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4-263年)字叔夜,谯郡(今安徽宿县西南)人。三国魏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音乐家,“竹林七贤”之一。丰神俊逸,博洽多闻,博览群书,多才多艺。曾任中散大夫,故称“嵇中散”。著作有《嵇中散集》。
嵇康的《家诫》是临终前写给十岁儿子嵇绍的。主要内容是:
立志坚定。“人无志,非人也。”志向确定之后,就要全力以赴,“口与心誓,守死无二,耻躬不逮,期于必济。”努力实现,不能松懈。争取做“临朝让官,临义让生”的“忠臣烈士”,并以申包胥、伯夷、叔齐、苏武等坚持节操的人为榜样,教育儿子不要轻易丧志。
言语要谨慎。“夫言语,君子之机,机动物应,则是非之形著矣,故不可不慎。”想说某件事,要了解清楚,不了解不要随便说;若有人跟自己说别人,不要随声附和;不合礼法的话不说,崇敬道德,少说为佳;遇到有争议的的事,不要随便表态;在酒肆茶楼,遇到有人相争,有斗殴的先兆,最好离开现场。
对顶头上司,只能尊敬,不要过于亲密。做任何事情,都要首先看看的否合乎情理。别人劝说,有理就要改正;说得没有道理,就要坚持自己的主意。待人接物,要落落大方,豪爽义气,不要面是心非。对别人的隐私,要远绝不知。别人说悄悄话,要赶紧避开。对与自己没有上下级关系的人可以经常往来,但不要互送特别贵重的礼物。与别人饮酒,千万不要强人所难,苦劝人饮。别人劝你,一定要把持得住,不要喝醉。
《嵇中散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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