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居民区周边免费停车

 好运兄弟 2014-12-16

东北网12月15日讯(记者印蕾雷蕾马冀)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15日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记者看到,修订草案对设置免费停车泊位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提出“居民区周边道路应当施划24小时免费停车泊位”。

居民区周边道路施划24小时免费停车泊位

记者看到,修订草案对增建停车场地、设置免费停车泊位以及收费应当公开透明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修订草案第六十二条提出,停车场地的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停车场地和车辆保有量总体平衡的要求进行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区、居民区,应当按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库)。鼓励单位、个人兴办停车场或者出租自有场地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停放车辆。

修订草案第六十三条提出,居民区周边道路应当施划24小时免费停车泊位。商业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在非营业时间收费。非繁忙路段施划的停车泊位不得收费;繁忙路段停留十五分钟以内的临时停车不得收费。

停车费收支应每年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查询

修订草案第六十四条提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向公民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收费及免费停车泊位的施划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定,收费除必要的人员开支外,应当全额上缴财政部门,用于道路停车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停车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公众的查询。

使用率高的停车泊位应告知驾驶人便捷停车

修订草案第六十五条提出,对使用率高的停车泊位,交通警察或者停车泊位管理者应当采用合理便捷的方式告知停车泊位的使用情况,引导驾驶人便捷停车。

停车泊位收费并未解决停车难问题

在今天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文斌作关于《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武文斌在报告中说,对城市收费停车场地过多,停车场地的数量严重不足,居民车辆在下班以后和节假日等休息时间无处可停等问题,法制委审议认为,停车泊位收费特别是在居民区周边道路施划收费停车泊位,并不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而且因增加负担群众意见比较大,各方面反映也比较强烈。建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为居民更多地提供免费停车泊位,以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不能过分看重停车费用的收取。在修订草案中对发展公共交通、增建停车场地、设置免费停车泊位以及收费应当公开透明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作为修订草案第六十二至六十五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