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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中的“多”和“少”

 许愿真 2015-01-02

语文教学中的“多”和“少”

近年来,随着语文课程改革的推进,教学中也大量地引入了新的理念、新的方法。前者如工具性、人文性、语文素养、过程、互动、主体等;后者如自主、合作、探究等。这些理念、方法对于语文新课程的教学无疑地起了巨大的影响。但如何更好地运用这些理念、方法,却还是要采用辩证的方法。

辩证法是一切思想方法的基本法,是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的指导方法。恩格斯早就断言:“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课程改革至今已有多个年头,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而且随着课改的深入,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要扩展课程改革的成果,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使其向纵深发展,就必须牢牢抓住辩证法这个有力的武器。

例如,“多”和“少”,就是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又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它们之间是可以转化的。辩证地把握它们,就可以促进语文课程改革教学;否则,就会走向反面。

在语文教师中,至今还有一些人,观念上还是以多为佳,以多为妙。

譬如上课。一堂课是40—45分钟,他们讲课足足用完了还不满足。下课铃响了,仍滔滔不绝,情绪高涨。讲台下的学生,有的忍无可忍,纷纷站了起来,却竟然不能发觉……

又如布置作业。课本中每个单元、每篇课文后面有“思考和练习”,有的还有配套的“基础训练”。但这些教师,让学生做了这些练习还不够,还要一、二、三……地设计一大堆习题,要求学生完成。学生只好唉声叹气、苦不堪言……

再如考试,学校一般地有期中、期末检测,这些教师却是每周必测验、每单元必小考,甚至月月考。学生只好时时准备应战,考、考、考……

上课讲得多,作业布置得多,考试考得多……“多”的法宝,在一些语文教师手中,确实是掌握得够牢的了。无论你吹什么教学改革之风,下什么现代教育的雨,都刮不走、淋不掉他们的这一法宝。“多多益善”,这是他们的口头“经”;“多乎哉,不多也”,这是他们的护身“符”。这样一年又一年,教出的学生一届又一届,他们还是自命不凡:“我如果不多讲、多练、多考,学生的语文成绩怎么能够上去?”

事实果真是这样吗?不,他们根本没有明确“多”和“少”的辩证关系。这样的“多”,在一部分语文教师中,是一种公害。孰不知,上课讲得多了,学生的阅读、思考时间就少了,自主学习的空间也小了;练习布置多了,学生看书的自由支配时间就少了,合作学习的空间也小了;考试考得多了,学生穷于应付的时间就多了,自我探究、提高的机会也少了。这样,学生就成了教师手下的奴隶,丧失了学习“主体”的权利。

相反,有的教师却深谙“多”和“少”的辩证法之道,上课讲得少,作业布置得少,考试考得少。这样的三“少”换来学生的阅读、思考时间充足,自主学习、支配的空间扩大,合作、探究的自由增多的良好学习环境。他们不仅“主体”的地位稳固,而且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又何乐而不为之呢?

全国著名的语文教师魏书生,按他的经验,每册课本总是在50多天内讲授完毕,基本上不另外布置作业,甚至连作文也不做,更不用说考试了。他在语文教学中,上课讲的,布置的作业和考试,少之甚少;但他的教学效果,有多少人能够企及?他的工作成绩,有多少人能够相比?

一味的“多”,并不是好事。多而不精,从质量上说,可谓少得很哪!按照传统的语文教学程式,从介绍背景到初读课文,从划分层次到归纳中心,或者是串讲到分析写作特点—讲则讲得多矣,但学生能够听进去多少?他们会处于什么状态?不是昏昏欲睡,就是极度不安。你的这些程式化下来,学生没有自主学习的时间,没有自由活动的空间,只有像被填的鸭子一样,填得太多,也就塞不进去。

相反,有些教师上课,每堂课根据教学的需要、学生的实际,虽然只讲授20来分钟,最多半个小时,有的甚至还从其中抽出5—10分钟,让学生集中学习、背诵一首小诗或作一次即席发言、说故事,充分发挥学习主体的作用,认真读书,深入地提出或思考问题,积极、主动地学习。师生互动,学生学得活跃,教师教得轻松,洋溢着一派生动、活泼的气氛。这样的课,能受益不多吗?讲得少的当中,却是包含了大的容量啊!

