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喝到,想到(Reading,Tasting, Thinking)!本文来自《威士忌杂志》,《威士忌杂志》是国内最专业的国际烈酒杂志,为国内读者提供最专业的威士忌文章与相关的最新资讯。微信号whiskychina,转载请与《威士忌杂志》联系。
威士忌范儿 文学是为酒精做铺垫的催情剂。
在“好作家”这个群体里,向来都不缺“好酒鬼”,他们中有人暗示烈酒是灵感之源,有人则怪罪酒精是驱走缪斯的魔鬼。但以下共同点无可置疑:20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他们的绝大多数都曾信奉过“放纵生活,狂饮痛啜”(Live Fast,Drink Hard)的人生信条。
在西班牙沉迷于观看斗牛的期间,仍不忘豪饮的海明威(戴墨镜倒酒者)。 作家与烈酒,就像金酒与汤力水一样,天然地契合。
同样是喝,以怎样的心态去喝,才能在喝醉前喝出真的自我。历史的伟人和现代的我们其实一样,都会清醒或宿醉时刻思考这类问题。只不过,文学巨匠们或许要比我们多了一点将其上升到“烈酒哲学”高度的语言天赋。“不要为了买醉而喝,举杯是为了享受生活。”颓废至极的美国垮掉派作家领军人物杰克·凯鲁亚克,却给出了如此积极向上的一种答复。
另外,至于作家们钟爱一生的鸡尾酒,无非也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选用了由英媒《Drinks Business》梳理出的比较可靠的结果。读完本文,希望今后你不再会被酒吧里那些花里胡哨、名称繁复的创意鸡尾酒单给“唬”到,不妨就沿着伟人的舌尖喝下去吧,先求喝得精,咀嚼最经典的。若如此,哪怕你孤身点上一杯鸡尾酒,都别有一番风味。
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烈酒哲学:「一杯酒如同一杯玫瑰色的人生。」「先是你在喝酒,然后是酒在喝酒,最后是酒在喝你。」
代表作:《伟大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美丽与毁灭》
菲茨杰拉德因年纪轻轻时常酗酒买醉而声名狼藉,但他无疑是上世纪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身为一战后“迷惘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人物,他喜欢在晚上喝些烈性酒,然后在打字机上飞速记录那个如香槟泡沫般幻灭、颓废的爵士乐时代。
他有一个精神错乱的老婆塞尔达,好友海明威非常嫌恶她,因其鼓励菲茨杰拉德放纵滥饮,进而干扰到他的写作计划。他也很爱纯饮金酒,大抵由于这种烈酒在口中几乎不会留下酒气,而他则经常出没于上流社会,很讲究高雅的面子。
最钟爱鸡尾酒:金瑞基(Gin Rickey)
金瑞基是用金酒、青柠和苏打水调制的,用高球杯盛装。菲茨杰拉德笔下《伟大的盖茨比》的时髦女主角黛西就爱一面在门廊上休憩,一面啜着金瑞基。 欧内斯特·海明威
烈酒哲学:「我喝酒是为了让其他人显得更有趣。」
代表作:《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
文坛硬汉,上世纪群星闪耀的作家名录中最为人熟知的之一。他结四次婚,风流韵事不断,对于酒精的狂热却始终如一。因爱酒的兴趣太广泛,挑选出一款海明威最钟爱的鸡尾酒颇具难度,犹如让一位风流才子告诉你他最爱的女人是谁。
很多人都可能以为他最爱的鸡尾酒是“莫吉托”(Mojito),但蛰伏在古巴哈瓦那写下《老人与海》的那些炎热、粘湿的夜晚里,更多地占据满他喉咙的酒饮其实是“得其利”(Daiquiri)。他也非常偏好“干马天尼”,他借《永别了,武器》里主人翁弗雷德里克·亨利之口说,喝一口马天尼让人感觉“活在文明世界里”。
海明威自创配方的鸡尾酒“死在午后”(Deathin the Afternoon)
海明威甚至还发明了一款鸡尾酒配方,与他的一部描写斗牛的非小说类作品同名,叫做“死在午后”(Death in the Afternoon),混合苦艾酒和冰镇过后的香槟。
他在写作时却滴酒不沾,他能以高度自制的职业态度对待文字艺术。
最钟爱鸡尾酒:得其利(Daiquiri)
此鸡尾酒也可译为“代基里”。有一款特调的“得其利”干脆就直接以海明威来命名了,即Hemingway Daiquiri,配方包括朗姆酒、青柠汁、西柚汁和黑樱桃利口酒,最后以三角块状的鲜青柠(莱姆角)装饰。海明威曾自夸可喝下16大扎的得其利鸡尾酒,且期间不入厕小解。 雷蒙德·钱德勒
烈酒哲学:「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无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
