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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事故 是否适用快速处置撤离?

 花甲也疯狂 2014-12-19

如何辨别事故 是否适用快速处置撤离?

如何辨别事故 是否适用快速处置撤离?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正确对待、迅速处置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并减少对道路交通拥堵的影响,是每一个开车上路驾驶员的必修课。本报将从本期开始,分多期介绍交通事故快处、快撤的范围和相关内容。


本报收到许多市民来信,询问哪些情况下事故当事人需要快速撤离现场,哪些又需要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和在撤离现场时又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快撤快处利人利已

七种情况且不适用


根据规定,在本市境内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之间碰撞的交通事故(含非道路交通事故)适用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如发生人员伤亡,驾驶人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予协助。


反之,在发生以下7种情况下,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应立即撤离,而是必须要保护现场并马上报警。

1、存在人员伤亡的;2、事故有争议的;3、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4、单车事故的;5、事故车辆涉及“三无”的(无号牌、无证、无标志);6、存在酒驾或毒驾的;7、当事人无法自行移动车辆的。

其中,存在争议、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和单车事故,以及无号牌、无保险或年检标志情形之一,车能动的,报警后,在确保安全原则下可拍摄、标划固定证证据,并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等候处理。


快处快撤前应做好工作

选择不影响交通地方停放


符合快处快撤的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前,应做好证据固定工作,有摄相功能手机的,应先将现场全景、车辆号牌和碰撞损坏部位进行拍摄记录,或将车轮定位;撤离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并互相拨打对方所留联系电话印证是否正确,确认无异议,按要求填写《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确定责任并签名。


随后,根据事故车辆位于不同的地点,选择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而这些地方一般可分为三类,1、在高速公路上应移至紧急停车带或硬肩车道;2、在内环、中环、延安、南北、沪闵高架等城市快速路和隧桥内,应移至上、下匝道、进出口导流带或地面道路;3、在其他道路上,应移至交通流量较小,不妨碍他人通行的地方。


微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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