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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著·锐评】司法怎能被药厂绑架?!

 慈溪全媒体 2014-12-22

病本来就是生活中的大不幸,如果因为寻医问药面临牢狱之灾,这是何等讽刺的一幕。


【新闻事件】有媒体报道: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发现,印度仿制格列卫的抗癌药可增加中国患者生存希望,且能使其每月省2万多元药费,遂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这种药。但这种仿制药品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日前,陆勇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诉,300余名病友联名为其求情。


已取保候审的陆勇目前正在医院治疗。

陆勇每日需服用的药物,圈中为印度仿制抗癌药。陆勇供图


坦白说,这个案子实在蹊跷,因为上千名病友互相分享一种国外的药物,这算是什么罪呢?特别让人好奇的是,监管机关怎么会这么积极地关心上千名素不相识的病友吃什么药。如果是管管“神医”胡万林那种抓一把芒硝当做包治百病的神药也就算了,居然管到印度强制许可的正当药物。


笔者斗胆猜测,这个案子背后有一个强大的药厂背影。报道的信息表明,这些患者需要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但是这种药品的售价是23500元,而且每月一盒,换句话说,一年就需要花28.2万的药费。可是,印度的仿制药出现后,每盒这种药的价格从最初的4000元,下降到3000元,甚至在团购之后,更是跳水到200元左右。这意味着什么?一年2400元就够,也就是原来药费的一个零头。


报道说,这位热心的病人帮助了上千名病友购药。看到这,大家也就明白了陆勇动了谁的奶酪,他断了药厂的财路,理论上有上千名病患每人每年需要近30万药费——总计3个亿的药费就变成了零头,还到了印度人的口袋。如果再不把陆勇拦住,那么再几十个陆勇,那药厂老板也得患上心病了。


诚然,笔者曾到美国与几家药厂负责人交流,理解药厂的苦衷,新药的研发要付出很大的成本,这不仅是研发它本身,还因为新药项目的成功率甚至都不到百分之一,大部分的研发经费是要打水漂。好不容易成功一个,当然要靠这个赚回来。可以想象,格列卫这种药几万元一盒,并不只是包含研制它的成本,还包括研制其他药物失败的成本。


印度人仿制“格列卫”其实有点“耍无赖”,因为印度通过该药品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指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或为了公共利益,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200元左右一盒,基本上就是原材料的成本,跟研发没有关系,这种底价销售模式基本上就断了药厂在印度所有的财路,如果这种仿制药也流转到中国,那么不到1%的价格基本上会秒杀药厂。


不过,中国尚未对这种药物强制许可。“强制许可”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各国国家都这么强制许可,那么就药厂就不会积极从事新药研发了,最终新药少了,广大的病患结局也会很惨。所以,笔者赞同中国没有强制许可这种药,所以,这种从印度来的药物确实不能公开销售。如果是一家公司大规模采购这种仿制药并在华大肆销售,还从中渔利,司法对这种行为进行法律惩处,大抵没有什么异议。


但是,陆勇这种案件并非如此,只不过是一个病人帮助一群病人,虽然采取了网络联系的办法,即使影响面不小,但危害还是有限。这些病友恐怕绝大多数都不可能每月付出二三万元买药,也就是说,即便他们买不到印度的仿制药,也不可能去买原价的格列卫。陆勇原来用得起正版的格列卫,但是后期他也用不起,也已经无法成为药厂的客户。那所谓的上千患者3亿元的市场需求,根本就是无效的数字,这块奶酪本来也不是药厂的。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对这群饱受病痛折磨的病人,应该体现人道关怀,而不是被药厂绑架。换言之,以后对这类寻医问药的自救行为,司法还是保留一点弹性空间为好。至于药厂,能吃得起每月二万多一盒的人家,还是会继续吃,就不用再逼那些贫病交加的家庭到你柜台买药。


中国古代有副药店对联,还是符合当下提倡的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唯愿世间人无病,哪怕架上药生尘。”再不济,也要学学棺材店:“只怕生意太好,但愿主顾莫来。”



FROM 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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