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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私权利

 小园幽径 2014-12-31

说说私权利

中慧

    好友加辩友老高,说:民主就是限制公权力和解放私权利。(大意)这话不错的。如果公权力肆无忌惮,甚至被个人意志绑架,不就是专制了吗!

    公权力与私权利是一对孪生兄弟,现实社会中,这哥俩你进我退,此消彼长。

 

    话说,当今世界,最专制独裁的国家,也是公开声称主权在民这个原则的,也是为自己的统治披上一件民主外衣的。既然连独裁国家都穿民主的马甲,那些怀着某种目的,坚持诋毁民主的人,作何感想?

 

       又要跑题。好吧,因为主权在民,因此,公权力的本质就是部分私权利的让渡。私权利让渡到何种程度、让渡出多少,拿出多少赋予公权力,是民众协商妥协的结果,最终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

    由此,我们不难看到,公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律赋予的行政职能;因此才有公权力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说法;这里还有一层,公权力对于法律赋予的职能是需要主动作为的!公权力僭越法律是非法,法律职权内不作为同样非法。(类似的不作为事件,估计很多网友领教过。)

 

    私权利,又称为私权,指个人和非公团体具有的权利。既然主权在民,那么我们就得出了私权利即是“法无禁止即可行”这样的结论。私权利的边界,就是尊重他人的私权、不侵害他人,同样也以法律来确认。你在自己家里随地吐痰,是你的私权利;但你若在大街上随地吐痰,侵害了他人私权,不可以。而大陆人,恰恰相反。

 

    好,我们继续。启蒙民主意识,的确要在民众的思想里牢固地树立“私权利”的观念,老高说的很对。

    但,问题来了,怎么树立呢?向民众灌输枯燥无味的民主理念,还是结合当下实际,结合当下的现实?中慧的态度是倾向于后者。

    好,我们说说当下。 就说热门话题,反贪。

    僭越法治的巡视组,尊重私权利了吗?

    师傅的私权利,得到尊重了吗?

    厚薄的私权利,得到尊重了吗?

    这三人不都是被公权力侵害的?

 

    既如此,我们一些网络民主人士为何还要为这些严重侵害私权利的行为推波助澜?拍手叫好者,大有人在吧!

    难道,我们网络启蒙人士的私权利,仅仅是自己有,不准他人有?

    好,即便你对这类事不持立场;那么,中慧说:你的尊重私权利就是口号,有错吗?

    很显然的:声称维护私权利,却对现实里的侵害不持立场,逻辑悖论呀。

 

    有网友不理解为何总站在鸡蛋一边是真民主。问:鸡蛋错了呢?

    因为面对公权力的高墙,无论是谁,哪怕你是总统主席,也永远是弱者。支持弱者,才是最好地限制公权力。鸡蛋是否真错了,自有未来定论。但你的选择如果是站在高墙一边,你的民主毫无意义。何况,这堵墙,不是民主制度的公权力,而是专制的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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