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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性道德的底线

 杂货店伙计 2015-01-18

对《蚕茧》一文的一点说明

我4月7日发的文章《蚕茧》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一切完全出于双方自由意志的,出于自然的相互吸引的,仅以愉悦为目的的,不对第三者构成损害的性行为可能是未来性道德的底线。对这句话朋友们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有必要做一点说明。

一、这只是一种推测,而不是一种主张。好比一位科学家预测某地可能发生地震,并不意味着那个地方一定会发生地震,更不意味着他希望那里发生地震。我“推测”,未来的社会将是一种多样化的社会,每个人在不损害不干涉不影响他人这样的道德底线之上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自由”地生活。就我个人而言,我崇尚和赞美的是天鹅式的从一而终的忠贞不渝的爱情。

二、“出于自然的相互吸引,仅以愉悦为目的”,是一切正常的性关系的基础。一切不自然的,不是相互吸引的性关系绝不可能是正常的性关系。比如以暴力或者别的什么“力”为后盾的行为和残害儿童的行为就不是出于“自然的相互吸引”。以愉悦为目的并且是以双方的愉悦为目的,乃是一切健康的性行为的题中应有之义。不会有人说性行为是以痛苦为目的的吧?并且这里说的是“仅”以愉悦为目的,就是强调不附带其它的功利性的目的。那些从事特殊行业的或者一般行业中把身体作为筹码的先生小姐们,他们的行为就不是“仅以愉悦为目的”而是有其它的目的。所以,这个条件是发生健康的性行为的生理和心理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一切都不会发生。

三、“不对第三者构成损害”这个条件才称得上是一个具有道德意味的条件。如果两个人的性行为损害了第三者的利益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就突破了我说的性道德的底线。当一个人和配偶之外的人发生关系的时候是不是损害了此时沦为第三者的配偶的利益呢?请朋友们讨论。

四、最能体现人类尊严,最不可预知的一个条件是“一切完全出于双方的自由意志”。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意志,所以完全出于双方的意志并且是自由的意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实际上,我们包括性行为在内的一切行为很少真正出于我们的自由意志更多的是来自外部的压力。并且这里说的是“双方”的自由意志,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尚且不容易做到何况要同时满足两个人的自由意志?可见这个条件实在是一个极高的条件,也许只能在一个完全平等的不受经济条件和社会等级等因素制约的的大同世界里才能实现。所以我这里说的“完全出于双方的自由意志”只能是“未来”性道德的一个条件而不是时下性道德的底线。对于未来的道德我们大可不必担心,因为可以肯定未来的人类将会拥有高于我们的更能体现人类本质的自由意志。

五、所谓道德的"底线"指的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标准,是社会能够容忍的最低限度。以上几个条件作为一个整体才是我说的“性道德的底线”。而一个有所追求的人绝不会满足于在道德的底线上徘徊。如此说来把同时满足“完全出于双方自由意志的,出于自然的相互吸引,仅以愉悦为目的的,不对第三者构成损害”这几个条件的性行为作为性道德的底线绝不是一个很低的标准!而且我认为这样的标准只有在遥远的未来社会里才可能实现。

附:《蚕茧》原文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道德,这个时代不道德的东西在另一个时代就可能是合乎道德的。道德是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用以保护自己的外壳。譬如蚕茧,蛹是需要茧的,但是当蛹要化为蝴蝶的时候,茧就成了它生命进程中的障碍。

过于坚硬的蚕茧可以窒息生命。

过于僵化的道德可以停滞人类社会的发展。

强大的生命力可以突破坚硬的蚕茧。

生生不息的人类应该甩掉套在自己身上的锁链!

不断地扬弃旧道德,不断地重建新道德。这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切存在的东西必然有其合理性,否则就不会存在。

旧道德的残酷并非始于该道德的开始形成。旧道德开始形成的时候,作为当时的新生事物,它也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体现着人性的光辉。比如性道德。当主张男女之性行为应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甚至只能在夫妻之间进行,并且规定了成为夫妻的双方应该具有的条件的时候,这种道德的形成就是与人类的进步休戚相关的。因为这种道德规范正是普遍适用于整个动物界的自然规律在人类社会中的体现。

这种体现自然规律的基本的道德规范有时比最严厉的法律具有更强大的约束力。杀人者屡见,而乱伦之事鲜有闻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一个极度性饥渴的人由于抵抗不了强烈的诱惑和忍受不了极度的精神折磨要和近亲发生性关系所要跨越的障碍比之为了些许钱财而杀人不知要大多少倍。

这就是道德的力量。这其实也就是舆论的力量。

一种道德开始形成的时候并没有多大的力量。中国人现行性道德的形成大约始于周末。而春秋时期乱伦的事例可以说俯拾皆是。以孔子为代表的思想家对这些丑闻的抨击,就是对这种道德的提倡和维护。及至极力提倡这种道德的孔子被尊为圣人后,这种道德也就成熟和巩固起来。

曾几何时,这种道德已经不仅是人们口头上的承诺而且已内化为几乎每个人精神世界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牢固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已经融入了他们的血液。当人们在实际的生活中近乎本能地执行这些规范的时候,极少有人深究过“为什么”,甚至从来就没有想到过要问个“为什么”。。如果有人违反了这种道德,即使无人知道,他也会把自己钉在道德的十字架上,背负着沉重的精神枷锁,经受着良心的折磨。因为他在违反道德的时候是承认这种道德的,所以他的行为并不是对这种道德的突破。

即使某个个人对这种道德实现了思想上的突破,他也不会轻易地违反道德。因为他害怕舆论。当这种道德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的时候,一个人的所思所想似乎永远处于周围人的监视之下,即使他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也是一样。所以他因为感觉别人的监视而不敢做,也因为怕做了以后被泄露出去而不敢做。一旦曝光,舆论的力量会将他毁灭。

所以,一种道德的维持固然需要个人的良心,更需要整个社会的力量。

可以想象远离社会的人是无所谓道德的,至少是不会有如此麻烦的道德。实际上,道德是人类社会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一种逐渐形成的共同的承诺和契约。比如大灾之后只剩下两兄妹的传说,只要他们两人愿意,他们的一切行为都符合他们这个“社会”的道德。

说到现行的性道德也并非不能突破。这种性道德产生于一个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时代,那时的性和生殖是不可分割的,近亲的性行为必然会对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而现在,除了生殖的功能以外,性尤其是体现为爱情的性已经成为人与人之间一种最亲密的关系,是人类保持快乐向上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源泉。可以说性行为带来的极度愉悦是大自然对辛辛苦苦地执行其既定目标的人类的一种小小的补偿(1)。所以说,一切完全出于双方自由意志的(2),出于自然的相互吸引的,仅以愉悦为目的的,不对第三者构成损害的性行为可能是未来性道德的底线(3)。

果真如此吗?也许这种推测和柏拉图“共妻”的理想一样只是一种半梦半醒之间才会产生的想法。一种超越性关系的没有嫌猜的体现了人类尊严的异性亲人之间的感情难道不是更值得赞美的吗?老学士                      

注:

(1)“一种小小的补偿”原文为“最高的奖赏”。

(2)“完全出于双方自由意志”原文为“非强迫”。

(3)所谓道德的底线指的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标准,是社会能够容忍的最低限度。这里说的这个底线有突破传统的地方,也有高于时下社会容忍度的地方。如果仔细考察一下,就会发现其实很多人的行为是达不到这个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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