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互联网电视,就不得不提监管。接受网易科技采访的多位行业人士认为,监管已经成为阻碍整个产业进步的最大问题。
去年6月起,互联网电视行业的主管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连发禁令,要求下架视频APP、整改违规终端。
这意味着,互联网电视的视频内容要和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严格区分开来,视频网站进入客厅的通道受阻,盈利模式也将受限。
虽然广电总局的一系列整顿措施引来不少非议,但事实上有据可依,这个依据便是2011年广电总局印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简称“181号文”)。
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必须接入到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集成播控平台(又称“牌照方”)上,才算合规。
迄今为止,共有七家牌照方,分别为: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华数传媒、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把自己花钱买来的版权内容交给牌照方运营?
不少视频网站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根本不可能实现,原因是:首先,视频网站没有话语权,处于被动地位,合作意味着为牌照方做嫁衣;
其次,目前还没有合理的分成模式,拿真金白银买来的版权免费或者白菜价交给牌照方去用,视频网站不甘心。
事实上,不管是以乐视为代表的视频网站,还是以小米为代表的后入局者,都希望自建生态,而不是单纯做一个内容提供商。
自建生态的好处无需多言:首先,在硬件、应用商城、用户付费、广告收入等各个方面,都可以找到盈利点;
其次,硬件铺量、内容收费的战略更容易快速扩张自己的势力;
第三,获得了电视用户之后,可以在客厅开展电商、教育、医疗等其他服务。
为了自建生态,2013年各大厂商都奋不顾身得冲进这一领域,181号文当时已名存实亡。2014年问题来了,互联网电视毕竟不是纯粹的增量市场,它和视频、搜索、社交、游戏等纯互联网形态不太一样。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互联网电视的大潮,对旧有的广电体系都带来了很严重的挑战。一定程度上,互联网电视是在瓦解垄断和特权,其美好前景也正代表着新垄断、新特权的建立。
广电总局出手整顿也就不足为奇。
仔细剖析广电总局的各项整顿措施不难发现:其核心仍然是内容的“可管可控”,这是超越产业和经济层面的考量。
当然,保护旧有体系、延缓互联网势力的仅供步伐、争取转型时间窗口的用意也蕴含在其中。
总而言之,广电总局一记重拳将互联网电视行业打回原路。
解铃还须系铃人,当下寂寞的互联网电视行业,要想再度繁荣还得察言观色、等候政策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