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受贿被判死缓
2014-12-15 14:31:34 来源: 华西都市报(成都)

12月15日,成都中院宣判,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因犯受贿罪被判死缓。法院查明,任职期间,毛志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188万、美元22.8万、港币60万、欧元9万、台币10万、英镑3千,同时,还收受了600多万股成都银行股份。 相关图集: 2014银行高管落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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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金融机构高管都栽在了“贷款腐败”上,垄断地位和贷款资源的稀缺性已共生为金融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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