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成龙之子房祖名容留吸毒一案,今天上午在京开庭审理。原名陈祖名的房祖名当庭认罪。 成龙林凤娇未听审 今晨7时不到,押送房祖名的警车就从法院南门开进。不少记者也是7时便守在门口,其中不少来自香港。上午9时30分,案件准时开庭。东城区人大代表、各界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所在公司代表100余人旁听今天的庭审。成龙和林凤娇未参与庭审。 审判员宣布开庭后,房祖明被带上法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公诉人同时指出,房祖名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且认罪态度一直较好,建议减轻处罚。 四人足疗店内被抓 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房祖明、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对此,房祖明表示:我犯了错,我知道错了,我应该遵守法律。 在最后陈述时,房祖名再次表示歉意:我伤害了太多人。回到社会,一定不会再犯。我得到惩罚,不意味着我得到宽恕。在以后的行动中,希望用行动得到大家原谅。 四次容留他人吸毒 据房祖名坦承,曾一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3次是柯家凯(柯震东),“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间和洗手间”。还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晓楠(洛诗)吸毒,时间是2014年8月14日,地点为家里的洗手间。 法庭也当庭播放了逮捕录像,2014年8月14日晚6点左右,房祖名、柯震东等走进NAGA上院的电梯,走在最前面的柯震东一边捋着头发一边大摇大摆的走进电梯,晚7点半左右,三人离开。此后,法庭播放房祖名带领警方前往家中收缴大麻的录像等证据。 获刑半年罚款2千 上午10时52,案件继续开庭。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此后,审判员宣布闭庭,被告人被带出法庭。被带出法庭时,被告人陈祖明向审判员、公诉人鞠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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