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退市新规仍显模糊尚未起到实质作用

 我不是大龙 2015-01-09
按照去年1116日开始实施的退市新规,上市公司如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有可能被“吊销”上市资格。从去年1211日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沪深两市多家公司就发布了退市风险警示公告。这些公司存在退市风险吗?近两个星期以来,已有部分涉事公司相继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如青鸟华光,公司7日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是在2013320日开始接受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去年1212日,青鸟华光曾提示称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暂停上市。青鸟华光证券部有关人士表示:“证监会此次的处罚不会导致公司退市,也不会影响到公司目前在推进的重组工作。”再如以创业板公司迪威视讯为例,去年1231日公司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认定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事实。迪威视讯是在20111月份上市的公司,这意味着公司上市前业绩就已出现造假。迪威视讯证券部有关人士表示,“公司收到的处罚决定书中没有提到公司会被暂停上市问题,这意味着证监会对公司的处罚已告一段落了,公司目前不会有退市风险。”另外,*ST三毛与博汇纸业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也称,相关退市风险事项已消除。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多家被处罚的公司并没有被退市,跟目前的退市规定模糊有一定关系。“上述被处罚的公司,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主要是在退市新规启动之前,新的退市制度是否要追溯这些违法行为,证监会并没有给一个明确的表态。另外,所谓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导致的退市问题,何种程度才是属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对于这一点证监会也没有明确规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