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周末笑话 三个法律小笑话第20周末笑话 三个法律小笑话
第20周末笑话 三个法律小笑话
(一)牢房里,两个犯人在聊天,其中一个人问另一个人:“你是怎么被抓进来的?” “因为感冒。”“啊!这是怎么回事?”“很简单,我夜间入户偷东西时打了一个很响的喷嚏,于是保安就醒了。”
(二)前苏联解体后,有个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很细很严。有一次,小林因骂邻居是猪而被人起诉。结果法院判决罚他赔偿九十卢布。判决宣布后小林委屈得大叫起来: “这太不公平了!我上次骂人家是猪,法院只判决我赔偿三十卢布!” 法官振振有词地喝道:“你喊什么喊?你不知道猪肉早就涨价了吗?!”
(三)民国时,有个染坊工人到法庭上作证,按照规定:证人作证前必须先宣誓。结果这个染坊工人在举手宣誓时,手黑得像墨一般。法官见了,高声叫道:“请你先脱掉了手套,然后宣誓。”!染坊工人理直气壮地答道:“请你先戴了眼镜,然后发言。”!!!!
正是: 要想取得发言权, 调查研究要全面, 法律不能当儿戏, 主观臆断出冤案!!
身在北京呆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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