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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老外也用食指尝味

 不倦斋1166 2015-01-19

    这几天看央视二台的“厨王争霸赛”,看到意大利队的厨师们在检验自己做的汤或菜的味道是否合适时动辄用食指蘸汤汁来尝,这使我想到,外国人是否把拇指和中指之间的这根指头也叫做“食指”?

      食指者,手之第二指也。“手之五指之名曰:巨指、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也”(清· 《证俗文》卷六)。为什么将第二指叫做食指,这与人们常常用这个指头尝试烹调的食品或汤汁的味道和热冷有关,清人郝懿行就说“食指,啑盐指也”。我想,这很可能与人类幼年时期形成的习惯有关。在远古时期,筷子还没有出现,人们取食时都是用手抓(这个习惯至今还在不少地方保留着)。据说筷子的出现与大禹治水有关,大禹治水时非常辛劳,三过家门而不入,都在野外进餐,为了节省时间,往往等兽肉刚烧开锅就急欲进食,但食物太烫无法下手,就折树枝夹起食之,随后就发明了筷子。这虽然是传说,但比同样是传说的姜子牙受神鸟启示发明丝竹筷或妲己为讨纣王欢心而发明用玉簪作筷更合理可信。因熟食烫手,筷箸因运而生,这是合乎人类生存发展规律的。由于没有筷子,而刚做成的熟食或汤汁又太烫,于是便先用指头(因第二指最方便灵活,一般都是使用这个手指)试一试温度或蘸点汤汁尝尝咸淡是否合适,所以人们便将第二指称为“食指”。食指大概是手指取名的第一个,因为只要这个指头有了名字,别的都好说了:老大和最小自不待言,分别叫“大拇指”和“小拇指”,第三指居于五指之中,叫中指名正言顺,那么只剩下第四指,也懒得挖空心思起名了,干脆就叫“无名指”。

       至于各个手指命名的时间,可以断定,至少在25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就已经确定了,因为有两个关于食指的成语故事发生在公元前605年(郑宣公四年)。这两个成语一个是“食指大动”,一个是“染指”,其典故见于《左传·宣公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 故事是这样的:公元前605年春天,郑国(位于今陕西东、河南西部)的新国君郑灵公即位,新国君登基各诸侯国理应祝贺,楚庄王于是派使臣前往,送去楚国特产贡品——一只超大的“长沙鳖”(长沙当时属楚,文献载“长沙黄鳖,----特大而美,故贡”,《逸周书》中就记载,3000年前西周成王时期,各地进贡的物产中即有所谓“长沙鳖”)。这件事应该是确有的,《史记·郑世家》中记有“灵公元年春,楚献鼋於灵公。”一事,太史公在这里承袭《左传》的记载,用“鼋”而不用“鳖”,可见楚国送的这只鳖足够大。郑灵公看见楚国送来这么大的长沙鳖非常高兴,便令御厨将牠烹煮做汤。这时,正巧大臣公子宋(字子公)与其好友子家前来拜见郑灵公,走到殿门外,公子宋突然“食指大动”,子公便对子家说:“我每次食指大动都能吃到珍奇美味,今天看来又有好东西吃了。”等到进入殿内,见御厨正在宰割那只大鳖,二人便相视一笑。郑灵公看到他们两人的奇怪表情,便问原由,他们如实相告。谁知郑灵公听后很不高兴,心想,我今天偏不赐给你吃,看看你的食指动了又能如何?

  等到鳖汤做好后,郑灵公招来各位大臣,分别赐予他们鳖汤喝。只是偏偏不给公子宋。公子宋坐在那里,满以为能吃上香喷喷的鳖肉,喝上鲜美的鳖汤,可是,当郑灵公走到他面前时,却装作没有可见公子宋似的绕了过去,就是不赐给他鳖汤。这时的公子宋真是窘迫到了极点,几曾受过这么大的屈辱!公子宋忍无可忍,为了挽回一点面子,他于是大步走到热气腾腾的大鼎前,将食指伸入鼎中蘸了点鳖汤(“染指于鼎”)送进嘴里尝了一尝,然后悻悻然拂袖而去。

    公子宋这种公然藐视国君权威的作为使郑灵公非常愤怒,声称非杀掉他不可。而公子宋也由屈辱而生怨恨,加之又听说郑灵公要杀他,于是,便迫胁子家与他联合,先下手为强,将郑灵公杀死。这就是发生在春秋时期的因一碗王八汤而导致的一桩“弑君”大案,包括《史记》在内的多种史书对这一千古奇案都有记载。由这一事件而产生的“食指大动”和“染指”两个成语也一直流传了下来,清人葛筠亭有诗云:食指而今笑不灵,黄堂佳酿剩空瓶。(《随园诗话补遗》卷六)以及宋人 苏轼 高人岂学画,用笔乃其天……丹青偶为戏,染指初尝鼋。(《次韵水宫》)就是分别引用这两个成语典故。

      看来用食指尝味由来已久,而且这一习惯保留至今,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一些人认为用手指直接触及食物既不雅也不洁,所以不再使用。比如前几天看到的 “厨王争霸赛”中,中国队的厨师就是使用勺子舀汤汁来尝味,而意大利的厨师却直接用手指,显得更为率真纯朴,招人喜爱。其实我国使用勺子的历史非常悠久,考古发现中国人最早使用勺子进食的历史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距今已有七八千年,但是人们为什么一直喜欢使用食指尝味呢?因为直接用手指既方便又灵活。真应了黑格尔的那句话:“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

      五个手指中,食指的用处最多,除过尝味外,平时说的“指”,一般都是使用食指,比如指方向,指某个东西等等,但是用食指指人时,含有不尊敬的成分,往往在吵架时才使用,戏剧表演中,凡是指人都是中指和食指并用。另外,在食指上戴戒指也有讲究,一般认为,在左手食指佩戴戒指表示未婚,而将戒指戴在右手食指上则表示单身贵族,一般而言,喜欢将戒指戴在食指上的人性格较偏激倔强。

      还是回到正题,我认为,使用食指尝味没有什么不可,只要手洗干净,不要说自己做自己吃,即使是厨师也无不妥,我们不是常常看到厨师做饭时大多都是用手抓配菜品、食物吗?我觉得手洗干净了反倒比戴着那个塑料手套更安全。

                     不倦斋主  20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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