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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伟人的舌尖喝下去:放纵生活,狂饮痛啜

 真友书屋 2015-01-25

读到,喝到,想到(Reading,Tasting, Thinking)!本文来自《威士忌杂志》,《威士忌杂志》是国内最专业的国际烈酒杂志,为国内读者提供最专业的威士忌文章与相关的最新资讯。微信号whiskychina,转载请与《威士忌杂志》联系。

威士忌范儿 文学是为酒精做铺垫的催情剂。

好作家这个群体里,向来都不缺好酒鬼,他们中有人暗示烈酒是灵感之源,有人则怪罪酒精是驱走缪斯的魔鬼。但以下共同点无可置疑:20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他们的绝大多数都曾信奉过放纵生活,狂饮痛啜Live FastDrink Hard)的人生信条。

在西班牙沉迷于观看斗牛的期间,仍不忘豪饮的海明威(戴墨镜倒酒者)。


作家与烈酒,就像金酒与汤力水一样,天然地契合。

同样是喝,以怎样的心态去喝,才能在喝醉前喝出真的自我。历史的伟人和现代的我们其实一样,都会清醒或宿醉时刻思考这类问题。只不过,文学巨匠们或许要比我们多了一点将其上升到烈酒哲学高度的语言天赋。不要为了买醉而喝,举杯是为了享受生活。颓废至极的美国垮掉派作家领军人物杰克·凯鲁亚克,却给出了如此积极向上的一种答复。


另外,至于作家们钟爱一生的鸡尾酒,无非也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选用了由英媒《Drinks Business》梳理出的比较可靠的结果。读完本文,希望今后你不再会被酒吧里那些花里胡哨、名称繁复的创意鸡尾酒单给到,不妨就沿着伟人的舌尖喝下去吧,先求喝得精,咀嚼最经典的。若如此,哪怕你孤身点上一杯鸡尾酒,都别有一番风味。



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烈酒哲学:「一杯酒如同一杯玫瑰色的人生。」「先是你在喝酒,然后是酒在喝酒,最后是酒在喝你。

代表作:《伟大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美丽与毁灭》

菲茨杰拉德因年纪轻轻时常酗酒买醉而声名狼藉,但他无疑是上世纪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身为一战后迷惘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人物,他喜欢在晚上喝些烈性酒,然后在打字机上飞速记录那个如香槟泡沫般幻灭、颓废的爵士乐时代。

他有一个精神错乱的老婆塞尔达,好友海明威非常嫌恶她,因其鼓励菲茨杰拉德放纵滥饮,进而干扰到他的写作计划。他也很爱纯饮金酒,大抵由于这种烈酒在口中几乎不会留下酒气,而他则经常出没于上流社会,很讲究高雅的面子。

最钟爱鸡尾酒:金瑞基(Gin Rickey


金瑞基是用金酒、青柠和苏打水调制的,用高球杯盛装。菲茨杰拉德笔下《伟大的盖茨比》的时髦女主角黛西就爱一面在门廊上休憩,一面啜着金瑞基。




欧内斯特·海明威


烈酒哲学:「我喝酒是为了让其他人显得更有趣。

代表作:《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

文坛硬汉,上世纪群星闪耀的作家名录中最为人熟知的之一。他结四次婚,风流韵事不断,对于酒精的狂热却始终如一。因爱酒的兴趣太广泛,挑选出一款海明威最钟爱的鸡尾酒颇具难度,犹如让一位风流才子告诉你他最爱的女人是谁。

很多人都可能以为他最爱的鸡尾酒是莫吉托Mojito),但蛰伏在古巴哈瓦那写下《老人与海》的那些炎热、粘湿的夜晚里,更多地占据满他喉咙的酒饮其实是得其利Daiquiri)。他也非常偏好干马天尼,他借《永别了,武器》里主人翁弗雷德里克·亨利之口说,喝一口马天尼让人感觉活在文明世界里

