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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理整顿办公用房

 汾河图书馆 2014-12-26

太原清理整顿办公用房

时间:2014-12-26 02:02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A+ A-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要维维)今日,太原市召开清理整顿办公用房会议,即日起到2015年1月10日,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今后,机关单位想要租赁办公场所,先要报批。现职领导干部,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两个月内须腾退办公用房。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清房工作。 具…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要维维)今日,太原市召开清理整顿办公用房会议,即日起到2015年1月10日,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今后,机关单位想要租赁办公场所,先要报批。现职领导干部,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两个月内须腾退办公用房。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清房工作。
    具体清理范围为: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级机关下属的各类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含租(借)和出租(借)的办公用房)。
    超标办公室的整改,一般采取调换或合用的方式解决。必须采用工程改造方式进行整改的个别办公室,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一并整改,有关情况将纳入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台账备查。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的,3个月内要完成清退。现职领导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后,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两个月内腾退。领导干部调任期间兼任职务的,兼职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在免去兼任职务后两个月内腾退。
    此次清理整改中腾退的办公用房,将单独造册,逐一列明,由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和调配。各单位在外租(借)用的办公用房,其面积将纳入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进行核定,不得以产权不请等理由回避清理整改。今后,因工作需要且无法调剂、确需新租(借)用办公用房的,须报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财政部门将不安排预算资金,各单位也不得使用其他资金租(借)。纪检部门将全程对此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进度和实效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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