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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分析

 xhcheny 2015-01-14

  

201311日至1231日,阳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408件次,其中上级转交办178件次,本级受理初信初访223件次,重复件(含上级转办)81件次,署实名举报53件次。本级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件次,乡科级干部44件次,一般干部71件次,企业人员4件次,农村人员77件次,其他人员26件次。经委局领导批示向机关室组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254件次,已初核193件次(案管系统数据),初核率76%。立案94件,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2件,结案90件,党纪处分75人,政纪处分24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773.3万元。信访室直接查办信访案件4件,已全部查结;与其他室组联合查办信访案件6件,查结5件,属实2件,转立案2件,党纪政纪处分2人,挽回经济损失17.5万元。

一、办案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强化领导,落实办案责任。召开委局班子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布置查办案件工作。增强办案工作领导力量,两名副书记、三名专职常委都分管案件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了办案工作的领导。对重要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多部门协作共同突破。

(二)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召开办案职能室(组)工作会议,明确打破级别层次,打破不同室组管辖范围的樊篱。案件调查以信访件为准,信访件批给哪个室(组)就由那个室(组)作为主办单位,从其他室(组)抽人参与成立调查组,所抽人员不论是室(组)负责人还是普通成员,都作为普通办案人员参与办案。

(三)创新工作方法,扩大办案成果。一是清理旧案,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扩大查办窝案、串案。如通过查办石望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私分专款案,我们意识到该问题存在普遍性,于是召集全市16个镇(街)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到市农林水产局开会,要求大家主动报告挪用、私分专项资金情况,争取从轻处理。结果大家纷纷主动交代问题,我们从中又发现10名镇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的违纪线索。又如查办殡葬管理系列案,开始的案件线索只涉及河口镇,经过我们深挖扩线,又查清了马水、松柏、陂面等镇的类似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如通过查办侵占涉农资金、民生资金案发现问题,为堵塞漏洞,我们在全市开展了民生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四)抓基层办案,发挥镇(街)纪检机关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在工作中让镇纪委办案人员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办案,以案代训,有效提高基层纪委的办案业务水平,实现办案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办案抓基层,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了促使基层办案量比去年有明显增加,我委局于201393日召开了案件查办工作加温会,参加会议人员有各镇(街)纪委(纪工委)正、副书记,以及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会议总结了办案工作做法和成效,指出存在问题,布置各镇(街)纪检机关年内在完成2件立案的基础上,再新增立案12件。同时要求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基层指导办案。

二、办案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有偏差。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执法观念陈旧,没有真正树立人权观念,不认真重视法律的人权保障,不严格遵守各项执纪执法规定。没有始终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果、效率、规范、安全相统一的观念,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片面追求办案数量、办案力度,放松对规范执纪、办案效果的要求。没有严格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纪理念,未能完全客观公正地行使纪检监察权。

(二)落实举措不全面。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的促进规范办案的举措和要求不理解,认为会束缚办案行为,影响办案进程,是浪费人力财力没有实际作用,所以对这些措施和要求满足于表面上的应付,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对上级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全面落实,存在敷衍塞责现象。

(三)监督管理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愿自我揭短,对外部的监督行为不理解、不支持,对各项监督行为有抵抗情绪;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不愿得罪人,不敢大胆监督。

(四)责任追究不严格。个别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干部,疏于对执纪办案人员的管理,对执纪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追究不严,该调查的不调查,该处分的不处分,隐瞒不报,甚至压案不查,纵容和袒护违规办案,使得执纪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查处,培育了办案不规范现象的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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