海明威自创配方的鸡尾酒死在午后Deathin the Afternoon

海明威甚至还发明了一款鸡尾酒配方,与他的一部描写斗牛的非小说类作品同名,叫做死在午后Death in the Afternoon),混合苦艾酒和冰镇过后的香槟。

他在写作时却滴酒不沾,他能以高度自制的职业态度对待文字艺术。

最钟爱鸡尾酒:得其利(Daiquiri


此鸡尾酒也可译为代基里。有一款特调的得其利干脆就直接以海明威来命名了,即Hemingway Daiquiri,配方包括朗姆酒、青柠汁、西柚汁和黑樱桃利口酒,最后以三角块状的鲜青柠(莱姆角)装饰。海明威曾自夸可喝下16大扎的得其利鸡尾酒,且期间不入厕小解。




雷蒙德·钱德勒


烈酒哲学:「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无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

代表作:《漫长的告别》《再见,吾爱》《长眠不醒》

这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人物、好莱坞历史上的伟大编剧,44岁才开始投身于写作,他此前的人生绝对够跌宕起伏:与大自己18岁的妻子结婚,以英国皇家空军身份参加一战,从商任职石油公司副总但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坠入人生底谷。

钱德勒大器晚成的首部小说《长眠不醒》很快就被拍成卖座大片,由主演《卡萨布兰卡》的影帝亨弗莱·鲍嘉携爱妻劳伦·白考尔上演对手戏。好莱坞男影星都以能扮演他虚构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为荣,早在他写出第五部小说之前,头4部已被6次搬上荧幕,从没有哪一位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的人气在美国比福尔摩斯还要高,一代影帝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公认最成功诠释了该角色。

他特看不起海明威,他给自己作品中的一个笨蛋警察起了这名字。

他的写作生命始于烈酒——因酗酒而丢掉了待遇丰厚的高层职位;同样也止于烈酒——丧妻的悲痛让他再次无节制地拥抱酒精,并试图自杀。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锥子(Gimlet


这款名字怪异的鸡尾酒之所以能风靡美国,因钱德勒曾借他笔下的硬汉马洛之口在小说《漫长的告别》中描述道:纯正的螺丝锥子,就是一半的金酒,加一般的罗斯牌青柠汁,再别无他物至于酒名来源,有人说是将这款鸡尾酒很易把轻视者慢慢放倒的后劲,比喻成一件锋利却小巧的钻孔工具;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向英国海军上将Thomas Gimlette爵士致敬,他在战时大力提倡海员们把金酒兑青柠喝,以预防坏血病。




威廉·福克纳


烈酒哲学:「战争和烈酒,这两样对于男人而言,永远不会负担不起。」「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

代表作:《寓言》《掠夺者》《喧嚣与骚动》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意识流文学的旗帜人物,同时还涉猎电影剧本和诗歌创作。他也是历史上公认的最高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一,毕生写完了19部长篇小说、120多个短篇及6部诗集。他每写完一部作品,总喜爱用一番狂饮来庆贺。

最钟爱鸡尾酒:薄荷茱莉普(Mint Julep


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绅士,福克纳偏爱薄荷茱莉普是非常符合其身份的,这款用波本威士忌、薄荷叶、砂糖调成的经典鸡尾酒,自1938以来便是举世闻名的肯塔基赛马会的指定传统酒饮。




杜鲁门·卡波特


烈酒哲学:「干作家这个职业,两杯酒之间的间断,总感觉都要走好远。」(意思就是希望喝酒不要停)

代表作:《冷血》《蒂凡尼的早餐》《夏夜十字街头》

美国新小说流派传奇人物,生于迷惘的一代垮掉的一代之间,在文坛上承前启后,同时也流连于名利场、纸醉金迷的典型代表。安迪·沃霍初到纽约发展时,就曾把卡波特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

卡波特11岁便开始写作,17岁就受雇于《纽约客》,属于文学神童一型,和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历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说也很爱被好莱坞搬上荧幕,如让奥黛丽·赫本成名的《蒂凡尼的早餐》,而2005年以小说《冷血》内容作题材的名为《卡波特》的传记电影,则让菲利普·塞默·霍夫曼荣获奥斯卡最佳影帝殊荣。

卡波特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酗酒恶性也毫不加以掩饰。大量的酒精陪伴着他耗费6年时间打磨完人生最后一部巅峰杰作,同时也榨干、吞噬了他的傲人才华。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刀(Screwdriver

