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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取消15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

 scmm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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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省民办学校聘任校长不再需要省教育厅核准,省上也不再评估校风示范校。12月11日,《四川省教育厅职能转变方案》出台,明确提出从八个方面推进职能转变。省教育厅规定,职能转变各个事项原则上在2015年一季度前完成,个别事项应不迟于2015年底前完成,但应尽快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我们严格按照‘该放权的放权、该转移的转移、该做好的做好’要求,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期盼。”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职能转变体现了“四个坚持”:坚持“权力放开力求到位”,推进简政放权,扩大地方和学校自主权;坚持“创新完善治理体系”,落实政事分开,推进管办评分离;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理顺职责分工,减少职能交叉;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强化宏观管理。

具体主要从八个方面推进职能转变:承接做好教育部下放省级管理8项职责;取消15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下放6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委托直属事业单位或相关专业机构承接50项政府转移职能;精简规范评审项目,由54项整合至24项;调整理顺9个方面16项职责关系;加强和改善6个方面宏观管理;撤销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不再行使职能、或已另设立同类机构的议事协调机构26个,暂保留议事协调机构24个。

值得注意的是,在取消的职责中,包括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省级重点学科审批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等。在下放的职责中,高等学校申请教师中级职务评审权审批下放至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数总量内的内设机构调整及编制、中层职数配备下放至直属事业单位厅属高职高专学校组织部长、人事处长、财务处长任免,省属本科高校人事处长、财务处长任免下放至学校党委,报教育工委备案

  精简规范评审项目中,取消了校风示范校评估项目示范性幼儿园评估项目整合纳入教育专项督导评估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估项目、艺术特色学校评估项目,整合为四川阳光体育(艺术特色)示范学校项目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和园林式校园评估项目、高校节约型校园评估项目、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项目,整合为四川省学校后勤标准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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