皮亚杰说得好:“我只希望教师不再是一个讲课者,只满足于现成的答案。教师的任务应该是一个良好的辅导者,激起学生的首创性和探索性。”课堂教学讲授过多,确实害人不浅。在语文教学中,强调方法的现代化,也强调方法的多样化。由于教学内容的丰富多彩,对象是生龙活虎的青少年,因此教师在课堂上不能唱独角戏,只是一个“讲课者”,应该让学生唱主角,引导他们自主学习。

“多练”,历来是教育学生的至理名言。即使有的教师赞同少讲;或者换句话说,是“精讲”,后面接着的也是“多练”。所以,在某些现代教育思想比较浓厚的地方,“多练”仍是不能抛却的。特别是在一些学校里,数学、物理、化学或英语等等学科,几乎每堂课都有作业,每节课后都有练习。语文教师生怕学习的阵地被这些学科占去,就拼命地跟他们争夺,即使心里清楚有些徒劳。但这样“多练”的结果是什么呢?课堂中练,学生忙于练习;课后作业,学生又只好把精力用于其中。大量的练习和作业压得学生不能在学习的时间里好好地看书、思考问题,更不能实践合作学习或探究的内容。甚至在休息的时间里,也被重负的练习和作业压得透不过气来。他们有什么时间和精力去钻研课本、进行课外阅读呢?

因此,学生的“练”,也应该有适当的量,有一定的限度。戴布劳格利说:“治学有三大原则:广见闻,多阅读,勤实验。”如果学生的练习过多,他们又怎么能有时间和精力去“广见闻,多阅读,勤实验”呢?必须充分认识“多练”过头的危害,让学生向“广见闻,多阅读,勤实验”的正确道路迈进。华罗庚说:“人做了书的奴隶,便把活人带死了。……把书做为人的工具,则书本上的知识便活了,有了生命力了。”这是多么中肯的话语啊!

这些年来,我们学校的语文教师,除了要求学生完成课文后面的“思考和练习”和配套的“基础训练”外,基本上不另外布置练习和作业,甚至连上述练习和作业也尽量放在课堂内让学生做完。语文学科,只有作文本,没有专门的作业本。可是,学生的语文成绩,却一年比一年稳定;语文水平,却一届比一届提高。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这句流传在学生中间的“名言”,确确实实反映了一部分教师惯于使用考试的手段,来检验学生的教学心理和现象。多考,在一部分学校、教师当中,还是有相当的市场。有的教师甚至以“考”代“练”、以“考”为“练”,来逼使学生学习。很显然,这是违背教学规律的被动做法。考试,是通过书面或口头提问等等方式,考查知识或技能。练习,则是为巩固学习效果而安排的作业等。它们的目的和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因而,决不能以“考”代“练”、以“考”为“练”。

在我们学校,语文学科除期中、期末考试外,一般不进行单元考试或月考。甚至在期中考试里只考基础知识和文章阅读,作文则放在期末考试中考查。这样少考,却带来比平时考试频繁的数、理、化、英等学科成绩稳定且良好的效果。实践证明,考得少比考得多好。学生能在自主的环境中,脱离考试的指挥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语文学习,逐步地提高基础、发展能力。

季米特洛夫说:“要找出时间来考虑一下一天做了些什么:是正号还是负号。假如是正号—很好;假如是—负号,那就采取措施。”综上所述,语文课堂教学的三“多”,即多讲、多练、多考,终究是会向“少”的方面转化的。这样做,正如季米特洛夫所说,是会出现“负号”的。一堂课,只有40或45分钟,语文教学内容的“多”与“少”要适当。太多,无法学习完,或者学习得粗疏,课堂效益肯定受损;太少,教学进度会受到影响,学生的语文阅读和思维锻炼量不足,学有余力,也算一种课堂浪费。说到底,内容的量是由课堂时间和学生接受实际决定的。习惯了主宰课堂、贩卖知识的一些教师,一下子不能适应师生角色的巨大转换,无法辩证处理师生之间的新型关系。多讲、多练、多考,不符合教学规律,不合乎学生需要。“多多”,并不能“益善”。多得超过限度,就向相反方向—“少”的方面转化,导致费力不讨好的后果。事半功倍的好事要去做,事倍功半的蠢事一定不要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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