伏特加、鲜橙汁加鲜橙切片装饰,配方甚至有些简单粗暴,但卡波特仍将螺丝刀形容为我专属的橙汁饮品。他与海明威对鸡尾酒的泛滥博爱恰恰是两个极端,杜鲁门坚持声称此生就只忠贞于这一款经典鸡尾酒。

本文系节选,原文敬请关注 whiskychina 阅读全篇


《单读》08礼包——一个漫游者的移动图书馆。

点击阅读原文,立即预定。



读到,喝到,想到(Reading,Tasting, Thinking)!本文来自《威士忌杂志》,《威士忌杂志》是国内最专业的国际烈酒杂志,为国内读者提供最专业的威士忌文章与相关的最新资讯。微信号whiskychina,转载请与《威士忌杂志》联系。

威士忌范儿 文学是为酒精做铺垫的催情剂。

好作家这个群体里,向来都不缺好酒鬼,他们中有人暗示烈酒是灵感之源,有人则怪罪酒精是驱走缪斯的魔鬼。但以下共同点无可置疑:20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他们的绝大多数都曾信奉过放纵生活,狂饮痛啜Live FastDrink Hard)的人生信条。

在西班牙沉迷于观看斗牛的期间,仍不忘豪饮的海明威(戴墨镜倒酒者)。


作家与烈酒,就像金酒与汤力水一样,天然地契合。

同样是喝,以怎样的心态去喝,才能在喝醉前喝出真的自我。历史的伟人和现代的我们其实一样,都会清醒或宿醉时刻思考这类问题。只不过,文学巨匠们或许要比我们多了一点将其上升到烈酒哲学高度的语言天赋。不要为了买醉而喝,举杯是为了享受生活。颓废至极的美国垮掉派作家领军人物杰克·凯鲁亚克,却给出了如此积极向上的一种答复。


另外,至于作家们钟爱一生的鸡尾酒,无非也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选用了由英媒《Drinks Business》梳理出的比较可靠的结果。读完本文,希望今后你不再会被酒吧里那些花里胡哨、名称繁复的创意鸡尾酒单给到,不妨就沿着伟人的舌尖喝下去吧,先求喝得精,咀嚼最经典的。若如此,哪怕你孤身点上一杯鸡尾酒,都别有一番风味。



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烈酒哲学:「一杯酒如同一杯玫瑰色的人生。」「先是你在喝酒,然后是酒在喝酒,最后是酒在喝你。

代表作:《伟大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美丽与毁灭》

菲茨杰拉德因年纪轻轻时常酗酒买醉而声名狼藉,但他无疑是上世纪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身为一战后迷惘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人物,他喜欢在晚上喝些烈性酒,然后在打字机上飞速记录那个如香槟泡沫般幻灭、颓废的爵士乐时代。

他有一个精神错乱的老婆塞尔达,好友海明威非常嫌恶她,因其鼓励菲茨杰拉德放纵滥饮,进而干扰到他的写作计划。他也很爱纯饮金酒,大抵由于这种烈酒在口中几乎不会留下酒气,而他则经常出没于上流社会,很讲究高雅的面子。

最钟爱鸡尾酒:金瑞基(Gin Rickey


金瑞基是用金酒、青柠和苏打水调制的,用高球杯盛装。菲茨杰拉德笔下《伟大的盖茨比》的时髦女主角黛西就爱一面在门廊上休憩,一面啜着金瑞基。




欧内斯特·海明威


烈酒哲学:「我喝酒是为了让其他人显得更有趣。

代表作:《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

文坛硬汉,上世纪群星闪耀的作家名录中最为人熟知的之一。他结四次婚,风流韵事不断,对于酒精的狂热却始终如一。因爱酒的兴趣太广泛,挑选出一款海明威最钟爱的鸡尾酒颇具难度,犹如让一位风流才子告诉你他最爱的女人是谁。

很多人都可能以为他最爱的鸡尾酒是莫吉托Mojito),但蛰伏在古巴哈瓦那写下《老人与海》的那些炎热、粘湿的夜晚里,更多地占据满他喉咙的酒饮其实是得其利Daiquiri)。他也非常偏好干马天尼,他借《永别了,武器》里主人翁弗雷德里克·亨利之口说,喝一口马天尼让人感觉活在文明世界里

