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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就“在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属于个人客户的发票开具问题”的答复

 刘刘4615 2015-01-0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就“在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属于个人客户的发票开具问题”的答复


问: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如果承租方属于个人客户的,其出售有形动产的行为,是否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如果承租方属于个人客户的,其出售有形动产的行为,可以凭该有形动产原始购货发票的复印件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或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不征收增值税,但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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