代表作:《漫长的告别》《再见,吾爱》《长眠不醒》
这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人物、好莱坞历史上的伟大编剧,44岁才开始投身于写作,他此前的人生绝对够跌宕起伏:与大自己18岁的妻子结婚,以英国皇家空军身份参加一战,从商任职石油公司副总但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坠入人生底谷。
钱德勒大器晚成的首部小说《长眠不醒》很快就被拍成卖座大片,由主演《卡萨布兰卡》的影帝亨弗莱·鲍嘉携爱妻劳伦·白考尔上演对手戏。好莱坞男影星都以能扮演他虚构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为荣,早在他写出第五部小说之前,头4部已被6次搬上荧幕,从没有哪一位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的人气在美国比福尔摩斯还要高,一代影帝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公认最成功诠释了该角色。
他特看不起海明威,他给自己作品中的一个笨蛋警察起了这名字。
他的写作生命始于烈酒——因酗酒而丢掉了待遇丰厚的高层职位;同样也止于烈酒——丧妻的悲痛让他再次无节制地拥抱酒精,并试图自杀。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锥子(Gimlet) 这款名字怪异的鸡尾酒之所以能风靡美国,因钱德勒曾借他笔下的“硬汉马洛”之口在小说《漫长的告别》中描述道:“纯正的螺丝锥子,就是一半的金酒,加一般的罗斯牌青柠汁,再别无他物。”至于酒名来源,有人说是将这款鸡尾酒很易把轻视者慢慢放倒的后劲,比喻成一件锋利却小巧的钻孔工具;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向英国海军上将Thomas Gimlette爵士致敬,他在战时大力提倡海员们把金酒兑青柠喝,以预防坏血病。
威廉·福克纳
烈酒哲学:「战争和烈酒,这两样对于男人而言,永远不会负担不起。」「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
代表作:《寓言》《掠夺者》《喧嚣与骚动》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意识流文学的旗帜人物,同时还涉猎电影剧本和诗歌创作。他也是历史上公认的最高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一,毕生写完了19部长篇小说、120多个短篇及6部诗集。他每写完一部作品,总喜爱用一番狂饮来庆贺。
最钟爱鸡尾酒:薄荷茱莉普(Mint Julep)
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绅士,福克纳偏爱薄荷茱莉普是非常符合其身份的,这款用波本威士忌、薄荷叶、砂糖调成的经典鸡尾酒,自1938以来便是举世闻名的肯塔基赛马会的指定传统酒饮。
杜鲁门·卡波特
烈酒哲学:「干作家这个职业,两杯酒之间的间断,总感觉都要走好远。」(意思就是希望喝酒不要停)
代表作:《冷血》《蒂凡尼的早餐》《夏夜十字街头》
美国新小说流派传奇人物,生于“迷惘的一代”和“垮掉的一代”之间,在文坛上承前启后,同时也流连于名利场、纸醉金迷的典型代表。安迪·沃霍初到纽约发展时,就曾把卡波特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
卡波特11岁便开始写作,17岁就受雇于《纽约客》,属于文学神童一型,和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历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说也很爱被好莱坞搬上荧幕,如让奥黛丽·赫本成名的《蒂凡尼的早餐》,而2005年以小说《冷血》内容作题材的名为《卡波特》的传记电影,则让菲利普·塞默·霍夫曼荣获奥斯卡最佳影帝殊荣。
卡波特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酗酒”恶性也毫不加以掩饰。大量的酒精陪伴着他耗费6年时间打磨完人生最后一部巅峰杰作,同时也榨干、吞噬了他的傲人才华。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刀(Screwdriver)
伏特加、鲜橙汁加鲜橙切片装饰,配方甚至有些简单粗暴,但卡波特仍将“螺丝刀”形容为“我专属的橙汁饮品”。他与海明威对鸡尾酒的泛滥博爱恰恰是两个极端,杜鲁门坚持声称此生就只忠贞于这一款经典鸡尾酒。