海明威自创配方的鸡尾酒死在午后Deathin the Afternoon

海明威甚至还发明了一款鸡尾酒配方,与他的一部描写斗牛的非小说类作品同名,叫做死在午后Death in the Afternoon),混合苦艾酒和冰镇过后的香槟。

他在写作时却滴酒不沾,他能以高度自制的职业态度对待文字艺术。

最钟爱鸡尾酒:得其利(Daiquiri


此鸡尾酒也可译为代基里。有一款特调的得其利干脆就直接以海明威来命名了,即Hemingway Daiquiri,配方包括朗姆酒、青柠汁、西柚汁和黑樱桃利口酒,最后以三角块状的鲜青柠(莱姆角)装饰。海明威曾自夸可喝下16大扎的得其利鸡尾酒,且期间不入厕小解。




雷蒙德·钱德勒


烈酒哲学:「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无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

代表作:《漫长的告别》《再见,吾爱》《长眠不醒》

这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人物、好莱坞历史上的伟大编剧,44岁才开始投身于写作,他此前的人生绝对够跌宕起伏:与大自己18岁的妻子结婚,以英国皇家空军身份参加一战,从商任职石油公司副总但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坠入人生底谷。

钱德勒大器晚成的首部小说《长眠不醒》很快就被拍成卖座大片,由主演《卡萨布兰卡》的影帝亨弗莱·鲍嘉携爱妻劳伦·白考尔上演对手戏。好莱坞男影星都以能扮演他虚构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为荣,早在他写出第五部小说之前,头4部已被6次搬上荧幕,从没有哪一位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的人气在美国比福尔摩斯还要高,一代影帝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公认最成功诠释了该角色。

他特看不起海明威,他给自己作品中的一个笨蛋警察起了这名字。

他的写作生命始于烈酒——因酗酒而丢掉了待遇丰厚的高层职位;同样也止于烈酒——丧妻的悲痛让他再次无节制地拥抱酒精,并试图自杀。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锥子(Gimlet


这款名字怪异的鸡尾酒之所以能风靡美国,因钱德勒曾借他笔下的硬汉马洛之口在小说《漫长的告别》中描述道:纯正的螺丝锥子,就是一半的金酒,加一般的罗斯牌青柠汁,再别无他物至于酒名来源,有人说是将这款鸡尾酒很易把轻视者慢慢放倒的后劲,比喻成一件锋利却小巧的钻孔工具;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向英国海军上将Thomas Gimlette爵士致敬,他在战时大力提倡海员们把金酒兑青柠喝,以预防坏血病。




威廉·福克纳


烈酒哲学:「战争和烈酒,这两样对于男人而言,永远不会负担不起。」「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

代表作:《寓言》《掠夺者》《喧嚣与骚动》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意识流文学的旗帜人物,同时还涉猎电影剧本和诗歌创作。他也是历史上公认的最高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一,毕生写完了19部长篇小说、120多个短篇及6部诗集。他每写完一部作品,总喜爱用一番狂饮来庆贺。

最钟爱鸡尾酒:薄荷茱莉普(Mint Julep


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绅士,福克纳偏爱薄荷茱莉普是非常符合其身份的,这款用波本威士忌、薄荷叶、砂糖调成的经典鸡尾酒,自1938以来便是举世闻名的肯塔基赛马会的指定传统酒饮。




杜鲁门·卡波特


烈酒哲学:「干作家这个职业,两杯酒之间的间断,总感觉都要走好远。」(意思就是希望喝酒不要停)

代表作:《冷血》《蒂凡尼的早餐》《夏夜十字街头》

美国新小说流派传奇人物,生于迷惘的一代垮掉的一代之间,在文坛上承前启后,同时也流连于名利场、纸醉金迷的典型代表。安迪·沃霍初到纽约发展时,就曾把卡波特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

卡波特11岁便开始写作,17岁就受雇于《纽约客》,属于文学神童一型,和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历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说也很爱被好莱坞搬上荧幕,如让奥黛丽·赫本成名的《蒂凡尼的早餐》,而2005年以小说《冷血》内容作题材的名为《卡波特》的传记电影,则让菲利普·塞默·霍夫曼荣获奥斯卡最佳影帝殊荣。

卡波特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酗酒恶性也毫不加以掩饰。大量的酒精陪伴着他耗费6年时间打磨完人生最后一部巅峰杰作,同时也榨干、吞噬了他的傲人才华。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刀(Screwdriver

