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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知识第一期

 笨堆儿 2015-01-27

社保小知识第一期

2013-12-16 天津社保

城镇职工“五险”知多少

 

你了解“五险”吗?你知道都有哪“五险”吗?你清楚“五险”的缴费与报销情况吗?你是不是也有类似于这样的问题,而且等用到某个险种时,才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

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五险”。我们常说的“五险”,指的是社会保险中的五个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个险种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下面分别介绍一下五险。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按照天津市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20%由单位缴纳,8%由个人缴纳。这个比例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无论你在国企、外企还是合资企业。但是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职工,缴费基数却不相同,缴费基数与职工本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有直接关系。总的来说,工资收入水平高,缴费基数就高。

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基数封顶。根据天津市社平工资变化情况,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每年由人力社保部门调整公布。2013年天津市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为2210元,就是指按60%缴费;上限为11331元,就是指按300%缴费基数封顶。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员计算的缴费基数不到2210元,就按照2210为基数缴费,高于11331元,就按照11331元缴费。如果在两个数之间就按照实际作为缴费基数。

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的。个人账户是由历年缴费逐渐积累起来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算养老金的组成部分。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这部分比例是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缴费基数越高,按照比例划入到个人账户的金额就越多,积累下来的储存额也越多。

按照国家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按照政策规定,200611日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当然,满15年只是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了,不要以为满15年可以不用再缴费了。因为,养老金与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有直接关系。现行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是随着缴费年限的延长而提高的。缴费年限长,基本养老金就高。反之,缴费年限短,基本养老金就低。而且按照现行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对坚持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是非常有利的。

 

【医疗保险】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11月启动实施,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一样,缴费比例是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0%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

总的来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就医时大致有四种情况:住院就医、门诊就医、门诊特殊病就医、家庭病床就医。随着天津市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经办服务体系,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就医都实现了联网刷卡结算。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养老、医疗保险一样,缴费比例是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2%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1%按月缴纳失业保险费。

根据社保法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办理的手续: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镇劳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

 

【工伤保险】

社保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社保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社保法规定,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⑷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⑸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⑻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⑼劳动能力鉴定费。

 

【生育保险】

天津市是20059月启动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天津市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等都应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每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人员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天津社保中心与市卫生局和市计生委联网,开辟了妊娠登记“绿色通道”。只要怀孕12周内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办理妊娠登记就可以了。为参保人员从妊娠诊断、妊娠登记、产前检查、生育分娩,提供了“一站式”服务。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产前检查费;二是生育医疗费;三是生育津贴;四是计划生育手术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1100元。生孩子时,顺产报销3000元,剖腹产报销3600元。生育津贴是根据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4再乘以享受津贴的天数计算出来的。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产假后,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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