(本文系节选,原文敬请关注 whiskychina 阅读全篇) 《单读》08礼包——一个漫游者的移动图书馆。 点击阅读原文,立即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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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忌范儿 文学是为酒精做铺垫的催情剂。
在“好作家”这个群体里,向来都不缺“好酒鬼”,他们中有人暗示烈酒是灵感之源,有人则怪罪酒精是驱走缪斯的魔鬼。但以下共同点无可置疑:20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他们的绝大多数都曾信奉过“放纵生活,狂饮痛啜”(Live Fast,Drink Hard)的人生信条。
在西班牙沉迷于观看斗牛的期间,仍不忘豪饮的海明威(戴墨镜倒酒者)。 作家与烈酒,就像金酒与汤力水一样,天然地契合。
同样是喝,以怎样的心态去喝,才能在喝醉前喝出真的自我。历史的伟人和现代的我们其实一样,都会清醒或宿醉时刻思考这类问题。只不过,文学巨匠们或许要比我们多了一点将其上升到“烈酒哲学”高度的语言天赋。“不要为了买醉而喝,举杯是为了享受生活。”颓废至极的美国垮掉派作家领军人物杰克·凯鲁亚克,却给出了如此积极向上的一种答复。
另外,至于作家们钟爱一生的鸡尾酒,无非也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选用了由英媒《Drinks Business》梳理出的比较可靠的结果。读完本文,希望今后你不再会被酒吧里那些花里胡哨、名称繁复的创意鸡尾酒单给“唬”到,不妨就沿着伟人的舌尖喝下去吧,先求喝得精,咀嚼最经典的。若如此,哪怕你孤身点上一杯鸡尾酒,都别有一番风味。
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烈酒哲学:「一杯酒如同一杯玫瑰色的人生。」「先是你在喝酒,然后是酒在喝酒,最后是酒在喝你。」
代表作:《伟大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美丽与毁灭》
菲茨杰拉德因年纪轻轻时常酗酒买醉而声名狼藉,但他无疑是上世纪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身为一战后“迷惘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人物,他喜欢在晚上喝些烈性酒,然后在打字机上飞速记录那个如香槟泡沫般幻灭、颓废的爵士乐时代。
他有一个精神错乱的老婆塞尔达,好友海明威非常嫌恶她,因其鼓励菲茨杰拉德放纵滥饮,进而干扰到他的写作计划。他也很爱纯饮金酒,大抵由于这种烈酒在口中几乎不会留下酒气,而他则经常出没于上流社会,很讲究高雅的面子。
最钟爱鸡尾酒:金瑞基(Gin Rickey)
金瑞基是用金酒、青柠和苏打水调制的,用高球杯盛装。菲茨杰拉德笔下《伟大的盖茨比》的时髦女主角黛西就爱一面在门廊上休憩,一面啜着金瑞基。 欧内斯特·海明威
烈酒哲学:「我喝酒是为了让其他人显得更有趣。」
代表作:《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
文坛硬汉,上世纪群星闪耀的作家名录中最为人熟知的之一。他结四次婚,风流韵事不断,对于酒精的狂热却始终如一。因爱酒的兴趣太广泛,挑选出一款海明威最钟爱的鸡尾酒颇具难度,犹如让一位风流才子告诉你他最爱的女人是谁。
很多人都可能以为他最爱的鸡尾酒是“莫吉托”(Mojito),但蛰伏在古巴哈瓦那写下《老人与海》的那些炎热、粘湿的夜晚里,更多地占据满他喉咙的酒饮其实是“得其利”(Daiquiri)。他也非常偏好“干马天尼”,他借《永别了,武器》里主人翁弗雷德里克·亨利之口说,喝一口马天尼让人感觉“活在文明世界里”。
海明威自创配方的鸡尾酒“死在午后”(Deathin the Afternoon)
海明威甚至还发明了一款鸡尾酒配方,与他的一部描写斗牛的非小说类作品同名,叫做“死在午后”(Death in the Afternoon),混合苦艾酒和冰镇过后的香槟。
他在写作时却滴酒不沾,他能以高度自制的职业态度对待文字艺术。
最钟爱鸡尾酒:得其利(Daiquiri)
此鸡尾酒也可译为“代基里”。有一款特调的“得其利”干脆就直接以海明威来命名了,即Hemingway Daiquiri,配方包括朗姆酒、青柠汁、西柚汁和黑樱桃利口酒,最后以三角块状的鲜青柠(莱姆角)装饰。海明威曾自夸可喝下16大扎的得其利鸡尾酒,且期间不入厕小解。 雷蒙德·钱德勒
