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制并轨可能引起的后续改革 闲散一石
第一,养老金由社保统一发放。现在的养老金发放渠道很多,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还是由原单位发放,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则由社保发放,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则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托底。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极有可能过渡到也由社保中心发放。这是逐渐走向公平的基础。 第二,形成相对公平的养老待遇。有的人只知道替代率,却不知道现在的养老金也是相当混乱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其养老金的差距是很大的。同样职务的退休人员,在不同的系统、不同的单位,每月拿到手的钱是不一样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不是基本工资的不同,而是所在单位是否有来钱的渠道,是穷单位还是富单位。穷单位,只能是该发多少就发多少;富单位,由于有自己的来钱渠道,往往在该发的养老金之上再搞一点内部退休金,这种现象是很普遍的。因此,同样职务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可能相差一倍甚至更多,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也化到了养老金方面。这也是一种不公平。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轨道之后,进而进入到统一由社保中心发放养老金,养老金发放将得到规范,则可能做到一视同仁,体现公平。 第三,退休人员由社区统一管理。养老金实行统一发放,单位也就不能再给退休人员增强额外的福利待遇,此时退休人员由谁管理也就不再重要,为过渡到社区管理创造了条件。到了这个时候,单位也就没有继续管理退休人员的必要,退休职工也就不会再依托单位生活,有可能将退休人员全部管理交给社区。这样,退休人员由各单位分散管理,就有可能过渡到由所居住地的社区统一管理,与社区养老制度相衔接。与此同时,单位的人自然变成社会的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设有的退休办就会自动消亡,节省一批人力成本。如果做到这一点,公民就由社区走向社会,再由社会回归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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