伏特加、鲜橙汁加鲜橙切片装饰,配方甚至有些简单粗暴,但卡波特仍将螺丝刀形容为我专属的橙汁饮品。他与海明威对鸡尾酒的泛滥博爱恰恰是两个极端,杜鲁门坚持声称此生就只忠贞于这一款经典鸡尾酒。

本文系节选,原文敬请关注 whiskychina 阅读全篇


《单读》08礼包——一个漫游者的移动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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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喝到,想到(Reading,Tasting, Thinking)!本文来自《威士忌杂志》,《威士忌杂志》是国内最专业的国际烈酒杂志,为国内读者提供最专业的威士忌文章与相关的最新资讯。微信号whiskychina,转载请与《威士忌杂志》联系。

威士忌范儿 文学是为酒精做铺垫的催情剂。

好作家这个群体里,向来都不缺好酒鬼,他们中有人暗示烈酒是灵感之源,有人则怪罪酒精是驱走缪斯的魔鬼。但以下共同点无可置疑:20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他们的绝大多数都曾信奉过放纵生活,狂饮痛啜Live FastDrink Hard)的人生信条。

在西班牙沉迷于观看斗牛的期间,仍不忘豪饮的海明威(戴墨镜倒酒者)。


作家与烈酒,就像金酒与汤力水一样,天然地契合。

同样是喝,以怎样的心态去喝,才能在喝醉前喝出真的自我。历史的伟人和现代的我们其实一样,都会清醒或宿醉时刻思考这类问题。只不过,文学巨匠们或许要比我们多了一点将其上升到烈酒哲学高度的语言天赋。不要为了买醉而喝,举杯是为了享受生活。颓废至极的美国垮掉派作家领军人物杰克·凯鲁亚克,却给出了如此积极向上的一种答复。


另外,至于作家们钟爱一生的鸡尾酒,无非也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选用了由英媒《Drinks Business》梳理出的比较可靠的结果。读完本文,希望今后你不再会被酒吧里那些花里胡哨、名称繁复的创意鸡尾酒单给到,不妨就沿着伟人的舌尖喝下去吧,先求喝得精,咀嚼最经典的。若如此,哪怕你孤身点上一杯鸡尾酒,都别有一番风味。



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烈酒哲学:「一杯酒如同一杯玫瑰色的人生。」「先是你在喝酒,然后是酒在喝酒,最后是酒在喝你。

代表作:《伟大的盖茨比》《夜色温柔》《美丽与毁灭》

菲茨杰拉德因年纪轻轻时常酗酒买醉而声名狼藉,但他无疑是上世纪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身为一战后迷惘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人物,他喜欢在晚上喝些烈性酒,然后在打字机上飞速记录那个如香槟泡沫般幻灭、颓废的爵士乐时代。

他有一个精神错乱的老婆塞尔达,好友海明威非常嫌恶她,因其鼓励菲茨杰拉德放纵滥饮,进而干扰到他的写作计划。他也很爱纯饮金酒,大抵由于这种烈酒在口中几乎不会留下酒气,而他则经常出没于上流社会,很讲究高雅的面子。

最钟爱鸡尾酒:金瑞基(Gin Rickey


金瑞基是用金酒、青柠和苏打水调制的,用高球杯盛装。菲茨杰拉德笔下《伟大的盖茨比》的时髦女主角黛西就爱一面在门廊上休憩,一面啜着金瑞基。




欧内斯特·海明威


烈酒哲学:「我喝酒是为了让其他人显得更有趣。

代表作:《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

文坛硬汉,上世纪群星闪耀的作家名录中最为人熟知的之一。他结四次婚,风流韵事不断,对于酒精的狂热却始终如一。因爱酒的兴趣太广泛,挑选出一款海明威最钟爱的鸡尾酒颇具难度,犹如让一位风流才子告诉你他最爱的女人是谁。

很多人都可能以为他最爱的鸡尾酒是莫吉托Mojito),但蛰伏在古巴哈瓦那写下《老人与海》的那些炎热、粘湿的夜晚里,更多地占据满他喉咙的酒饮其实是得其利Daiquiri)。他也非常偏好干马天尼,他借《永别了,武器》里主人翁弗雷德里克·亨利之口说,喝一口马天尼让人感觉活在文明世界里