烈酒哲学:「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无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
代表作:《漫长的告别》《再见,吾爱》《长眠不醒》
这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人物、好莱坞历史上的伟大编剧,44岁才开始投身于写作,他此前的人生绝对够跌宕起伏:与大自己18岁的妻子结婚,以英国皇家空军身份参加一战,从商任职石油公司副总但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坠入人生底谷。
钱德勒大器晚成的首部小说《长眠不醒》很快就被拍成卖座大片,由主演《卡萨布兰卡》的影帝亨弗莱·鲍嘉携爱妻劳伦·白考尔上演对手戏。好莱坞男影星都以能扮演他虚构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为荣,早在他写出第五部小说之前,头4部已被6次搬上荧幕,从没有哪一位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的人气在美国比福尔摩斯还要高,一代影帝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公认最成功诠释了该角色。
他特看不起海明威,他给自己作品中的一个笨蛋警察起了这名字。
他的写作生命始于烈酒——因酗酒而丢掉了待遇丰厚的高层职位;同样也止于烈酒——丧妻的悲痛让他再次无节制地拥抱酒精,并试图自杀。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锥子(Gimlet) 这款名字怪异的鸡尾酒之所以能风靡美国,因钱德勒曾借他笔下的“硬汉马洛”之口在小说《漫长的告别》中描述道:“纯正的螺丝锥子,就是一半的金酒,加一般的罗斯牌青柠汁,再别无他物。”至于酒名来源,有人说是将这款鸡尾酒很易把轻视者慢慢放倒的后劲,比喻成一件锋利却小巧的钻孔工具;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向英国海军上将Thomas Gimlette爵士致敬,他在战时大力提倡海员们把金酒兑青柠喝,以预防坏血病。
威廉·福克纳
烈酒哲学:「战争和烈酒,这两样对于男人而言,永远不会负担不起。」「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
代表作:《寓言》《掠夺者》《喧嚣与骚动》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意识流文学的旗帜人物,同时还涉猎电影剧本和诗歌创作。他也是历史上公认的最高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一,毕生写完了19部长篇小说、120多个短篇及6部诗集。他每写完一部作品,总喜爱用一番狂饮来庆贺。
最钟爱鸡尾酒:薄荷茱莉普(Mint Julep)
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绅士,福克纳偏爱薄荷茱莉普是非常符合其身份的,这款用波本威士忌、薄荷叶、砂糖调成的经典鸡尾酒,自1938以来便是举世闻名的肯塔基赛马会的指定传统酒饮。
杜鲁门·卡波特
烈酒哲学:「干作家这个职业,两杯酒之间的间断,总感觉都要走好远。」(意思就是希望喝酒不要停)
代表作:《冷血》《蒂凡尼的早餐》《夏夜十字街头》
美国新小说流派传奇人物,生于“迷惘的一代”和“垮掉的一代”之间,在文坛上承前启后,同时也流连于名利场、纸醉金迷的典型代表。安迪·沃霍初到纽约发展时,就曾把卡波特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
卡波特11岁便开始写作,17岁就受雇于《纽约客》,属于文学神童一型,和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历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说也很爱被好莱坞搬上荧幕,如让奥黛丽·赫本成名的《蒂凡尼的早餐》,而2005年以小说《冷血》内容作题材的名为《卡波特》的传记电影,则让菲利普·塞默·霍夫曼荣获奥斯卡最佳影帝殊荣。
卡波特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酗酒”恶性也毫不加以掩饰。大量的酒精陪伴着他耗费6年时间打磨完人生最后一部巅峰杰作,同时也榨干、吞噬了他的傲人才华。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刀(Screwdriver)
