批通过日起一年,基础利率遇特殊情况变化的利率定价将随之调整。 三.国际贸易融资采用利随本清,还款时按实际天数一次性计付本息。 四. 融资展期,若利率定价因素没有发生变化,则按原利率执行,若利率定价因素发生变化,则根据重新定价的利率执行。 五. 融资发生逾期,自逾期之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利息,原计算、结息方式不变。 第五章 定价的检查、监督和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 总行国际业务部应定期检查、监督各支行(部)贸易融资定价执行情况,各支行(部)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反映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并且各支行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定价执行情况自查,将自查结果于季后十日内报国际业务部。总行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内机构和部门的贷款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纠正。 第十七条 各支行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对于定价人员计算错误的,各支行(部)和相关人员应在融资到期前补收差额利息,如融资到期前未补差额利息的,总行在责成支行(部)和相关人员限期补收差额利息的同时,处以差额利息的20%罚款,其中受理客户经理承担70%,分理处负责人20%,支行(部)负责人10%。 对变相降低融资利率,出现越权、违规或其他不适当行使权限并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风险的,总行在责成支行(部)和相关人员补收差额利息的同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作为市场工具,总行可适时根据经济格局、形势变化等情况对相关指标进行调整。特殊时期总行出台相关营销政策涉及利率的,按总行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与上级管理部门及新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上级管理部门及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xxxxxxxx银行负责制定、解释、修改。 附件:xxxxxxxx银行国际贸易融资利率定价审批表
填表说明:①如客户有多项贸易融资请选择计分,各类贸易融资得分别计入综合得分,不得累加。 ②综合评分根据各贸易融资品种分别测定。 来源: 票友—票据圈儿那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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