海明威自创配方的鸡尾酒死在午后Deathin the Afternoon

海明威甚至还发明了一款鸡尾酒配方,与他的一部描写斗牛的非小说类作品同名,叫做死在午后Death in the Afternoon),混合苦艾酒和冰镇过后的香槟。

他在写作时却滴酒不沾,他能以高度自制的职业态度对待文字艺术。

最钟爱鸡尾酒:得其利(Daiquiri


此鸡尾酒也可译为代基里。有一款特调的得其利干脆就直接以海明威来命名了,即Hemingway Daiquiri,配方包括朗姆酒、青柠汁、西柚汁和黑樱桃利口酒,最后以三角块状的鲜青柠(莱姆角)装饰。海明威曾自夸可喝下16大扎的得其利鸡尾酒,且期间不入厕小解。




雷蒙德·钱德勒


烈酒哲学:「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无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

代表作:《漫长的告别》《再见,吾爱》《长眠不醒》

这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人物、好莱坞历史上的伟大编剧,44岁才开始投身于写作,他此前的人生绝对够跌宕起伏:与大自己18岁的妻子结婚,以英国皇家空军身份参加一战,从商任职石油公司副总但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坠入人生底谷。

钱德勒大器晚成的首部小说《长眠不醒》很快就被拍成卖座大片,由主演《卡萨布兰卡》的影帝亨弗莱·鲍嘉携爱妻劳伦·白考尔上演对手戏。好莱坞男影星都以能扮演他虚构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为荣,早在他写出第五部小说之前,头4部已被6次搬上荧幕,从没有哪一位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的人气在美国比福尔摩斯还要高,一代影帝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公认最成功诠释了该角色。

他特看不起海明威,他给自己作品中的一个笨蛋警察起了这名字。

他的写作生命始于烈酒——因酗酒而丢掉了待遇丰厚的高层职位;同样也止于烈酒——丧妻的悲痛让他再次无节制地拥抱酒精,并试图自杀。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锥子(Gimlet


这款名字怪异的鸡尾酒之所以能风靡美国,因钱德勒曾借他笔下的硬汉马洛之口在小说《漫长的告别》中描述道:纯正的螺丝锥子,就是一半的金酒,加一般的罗斯牌青柠汁,再别无他物至于酒名来源,有人说是将这款鸡尾酒很易把轻视者慢慢放倒的后劲,比喻成一件锋利却小巧的钻孔工具;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向英国海军上将Thomas Gimlette爵士致敬,他在战时大力提倡海员们把金酒兑青柠喝,以预防坏血病。




威廉·福克纳


烈酒哲学:「战争和烈酒,这两样对于男人而言,永远不会负担不起。」「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

代表作:《寓言》《掠夺者》《喧嚣与骚动》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意识流文学的旗帜人物,同时还涉猎电影剧本和诗歌创作。他也是历史上公认的最高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一,毕生写完了19部长篇小说、120多个短篇及6部诗集。他每写完一部作品,总喜爱用一番狂饮来庆贺。

最钟爱鸡尾酒:薄荷茱莉普(Mint Julep


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绅士,福克纳偏爱薄荷茱莉普是非常符合其身份的,这款用波本威士忌、薄荷叶、砂糖调成的经典鸡尾酒,自1938以来便是举世闻名的肯塔基赛马会的指定传统酒饮。




杜鲁门·卡波特


烈酒哲学:「干作家这个职业,两杯酒之间的间断,总感觉都要走好远。」(意思就是希望喝酒不要停)

代表作:《冷血》《蒂凡尼的早餐》《夏夜十字街头》

美国新小说流派传奇人物,生于迷惘的一代垮掉的一代之间,在文坛上承前启后,同时也流连于名利场、纸醉金迷的典型代表。安迪·沃霍初到纽约发展时,就曾把卡波特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

卡波特11岁便开始写作,17岁就受雇于《纽约客》,属于文学神童一型,和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历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说也很爱被好莱坞搬上荧幕,如让奥黛丽·赫本成名的《蒂凡尼的早餐》,而2005年以小说《冷血》内容作题材的名为《卡波特》的传记电影,则让菲利普·塞默·霍夫曼荣获奥斯卡最佳影帝殊荣。