伏特加、鲜橙汁加鲜橙切片装饰,配方甚至有些简单粗暴,但卡波特仍将“螺丝刀”形容为“我专属的橙汁饮品”。他与海明威对鸡尾酒的泛滥博爱恰恰是两个极端,杜鲁门坚持声称此生就只忠贞于这一款经典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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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好作家”这个群体里,向来都不缺“好酒鬼”,他们中有人暗示烈酒是灵感之源,有人则怪罪酒精是驱走缪斯的魔鬼。但以下共同点无可置疑:20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他们的绝大多数都曾信奉过“放纵生活,狂饮痛啜”(Live Fast,Drink Hard)的人生信条。
在西班牙沉迷于观看斗牛的期间,仍不忘豪饮的海明威(戴墨镜倒酒者)。 作家与烈酒,就像金酒与汤力水一样,天然地契合。
同样是喝,以怎样的心态去喝,才能在喝醉前喝出真的自我。历史的伟人和现代的我们其实一样,都会清醒或宿醉时刻思考这类问题。只不过,文学巨匠们或许要比我们多了一点将其上升到“烈酒哲学”高度的语言天赋。“不要为了买醉而喝,举杯是为了享受生活。”颓废至极的美国垮掉派作家领军人物杰克·凯鲁亚克,却给出了如此积极向上的一种答复。
另外,至于作家们钟爱一生的鸡尾酒,无非也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选用了由英媒《Drinks Business》梳理出的比较可靠的结果。读完本文,希望今后你不再会被酒吧里那些花里胡哨、名称繁复的创意鸡尾酒单给“唬”到,不妨就沿着伟人的舌尖喝下去吧,先求喝得精,咀嚼最经典的。若如此,哪怕你孤身点上一杯鸡尾酒,都别有一番风味。
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烈酒哲学:「一杯酒如同一杯玫瑰色的人生。」「先是你在喝酒,然后是酒在喝酒,最后是酒在喝你。」
代表作:《伟大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美丽与毁灭》
菲茨杰拉德因年纪轻轻时常酗酒买醉而声名狼藉,但他无疑是上世纪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身为一战后“迷惘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人物,他喜欢在晚上喝些烈性酒,然后在打字机上飞速记录那个如香槟泡沫般幻灭、颓废的爵士乐时代。
他有一个精神错乱的老婆塞尔达,好友海明威非常嫌恶她,因其鼓励菲茨杰拉德放纵滥饮,进而干扰到他的写作计划。他也很爱纯饮金酒,大抵由于这种烈酒在口中几乎不会留下酒气,而他则经常出没于上流社会,很讲究高雅的面子。
最钟爱鸡尾酒:金瑞基(Gin Rickey)
金瑞基是用金酒、青柠和苏打水调制的,用高球杯盛装。菲茨杰拉德笔下《伟大的盖茨比》的时髦女主角黛西就爱一面在门廊上休憩,一面啜着金瑞基。 欧内斯特·海明威
烈酒哲学:「我喝酒是为了让其他人显得更有趣。」
代表作:《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
文坛硬汉,上世纪群星闪耀的作家名录中最为人熟知的之一。他结四次婚,风流韵事不断,对于酒精的狂热却始终如一。因爱酒的兴趣太广泛,挑选出一款海明威最钟爱的鸡尾酒颇具难度,犹如让一位风流才子告诉你他最爱的女人是谁。
很多人都可能以为他最爱的鸡尾酒是“莫吉托”(Mojito),但蛰伏在古巴哈瓦那写下《老人与海》的那些炎热、粘湿的夜晚里,更多地占据满他喉咙的酒饮其实是“得其利”(Daiquiri)。他也非常偏好“干马天尼”,他借《永别了,武器》里主人翁弗雷德里克·亨利之口说,喝一口马天尼让人感觉“活在文明世界里”。
海明威自创配方的鸡尾酒“死在午后”(Deathin the Afternoon)
海明威甚至还发明了一款鸡尾酒配方,与他的一部描写斗牛的非小说类作品同名,叫做“死在午后”(Death in the Afternoon),混合苦艾酒和冰镇过后的香槟。
他在写作时却滴酒不沾,他能以高度自制的职业态度对待文字艺术。
最钟爱鸡尾酒:得其利(Daiquiri)
此鸡尾酒也可译为“代基里”。有一款特调的“得其利”干脆就直接以海明威来命名了,即Hemingway Daiquiri,配方包括朗姆酒、青柠汁、西柚汁和黑樱桃利口酒,最后以三角块状的鲜青柠(莱姆角)装饰。海明威曾自夸可喝下16大扎的得其利鸡尾酒,且期间不入厕小解。 雷蒙德·钱德勒
烈酒哲学:「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无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
