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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的法律素养缺失与独裁意识管窥

 汉青的马甲 2014-12-28

学者的法律素养缺失与独裁意识管窥

----关于2014年12月27日下午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会长会议的几点意见


一、方案比选的做法混淆了不同性质的问题

    关于我的问题,根据《上海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研究会理事应当参加研究会年会及其他学术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参加研究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这一问题不属于票决的问题,而属于规则适用的问题。根据规则,如果认定我“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不参加研究会活动”,则“视为自动退出理事会”(我不仅不应该担任副会长,也不能担任理事和常务理事);副会长改常务理事,属于错误适用规则。但董保华故意混淆不同性质的问题,实行一揽子问题的简单票决,迫使副会长们站队。


二、副会长人选结构不合理

    劳动法研究会属于学术组织,理应以学者为主。但目前方案学者只2人,而其他人员9人。


三、部分副会长人选资格存在问题

    副会长人选起码应该从事本专业工作。但薛文成是中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其工作主要是金融法律业务,与劳动法几乎无关;邬立群是上海市人大法常委会信访办主任,与劳动法也没有直接联系。


四、部分知名劳动法学者被排除在外

    刘金祥是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劳动法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一等奖获得者;杨鹏飞是上海市社科院法学所劳动法研究员、所长助理;曹艳春是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劳动法教授、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法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有11个之多,甚至多个无关人员都进入了,但刘金祥、曹艳春却被排除在外,杨鹏飞甚至被排除在常务理事外。


                                               刘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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