卡波特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酗酒恶性也毫不加以掩饰。大量的酒精陪伴着他耗费6年时间打磨完人生最后一部巅峰杰作,同时也榨干、吞噬了他的傲人才华。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刀(Screwdriver

伏特加、鲜橙汁加鲜橙切片装饰,配方甚至有些简单粗暴,但卡波特仍将螺丝刀形容为我专属的橙汁饮品。他与海明威对鸡尾酒的泛滥博爱恰恰是两个极端,杜鲁门坚持声称此生就只忠贞于这一款经典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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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作家这个群体里,向来都不缺好酒鬼,他们中有人暗示烈酒是灵感之源,有人则怪罪酒精是驱走缪斯的魔鬼。但以下共同点无可置疑:20世纪的伟大作家们,他们的绝大多数都曾信奉过放纵生活,狂饮痛啜Live FastDrink Hard)的人生信条。

在西班牙沉迷于观看斗牛的期间,仍不忘豪饮的海明威(戴墨镜倒酒者)。


作家与烈酒,就像金酒与汤力水一样,天然地契合。

同样是喝,以怎样的心态去喝,才能在喝醉前喝出真的自我。历史的伟人和现代的我们其实一样,都会清醒或宿醉时刻思考这类问题。只不过,文学巨匠们或许要比我们多了一点将其上升到烈酒哲学高度的语言天赋。不要为了买醉而喝,举杯是为了享受生活。颓废至极的美国垮掉派作家领军人物杰克·凯鲁亚克,却给出了如此积极向上的一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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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烈酒哲学:「一杯酒如同一杯玫瑰色的人生。」「先是你在喝酒,然后是酒在喝酒,最后是酒在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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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茨杰拉德因年纪轻轻时常酗酒买醉而声名狼藉,但他无疑是上世纪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身为一战后迷惘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人物,他喜欢在晚上喝些烈性酒,然后在打字机上飞速记录那个如香槟泡沫般幻灭、颓废的爵士乐时代。

他有一个精神错乱的老婆塞尔达,好友海明威非常嫌恶她,因其鼓励菲茨杰拉德放纵滥饮,进而干扰到他的写作计划。他也很爱纯饮金酒,大抵由于这种烈酒在口中几乎不会留下酒气,而他则经常出没于上流社会,很讲究高雅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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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基是用金酒、青柠和苏打水调制的,用高球杯盛装。菲茨杰拉德笔下《伟大的盖茨比》的时髦女主角黛西就爱一面在门廊上休憩,一面啜着金瑞基。




欧内斯特·海明威


烈酒哲学:「我喝酒是为了让其他人显得更有趣。

代表作:《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乞力马扎罗的雪》

文坛硬汉,上世纪群星闪耀的作家名录中最为人熟知的之一。他结四次婚,风流韵事不断,对于酒精的狂热却始终如一。因爱酒的兴趣太广泛,挑选出一款海明威最钟爱的鸡尾酒颇具难度,犹如让一位风流才子告诉你他最爱的女人是谁。

很多人都可能以为他最爱的鸡尾酒是莫吉托Mojito),但蛰伏在古巴哈瓦那写下《老人与海》的那些炎热、粘湿的夜晚里,更多地占据满他喉咙的酒饮其实是得其利Daiquiri)。他也非常偏好干马天尼,他借《永别了,武器》里主人翁弗雷德里克·亨利之口说,喝一口马天尼让人感觉活在文明世界里

海明威自创配方的鸡尾酒死在午后Deathin the Afternoon

海明威甚至还发明了一款鸡尾酒配方,与他的一部描写斗牛的非小说类作品同名,叫做死在午后Death in the Afternoon),混合苦艾酒和冰镇过后的香槟。

他在写作时却滴酒不沾,他能以高度自制的职业态度对待文字艺术。

最钟爱鸡尾酒:得其利(Daiquiri


此鸡尾酒也可译为代基里。有一款特调的得其利干脆就直接以海明威来命名了,即Hemingway Daiquiri,配方包括朗姆酒、青柠汁、西柚汁和黑樱桃利口酒,最后以三角块状的鲜青柠(莱姆角)装饰。海明威曾自夸可喝下16大扎的得其利鸡尾酒,且期间不入厕小解。