代表作:《漫长的告别》《再见,吾爱》《长眠不醒》
这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人物、好莱坞历史上的伟大编剧,44岁才开始投身于写作,他此前的人生绝对够跌宕起伏:与大自己18岁的妻子结婚,以英国皇家空军身份参加一战,从商任职石油公司副总但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坠入人生底谷。
钱德勒大器晚成的首部小说《长眠不醒》很快就被拍成卖座大片,由主演《卡萨布兰卡》的影帝亨弗莱·鲍嘉携爱妻劳伦·白考尔上演对手戏。好莱坞男影星都以能扮演他虚构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为荣,早在他写出第五部小说之前,头4部已被6次搬上荧幕,从没有哪一位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的人气在美国比福尔摩斯还要高,一代影帝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公认最成功诠释了该角色。
他特看不起海明威,他给自己作品中的一个笨蛋警察起了这名字。
他的写作生命始于烈酒——因酗酒而丢掉了待遇丰厚的高层职位;同样也止于烈酒——丧妻的悲痛让他再次无节制地拥抱酒精,并试图自杀。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锥子(Gimlet) 这款名字怪异的鸡尾酒之所以能风靡美国,因钱德勒曾借他笔下的“硬汉马洛”之口在小说《漫长的告别》中描述道:“纯正的螺丝锥子,就是一半的金酒,加一般的罗斯牌青柠汁,再别无他物。”至于酒名来源,有人说是将这款鸡尾酒很易把轻视者慢慢放倒的后劲,比喻成一件锋利却小巧的钻孔工具;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向英国海军上将Thomas Gimlette爵士致敬,他在战时大力提倡海员们把金酒兑青柠喝,以预防坏血病。
威廉·福克纳
烈酒哲学:「战争和烈酒,这两样对于男人而言,永远不会负担不起。」「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
代表作:《寓言》《掠夺者》《喧嚣与骚动》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意识流文学的旗帜人物,同时还涉猎电影剧本和诗歌创作。他也是历史上公认的最高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一,毕生写完了19部长篇小说、120多个短篇及6部诗集。他每写完一部作品,总喜爱用一番狂饮来庆贺。
最钟爱鸡尾酒:薄荷茱莉普(Mint Julep)
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绅士,福克纳偏爱薄荷茱莉普是非常符合其身份的,这款用波本威士忌、薄荷叶、砂糖调成的经典鸡尾酒,自1938以来便是举世闻名的肯塔基赛马会的指定传统酒饮。
杜鲁门·卡波特
烈酒哲学:「干作家这个职业,两杯酒之间的间断,总感觉都要走好远。」(意思就是希望喝酒不要停)
代表作:《冷血》《蒂凡尼的早餐》《夏夜十字街头》
美国新小说流派传奇人物,生于“迷惘的一代”和“垮掉的一代”之间,在文坛上承前启后,同时也流连于名利场、纸醉金迷的典型代表。安迪·沃霍初到纽约发展时,就曾把卡波特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
卡波特11岁便开始写作,17岁就受雇于《纽约客》,属于文学神童一型,和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历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说也很爱被好莱坞搬上荧幕,如让奥黛丽·赫本成名的《蒂凡尼的早餐》,而2005年以小说《冷血》内容作题材的名为《卡波特》的传记电影,则让菲利普·塞默·霍夫曼荣获奥斯卡最佳影帝殊荣。
卡波特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酗酒”恶性也毫不加以掩饰。大量的酒精陪伴着他耗费6年时间打磨完人生最后一部巅峰杰作,同时也榨干、吞噬了他的傲人才华。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刀(Screwdriver)
