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型汽车可采用互联网预约号牌号码方式。出租汽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消防车、海关监管车、临时入境车、使(领)馆车不采用互联网预约号牌号码的方式,须到车管所确定号牌号码。 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编排规则: 首批号牌号码预约范围为:发牌机关代号为“津J”,后五位序号中前两位必须为英文字母(不能使用O和I),后三位必须为数字(不能全为0),如津J·AA999。 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时限: 自登录后开始,须在20分钟内完成预约机动车号牌号码,如超时未完成预约,系统自动退出,须重新登录后再次预约。确认预约机动车号牌号码后,此号码自第二日起保留三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机动车所有人须在此期间内到车管所办理查验车辆、登记受理并确认号牌号码,如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并确认号牌号码,预约号牌号码无效,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预约号牌号码不允许第二次预约选号或修改有关信息。 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30至24:00,0:00至8:30为数据维护时间。 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信息录入要求: 机动车所有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须录入准确,录入后请认真核对,保证录入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录入的信息与相关证明、凭证不符的,预约号牌号码无效。预约申请人对录入信息真实有效性负责。 申请人在天津摇号结果查询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车管所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料和车辆,或提交的资料和车辆不符合法律规定,预约选取的号牌号码无效。 申请人应该使用分辨率不低于600dpi的激光打印机打印《互联网机动车预约号牌号码确认单》,打印效果须清晰完整并且不得污损,申请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必须在《确认单》上签名。 如遇计算机网络、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预约号牌号码错误等情况,以在车管所公安网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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