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预算法的“前世”:实施20年
我国现行《预算法》于1994年在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迄今已20年。
《预算法》的前身是1991年10月国务院令第90号发布、199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则是在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基础上制定的。
2.修订历程:10年(2004-2014年)
历经三届人大,四易其稿,四审通过。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大把预算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2011年11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012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启动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审议程序。
2014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启动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第四次审议程序。
8月31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3.预算法的“今生”:101条
新《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共有11章、101条,1.42万字左右,与现行《预算法》的7000字左右相比,增加了约一倍。
据不完全统计,经过与现行《预算法》的对照,新《预算法》修改或调整了56条,增加了28条,删除了4条。其他的相对细小的修改之处更多,现行《预算法》中完全保留下来的条款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