伏特加、鲜橙汁加鲜橙切片装饰,配方甚至有些简单粗暴,但卡波特仍将“螺丝刀”形容为“我专属的橙汁饮品”。他与海明威对鸡尾酒的泛滥博爱恰恰是两个极端,杜鲁门坚持声称此生就只忠贞于这一款经典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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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好作家”这个群体里,向来都不缺“好酒鬼”,他们中有人暗示烈酒是灵感之源,有人则怪罪酒精是驱走缪斯的魔鬼。但以下共同点无可置疑:20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他们的绝大多数都曾信奉过“放纵生活,狂饮痛啜”(Live Fast,Drink Hard)的人生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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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喝,以怎样的心态去喝,才能在喝醉前喝出真的自我。历史的伟人和现代的我们其实一样,都会清醒或宿醉时刻思考这类问题。只不过,文学巨匠们或许要比我们多了一点将其上升到“烈酒哲学”高度的语言天赋。“不要为了买醉而喝,举杯是为了享受生活。”颓废至极的美国垮掉派作家领军人物杰克·凯鲁亚克,却给出了如此积极向上的一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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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因年纪轻轻时常酗酒买醉而声名狼藉,但他无疑是上世纪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身为一战后“迷惘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人物,他喜欢在晚上喝些烈性酒,然后在打字机上飞速记录那个如香槟泡沫般幻灭、颓废的爵士乐时代。
他有一个精神错乱的老婆塞尔达,好友海明威非常嫌恶她,因其鼓励菲茨杰拉德放纵滥饮,进而干扰到他的写作计划。他也很爱纯饮金酒,大抵由于这种烈酒在口中几乎不会留下酒气,而他则经常出没于上流社会,很讲究高雅的面子。
最钟爱鸡尾酒:金瑞基(Gin Rickey)
金瑞基是用金酒、青柠和苏打水调制的,用高球杯盛装。菲茨杰拉德笔下《伟大的盖茨比》的时髦女主角黛西就爱一面在门廊上休憩,一面啜着金瑞基。 欧内斯特·海明威
烈酒哲学:「我喝酒是为了让其他人显得更有趣。」
代表作:《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
文坛硬汉,上世纪群星闪耀的作家名录中最为人熟知的之一。他结四次婚,风流韵事不断,对于酒精的狂热却始终如一。因爱酒的兴趣太广泛,挑选出一款海明威最钟爱的鸡尾酒颇具难度,犹如让一位风流才子告诉你他最爱的女人是谁。
很多人都可能以为他最爱的鸡尾酒是“莫吉托”(Mojito),但蛰伏在古巴哈瓦那写下《老人与海》的那些炎热、粘湿的夜晚里,更多地占据满他喉咙的酒饮其实是“得其利”(Daiquiri)。他也非常偏好“干马天尼”,他借《永别了,武器》里主人翁弗雷德里克·亨利之口说,喝一口马天尼让人感觉“活在文明世界里”。
海明威自创配方的鸡尾酒“死在午后”(Deathin the Afternoon)
海明威甚至还发明了一款鸡尾酒配方,与他的一部描写斗牛的非小说类作品同名,叫做“死在午后”(Death in the Afternoon),混合苦艾酒和冰镇过后的香槟。
他在写作时却滴酒不沾,他能以高度自制的职业态度对待文字艺术。
最钟爱鸡尾酒:得其利(Daiquiri)
此鸡尾酒也可译为“代基里”。有一款特调的“得其利”干脆就直接以海明威来命名了,即Hemingway Daiquiri,配方包括朗姆酒、青柠汁、西柚汁和黑樱桃利口酒,最后以三角块状的鲜青柠(莱姆角)装饰。海明威曾自夸可喝下16大扎的得其利鸡尾酒,且期间不入厕小解。 雷蒙德·钱德勒
烈酒哲学:「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无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
代表作:《漫长的告别》《再见,吾爱》《长眠不醒》
