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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的解释

 好看的书馆 2015-01-06
一、如果你所购买的土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使用权类型’是“出让”,有使用权终止日期,那么,你所购买的这块土地就是有“出让”证的土地,即该土地原所有人是交过钱购买了使用年限的土地(住宅七十年,商用五十年),可以转让。
办理方法:1.打印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2.去地税局缴纳契税。
          3.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4.如有房屋,拿《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费用:地税局   契税,合同价格的1.5%-3%
      国土局   过户手续费  约300元
      房管局   住宅6.00元/平方(商用8.00元/平方)+230.00元的工本费

二、如果你所购买的土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使用权类型’是“划拨”,或有其它国土局划拨土地的证明(或政府因某种缘由赔偿土地的证明),这些土地是集体的,不能转让。
办理方法:1.由原土地所有人去国土局申请办理“出让”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勘测部门实地勘测绘图。
          3.评估公司按照测绘图和实地考察出《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书》
          4.国土局商议确定土地出让金价格(我这里的价格   商业用地 1类271.00元/平方   2类137.00元/平方     3类62.00元/平方       住宅用地  1类156.00元/平方  2类76.00/平方  3类48.00元/平方  )这些价格是基数,一般评估出来的价格要高出20%左右。
          5.缴纳土地出让金,领出原土地所有人的“出让”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6.再按照“一”办理。
三、拿不出任何书面证明手续的,再便宜也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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