雷蒙德·钱德勒


烈酒哲学:「如果我不强硬,我就无法活。如果我不文雅,我也不配活。

代表作:《漫长的告别》《再见,吾爱》《长眠不醒》

这位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人物、好莱坞历史上的伟大编剧,44岁才开始投身于写作,他此前的人生绝对够跌宕起伏:与大自己18岁的妻子结婚,以英国皇家空军身份参加一战,从商任职石油公司副总但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中坠入人生底谷。

钱德勒大器晚成的首部小说《长眠不醒》很快就被拍成卖座大片,由主演《卡萨布兰卡》的影帝亨弗莱·鲍嘉携爱妻劳伦·白考尔上演对手戏。好莱坞男影星都以能扮演他虚构的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为荣,早在他写出第五部小说之前,头4部已被6次搬上荧幕,从没有哪一位作家享受到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的人气在美国比福尔摩斯还要高,一代影帝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公认最成功诠释了该角色。

他特看不起海明威,他给自己作品中的一个笨蛋警察起了这名字。

他的写作生命始于烈酒——因酗酒而丢掉了待遇丰厚的高层职位;同样也止于烈酒——丧妻的悲痛让他再次无节制地拥抱酒精,并试图自杀。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锥子(Gimlet


这款名字怪异的鸡尾酒之所以能风靡美国,因钱德勒曾借他笔下的硬汉马洛之口在小说《漫长的告别》中描述道:纯正的螺丝锥子,就是一半的金酒,加一般的罗斯牌青柠汁,再别无他物至于酒名来源,有人说是将这款鸡尾酒很易把轻视者慢慢放倒的后劲,比喻成一件锋利却小巧的钻孔工具;另一种说法是为了向英国海军上将Thomas Gimlette爵士致敬,他在战时大力提倡海员们把金酒兑青柠喝,以预防坏血病。




威廉·福克纳


烈酒哲学:「战争和烈酒,这两样对于男人而言,永远不会负担不起。」「没有什么是威士忌无法治愈的。

代表作:《寓言》《掠夺者》《喧嚣与骚动》

福克纳是美国南方文学、意识流文学的旗帜人物,同时还涉猎电影剧本和诗歌创作。他也是历史上公认的最高产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一,毕生写完了19部长篇小说、120多个短篇及6部诗集。他每写完一部作品,总喜爱用一番狂饮来庆贺。

最钟爱鸡尾酒:薄荷茱莉普(Mint Julep


作为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绅士,福克纳偏爱薄荷茱莉普是非常符合其身份的,这款用波本威士忌、薄荷叶、砂糖调成的经典鸡尾酒,自1938以来便是举世闻名的肯塔基赛马会的指定传统酒饮。




杜鲁门·卡波特


烈酒哲学:「干作家这个职业,两杯酒之间的间断,总感觉都要走好远。」(意思就是希望喝酒不要停)

代表作:《冷血》《蒂凡尼的早餐》《夏夜十字街头》

美国新小说流派传奇人物,生于迷惘的一代垮掉的一代之间,在文坛上承前启后,同时也流连于名利场、纸醉金迷的典型代表。安迪·沃霍初到纽约发展时,就曾把卡波特视为自己的精神导师。

卡波特11岁便开始写作,17岁就受雇于《纽约客》,属于文学神童一型,和雷蒙德·钱德勒的经历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说也很爱被好莱坞搬上荧幕,如让奥黛丽·赫本成名的《蒂凡尼的早餐》,而2005年以小说《冷血》内容作题材的名为《卡波特》的传记电影,则让菲利普·塞默·霍夫曼荣获奥斯卡最佳影帝殊荣。

卡波特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酗酒恶性也毫不加以掩饰。大量的酒精陪伴着他耗费6年时间打磨完人生最后一部巅峰杰作,同时也榨干、吞噬了他的傲人才华。

最钟爱鸡尾酒:螺丝刀(Screwdriver

伏特加、鲜橙汁加鲜橙切片装饰,配方甚至有些简单粗暴,但卡波特仍将螺丝刀形容为我专属的橙汁饮品。他与海明威对鸡尾酒的泛滥博爱恰恰是两个极端,杜鲁门坚持声称此生就只忠贞于这一款经典鸡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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