这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人物、好莱坞历史上的伟大编剧,44岁才开始投身于写作,他此前的人生绝对够跌宕起伏:与大自己18岁的妻子结婚,以英国皇家空军身份参加一战,从商任职石油公司副总但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坠入人生底谷。
钱德勒大器晚成的首部小说《长眠不醒》很快就被拍成卖座大片,由主演《卡萨布兰卡》的影帝亨弗莱·鲍嘉携爱妻劳伦·白考尔上演对手戏。好莱坞男影星都以能扮演他虚构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为荣,早在他写出第五部小说之前,头4部已被6次搬上荧幕,从没有哪一位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的人气在美国比福尔摩斯还要高,一代影帝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公认最成功诠释了该角色。
他特看不起海明威,他给自己作品中的一个笨蛋警察起了这名字。
他的写作生命始于烈酒——因酗酒而丢掉了待遇丰厚的高层职位;同样也止于烈酒——丧妻的悲痛让他再次无节制地拥抱酒精,并试图自杀。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锥子(Gimlet) 这款名字怪异的鸡尾酒之所以能风靡美国,因钱德勒曾借他笔下的“硬汉马洛”之口在小说《漫长的告别》中描述道:“纯正的螺丝锥子,就是一半的金酒,加一般的罗斯牌青柠汁,再别无他物。”至于酒名来源,有人说是将这款鸡尾酒很易把轻视者慢慢放倒的后劲,比喻成一件锋利却小巧的钻孔工具;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向英国海军上将Thomas Gimlette爵士致敬,他在战时大力提倡海员们把金酒兑青柠喝,以预防坏血病。
威廉·福克纳
烈酒哲学:「战争和烈酒,这两样对于男人而言,永远不会负担不起。」「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
代表作:《寓言》《掠夺者》《喧嚣与骚动》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意识流文学的旗帜人物,同时还涉猎电影剧本和诗歌创作。他也是历史上公认的最高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一,毕生写完了19部长篇小说、120多个短篇及6部诗集。他每写完一部作品,总喜爱用一番狂饮来庆贺。
最钟爱鸡尾酒:薄荷茱莉普(Mint Julep)
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绅士,福克纳偏爱薄荷茱莉普是非常符合其身份的,这款用波本威士忌、薄荷叶、砂糖调成的经典鸡尾酒,自1938以来便是举世闻名的肯塔基赛马会的指定传统酒饮。
杜鲁门·卡波特
烈酒哲学:「干作家这个职业,两杯酒之间的间断,总感觉都要走好远。」(意思就是希望喝酒不要停)
代表作:《冷血》《蒂凡尼的早餐》《夏夜十字街头》
美国新小说流派传奇人物,生于“迷惘的一代”和“垮掉的一代”之间,在文坛上承前启后,同时也流连于名利场、纸醉金迷的典型代表。安迪·沃霍初到纽约发展时,就曾把卡波特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
卡波特11岁便开始写作,17岁就受雇于《纽约客》,属于文学神童一型,和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历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说也很爱被好莱坞搬上荧幕,如让奥黛丽·赫本成名的《蒂凡尼的早餐》,而2005年以小说《冷血》内容作题材的名为《卡波特》的传记电影,则让菲利普·塞默·霍夫曼荣获奥斯卡最佳影帝殊荣。
卡波特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酗酒”恶性也毫不加以掩饰。大量的酒精陪伴着他耗费6年时间打磨完人生最后一部巅峰杰作,同时也榨干、吞噬了他的傲人才华。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刀(Screwdriver)
伏特加、鲜橙汁加鲜橙切片装饰,配方甚至有些简单粗暴,但卡波特仍将“螺丝刀”形容为“我专属的橙汁饮品”。他与海明威对鸡尾酒的泛滥博爱恰恰是两个极端,杜鲁门坚持声称此生就只忠贞于这一款经典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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