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民对依字声行腔写出来的歌叫它『吟』,叫它『叫』
依平上去入四声,是齐梁间沈约发展,而用于五言诗的讽诵,即念诗的用腔之用,以使诗体能摆脱以往诗为歌诗,即诗是音乐曲子的歌辞及曲子的奴才。这个依字声行平上去入的只能用于吟哦,从古时的市井小民都一概皆知的通俗常识。 因为,从前里巷歌谣、村坊小曲都是『先制谱,后命词』(《宋史。乐志》),即都是由乐工等知乐的人先写出只动听的曲子,一些知乐的下层文人,于是给曲子填上了词。所以人民对于那些依字声行腔的特殊状况产生的歌曲,就特别以『戏乐』的心态,以嘲笑的心情在看待。如,市井贩卖东西小贩都有其特别的叫卖声,当时的有人为了取笑之下,就模仿了那些小贩的四声(『声韵』『吟哦』),于是依字声行腔写出曲子来当做『戏乐』,即消遣嘲弄。 人民有这种嘲弄心态,因为那种依字声行腔写出模仿小贩『吟哦』的曲子,都是不入人民之耳的不算是一首歌,于是才出之于嘲笑听这些依字声行腔的歌,而且把这种歌的本质都用两个字表达,那就是『吟叫』,也就是,依字声行腔写出来的音乐歌曲,看成是特例为了好玩而已,故做为『戏乐』而取笑之用,而认为只是『吟』,只是『叫』,自不为一只歌: 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博弈嬉戏?吟叫》:『京师凡卖一物,必有声韵,其吟哦俱不同,故市人采其声调,闲以词章,以为戏乐也。今盛行于世,又谓之吟叫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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