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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史话”之三十一:《拒受不义之财》

 杏坛归客 2015-01-18

 

《拒受不义之财》

 

    儿女长大成人以后,父母还能不能管教?还管得了管不了?许多做父母的对这样的问题,往往做出否定的回答:儿大不由娘,管不了了。事实并非都是如此。

    战国时期,齐国国君齐宣王(即田辟疆)在位时,曾任命田稷子(又名田子)为宰相。田稷子任职满三年退休回家时,随身带回黄金两千两,奉献给他家中的老母,以示尽孝。

    田母看儿子带回这么多的黄金,感到很惊讶,连忙问道:

    “儿子,你这是从哪里得来这么多的黄金呀?”

    田子稍微犹豫了一下,故作平静地说:

    “母亲,这是我做官所得的俸禄。”

    三年能得这么多?田母将信将疑。于是,便进一步追问道:

    “你做宰相已经有三年了。我记得,过去,你每次回家带回来的俸禄,从来没有这么多呀。难道你为官期间,不吃饭、不穿衣,没有别的什么花销吗?你是不是有亏于一个正人君子的德行?你如实说,这笔钱财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看到母亲这样一再追问,田稷子觉得是瞒不过去了,只好如实招认道:

    “这是,这是我的下级官吏给我的贿赂。”

    田家虽然是国君宗室,可从来不依仗权势巧取豪夺。田稷子贪污受贿,败坏门风,可把母亲给气坏了。她非常严肃地对田稷子说:

    “儿子,我听说,读书之人应当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思想要纯洁,行为要端正,不能随便拿不该得的钱财。做事要尽自己的努力,不能投机取巧,不能欺骗别人。不义之事,不能去想,不能去做;不义之财,分文不能收取,不能带回自己的家门。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现在,齐王封你做这么大的官,地位如此之高,权力如此之大,给你的俸禄也很优厚。你就理应努力把国家的事办好,以尽职尽责。你作为一个大臣,辅佐齐王治理国家,本应把所有的才能和智慧都拿出来,忠于职守,至死不变,廉洁奉公,处事公正。只有这样做,办事才会顺利,自己也才会免于灾祸。而今,你的所作所为,则与此恰恰相反悖,你离一个忠臣的标准太远了!

    “作为大臣而不忠,这和做儿子不孝一样。你带回这些不义之财,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收;你这不孝的儿子,我也不要了!”

母亲的谆谆教诲,使田稷子幡然悔悟。他感到万分惭愧,连连叩头说:

“儿有罪,儿不忠不孝!罪该万死!”

他当即把受贿的全部钱财,如数退还,并主动到齐宣王那里请罪,表示情愿接受任何惩处。

    齐宣王听说田母严厉批评田稷子的事,对田母严于教子,廉洁奉公,大加赞赏。鉴于田稷子能接受母亲的教育,主动自首交待,退还脏款,决定赦免田稷子的罪过,并再次任命他做宰相,继续辅佐朝政。为表彰田母深明大义,齐宣王特给予她物质奖励。

田稷子在任宰相期间,依仗权势,收受下级官吏的重金贿赂,用不义之财孝敬母亲,不但没有博得母亲的欢心,反而遭到严厉的批评和斥责,充分表现了田母的正直廉洁的高尚品质和情操。

古人说:“君子不饮盗泉之水,不食嗟来之食。”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这位古代母亲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样的母亲,确实是值得今人学习。

田稷子作为国的宰相,其位之高是“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相当大的权力。然而,田母并没有因为儿子是高官,而放松要求,放弃教育的责任;对儿子的严重错误不是姑息袒护,而是义正词严地批评谴责。这才是真正的严格。

经过批评教育,田稷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过,并以实际行动悔改。这不仅表现了田母对儿子负责到底的精神,还使我们认识到:子女长大成人以后,不但需要管教,而且也管教得了。

常言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只要做父母的自身言行端正,以身作则,表里如一,品德高尚,子女长大了,父母也有教育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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