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风险揭示】年底特别要小心 别把利好“玩坏”

  平凡的人 2015-01-21
    在资本市场上,股东及大小非借上市公司股价走高时进行减持套现的现象不足为奇。利用自身的利好概念、炒高股价后再逢高出货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然而,这种借利好出货的行为却并不合理。
  从市场层面看,股东利用自身优势炒高股价的渠道主要有发布并购重组、高送转、财政补贴、重大合同等利好消息,此外利用政策优惠等概念进行炒作的行为也不少见。
  尤其是在大小非解禁前后,一些公司集中发布的利好消息成为了掩护大小非出逃的工具。
  如果仔细分析这些利好消息,其中大部分是“确有其事”的真利好,而非“无中生有”的假消息。此时,消息披露的时点就成为股东“斟酌拿捏”的重点。
  以产品上调价格的信息为例,近期多家资源类上市公司公布了产品调价的公告。
同样是上调价格,披露时点的不同就显得十分耐人寻味。其中一家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率先披露了2011年1月1日起上调产品价格的消息,伴随的是当天该公司16.79亿股股权分置限售股份解禁,解禁市值超过400亿元。
  虽然面临天量的解禁冲击,不过在上调价格的利好“调和”下,该公司当天股价的涨幅仍超过了6%.另外两家同行业公司上调产品价格的公告则分别于2011年1月4日和2011年1月6日“姗姗来迟”,其中一家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迎来5.18亿股的解禁。
  显然,面临某些可能影响股价的利好时,一些上市公司通过调整信息披露的时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打政策的“擦边球”,从而实现支撑股价的作用。
  那些利用股东身份主动释放利好消息,再通过各种方式减持套现的行为,显然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格格不入,尤其是部分控股股东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巨大。
  而且,这种有失约束的行为也会侵害到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随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利用利好出货的行为将会得到逐步规范和抑制。近几年,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治理不断加力,不仅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披露逐步完善,在市场其他公开信息披露方面也在持续完善。
  2月28日将要实施的深交所新修订的交易规则就扩大了信息披露范围,将证券公开信息披露的范围由“前三只”证券扩大为“前五只”。
  在政策支持的同时,对于投资者来说,在炒消息的同时更多一份理性也异常重要。无论是对于消息的基本判断,还是入市时间的掌握上,都需要审慎抉择。尤其是当股价开始走高,可能已经充分反映当中的利好时,就更需要谨慎把握。
  毕竟,真正的利好应该是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消息,而非短期炒高股价的工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