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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韵与诗句的关系(与诗歌语音研究者孙则鸣先生商榷)

 虹72 2014-12-31


尾韵与诗句的关系(与诗歌语音研究者孙则鸣先生商榷)


    说到韵、说到诗句,以我近几年的理论研究及诗歌学习、创作和译诗实践,可基本得出这样的结论:
    汉语诗歌的韵,基本上有两种:句中韵和句末韵;前者是可要可不要的,有的是为诗定下韵调,有的是诗人偶然随机所遇到的与尾韵相同的韵字,不是主动所为,也就是说一行诗,除了尾韵以外在句中出现的句中韵,一般来说是偶然遇到的,因为汉语就那么十几个韵部,一个句子相对独立的语音流的尾声可能会是这十几个韵部中的任何一个,既可能属于与句尾韵脚不一样的别的韵部,也可能属于与句尾韵脚一样的韵部,所以它的存在完全是客观的,不是诗人有意为之,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也许一个诗人会热衷于关注行内韵的运用,以加强音律美效果。但总体来说,行内韵并不重要,是可有可无的因素,真正重要的是句尾韵。为什么呢?因为每一个句尾韵就意味着一行诗的结束,它向人显然出,以此为标志的才是一行诗的终结。也就是说,诗歌,不管你怎么排列,以古代无行的排列顺序排也好,以现代分行模式排列也好,没有尾韵的行或句,都不是一句真正的诗句。为什么这要这么强调这一点呢?因为人们现代分析诗歌时有很大的误区,不是以诗句为单位,而是以诗人主观的“行”为单位。这就没有标准。汉语诗歌因其汉语诗歌的特点,不能象有些轻重音分明或长短音分明的语言按音步多少来组织诗行。汉语诗歌的行,原作者可以随便怎么排列,但在做诗歌分析时,应该以诗句为单位。而汉语的诗句,都是以句尾韵脚为标志的。只有在解决了这一最基本的问题后,才可谈诗句内部的节奏问题、音律问题。这是以我的观察和体会说的。可能与孙先生的观点有出入。而且几乎是与所有的诗歌研究者都有出入。但我认为我是在说真话,而这一真话,如果有谁不抱偏见,真正理解了我的意思,无论对于研究诗歌,还是对于诗人,或仅仅对于普通的诗歌爱好者,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便拿着一首诗,不对其作客观的分析,就行论行,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对于少数本身就是按一句诗一句诗排列的诗歌之外,绝大多数诗歌并不是如此排列的,而诗歌语音分析者都把诗歌作者原创时的诗行视为一句、视为一个标准的诗行了。

    我前不久还一直以为建立标准诗行这一学术观点是我第一个发起的,最近才注意到诗学研究者、语言学家王力先生也看到了诗句与韵脚的关系,只是没有按我说的那样命名而已。王力《汉语诗律学》说:“原来韵文的要素不在于‘句’,而在于‘韵’。有了韵脚,韵文的节奏就算有了一个安顿;没有韵脚,虽然成句,诗的节奏还是没有完。依照这个说法,咱们研究诗句的时候,应该以有韵脚的地方为一句的终结。”王力先生所说的韵文当然所指的就是诗歌,因为鲁迅也承认说:“诗是韵文。”可后来的研究者都没注意到这一论断的重要意义,他们在分析诗句或诗行的时候不是以韵脚为终结的诗句为标准,而是以原创作品随意的分行为诗行、诗句进行分析的。这导致了诗行分析的极度混乱,也同时导致了对节奏分析的极端错误,因为通常情况下所说的节奏就是诗行内部所有音节的相互关系。

    如果没有科学的行或科学的句的标准,任何分析都会大打折扣,导致理论分析的失误。现代分行文体误导着越来越多的读者、诗人、诗歌理论家。有的分行还算是诗,只是其排列各有特色,但经过语音研究者的重新编辑,就能让人看出其诗歌包含哪些标准的诗句;有的分行就不是诗了,只是排列为行而已,其本质是散文,是假冒的“诗行”。汉语诗歌,有了尾韵,才有诗句;无尾韵存在的句不是诗句,只是散文的句。诗句,是以尾韵为标志的。这也同时说明,我们分析诗句、诗行,应该有最基本的标准。建立了这一标准之后,才可谈其余诸如节奏问题、半逗问题、音律问题。否则,一切分析都是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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