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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史上最严治污法规出台 排污企业按日处罚

 aj6688 2015-02-01

  遇重污染天气中小学将停课,春节期间市民要在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对“屡教不改”的违法排污企业将“按日处罚”……昨天下午,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堪称我省治理大气污染“史上最严”的地方性法规,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省对大气污染治理要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用三个“严”字,表达了我省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吴斌介绍,《条例》制定以新修订的环保法为基本依据,法规条款贯穿了从大气污染源头到末端管理的全过程。

  除了加强对污染源的治理外,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根据《条例》,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监测数据,并向社会公开,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若违反规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将“按日处罚”。根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此外,如果企业遭遇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有商业保险“兜底”将减轻企业的负担。《条例》要求,推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防控企业环境风险,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解析)

  “按日处罚”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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