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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是人世的变形

 陈皮老 2015-02-02

一直觉得,像我这种没写过什么的人,不该去谈论写作。没有资格,也应该先多写一些再说,也要防备一种很倒霉的困窘:说的漂亮写的差。说总是比写轻巧。主张比实践轻巧。哲学比伦理学轻巧。人爱好选择做轻巧、陈腐的事。

不过我正在网络上看蔡崇达的《皮囊》,就想到一些“关于写”和“关于写什么”的事。

《皮囊》是一本关于闽南的书。具体说,是一本关于泉州的书。第一篇写阿太,她是个神婆。是神婆,讲话就文气,用超越闽南土语的字词。杀鸡时,她会说,“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她它的魂灵。” 我离开泉州太久,闽南话退化得厉害,现在已经想不出这句话用闽南话怎么讲。我的闽南话除了“喝茶”“吃饭”这些打招呼时说的话,只剩下一个词了。是什么词,等下再讲。

请朋友看这篇文章的时候,他以为,阿太是神婆意味着她会住在庙里,或者接受村民的供养生活。我花了相当一些力气,让朋友知道神婆不是现代意义上那种只谋一项、不顾其他的职业,也不是社会之外、槛外人式的存在。闽南乡间的木偶戏演员,童乩,算命先生,扎纸马的,道士,和尚,哭丧的,都同时是种地的,开杂货店的,种茶的,养鸭子的,教书的,开车的,做工的,办厂的。这甚至不是所谓身份二重性,而是在民间宗教下,充满鬼神与祖先的精神生活与日常生活相互拥抱,根本分不开。

晚清以来的中国思想家始终纠结于个人-社群-国家-国际这四重关系,这几乎是学术界的定论。我想闽南人,或者说模模糊糊信仰着民间宗教的中国人,则生活于个人-家族-社群-鬼神世界这四重关系构造的秩序中,人有其所信的,人生下来便背负着祖先与神鬼的债,受苦如还债,而死是人世的变形。

因此阿太老年时的感受是,“我和妈祖娘娘在聊天,我问她为什么还不带我走,她告诉我因为我还没还完世间的债。” 因此蔡崇达笔下,当青春期的少年对住在巷子那边的“坏女人”张美丽产生好奇,怕她会是女鬼,他们是带上“手电筒、弹弓和大量的符纸”去探险,还从当师公的爷爷那里偷拿了一把桃木剑——“师公”,读成sai gong, 是道士的意思,这就是我现在仍会讲的那个闽南词。道士这个词在没有民间宗教笼罩的生活里不常用,我在安溪村里时却天天会讲到、听到它好几遍。

也因此,坏女人张美丽做生意赚到钱后,想让乡亲们尊敬自己,她的方法是给学校和地方大宗族的祠堂捐钱,用钱在妈祖庙口换得一个位置,“五万元:信女张美丽”。在故事结尾,不堪压力的张美丽自尽,蔡崇达写道,“她终究是一个小镇姑娘。” 准确的说,她是个闽南小镇姑娘,信祖先,期待得到社群和宗族的认可,也期待回报乡里,她最怕的是成为被人所不认的孤魂野鬼。

我想写的不止是闽南人。我想写的是这种有宗教感、有精神生活的人生,这种人生里面的欲望与负担。生命中有祖先、鬼神、天下、转世、来生、畏惧之心的存在,这不能降解成所谓面对这个世界时视角不同——不只是世界观的差异,而是世界的差异。

一个人,如果有宗教感,认为世俗世界之外有更高的秩序和公正,对我们的一切作着裁决,他会如何过日子?这不是那么遥远的问题,不是自认有神论者才会关心的事。有宗教感的人未必依附于制度化的宗教。就像倘若宗教局前来统计,阿太也多半不会在“佛教”“道教”这些框下打钩,说自己是个教徒。而且人往往会在危难与困惑中迸发出压抑的宗教感,责问天的不公。这并非“用得着才用”的宗教实用主义,而是长久被要求自认为无神论者的中国人在受苦时分的自然选择。像阿乙小说中悲哀困顿者常有的号呼,“假如上天有眼”。

这也是日常纠结我的问题。我不断想,灵魂中有肉欲的成分嗎?当一个人说出“我是吃货”这句话时,她在引用哪些他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的前提,她其实在说什么?除了暗示自己的可爱、有趣之外,这是否是在谈身体欲望对于自己的核心性呢,那么她在暗示什么?吃和性从来没有分开过,肉欲一词向来具备“肉”的双重性。在说“我是X”时,她也同时在说“我不是Y”,在提出或拥抱一种生活审美系统,这种系统唱身体欲望的赞歌。

——而有宗教感的生活,是错后知错,没有办法一身清凉地向前走。会体现为世俗道德感,或完美主义的痛苦。或者傲慢后的自责。体现为偷情后不能健忘。经历运气时,感到受了神恩眷顾。是一场仪式的失败,让态度随意的业余道士有了重担不能轻松。是病中回望,看到一生充满污点与晶莹的露水,我们那充满背叛、歧路、浪费的人生。不得不反抗绝望,像那是责任。

体现为愧、罪、自责、追问、负担、恩典的感觉。内疚是长久的病住在内心。人世的爱中,永远感与暂时性本身所具备的永恒性相互缠绕,射精后人空虚得几乎颤抖,感到自己似乎贴近死亡,又对死亡无所惧,这种无惧反而更令人害怕。轻飘飘的。不轻盈。

或者为祖先,为家庭,为高于自我和世俗之事之物,无法过享乐主义的、彻底自利的一生。行走于重负与神恩间,总困扰于意义。

走得或许不总是慢,但不轻松。行路中旅人感谢水,思忖我如何配得上这水的福分。

有些作家有宗教感,即使他们自称无神论者。爱喝酒、不断结婚离婚、渎神的海明威有宗教感。所谓“肮脏现实主义”是个甚至不省事的错误概称,卡佛没有,而理查德福特有强烈的宗教感,他写窥视,是人在光照下臣服。丹尼斯约翰逊写毒品贩子与滥交者,但他几乎是当代美国宗教感最强烈的作家,也是最好的。孙仲旭的遗作,Tobias Wolff的《在北美殉道者花园中》是宗教感几乎满溢出来的书。晚期作品《大教堂》则像卡佛本人的信仰转变,他与作品中的人物一起,开始感觉到教堂的存在不止是线条与石块。最近大家都在看的莉迪亚戴维斯有不易察觉的宗教感,她看到事情的悖谬之处,所谓怪力乱神,譬如,她一篇短小说标题叫《一部短纪录片的构思》,全篇是一句话,“不同食品生产公司的代表试图打开他们自己的包装。” 但更重要的是,她对自己的人物施与如此高度的仔细注意力(care and attention),这种关注和等待是宗教感本身,是奉献。

我曾见朋友们讨论什么是好小说。有朋友区分出伟大的和迷人的两类。我想,所谓伟大小说,是其中有一些“了不起的东西”。它让我们与崇高之间建立关系。像托尔斯泰让皮埃尔望见1812年“巨大而明亮的彗星,正位于圣洁林荫道的上方”。

崇高中有让人恐惧之物。而优美是可爱的。优美也经常仅仅是可爱的。优美愉悦我们。崇高撕开我们。

对崇高感的理解始终是美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希腊人Longinus——古代文学批评家——讨论崇高的意义。他赞美雄辩的修辞,但他所谓的修辞并非如今天那样,是与真实对立之物,是炼金术士的骗局。我以为,他所谈的修辞,可以替换成语言的力量。雄辩有力,值得赞美和追求,是因为它具备道德力度,因此Longinus认为奴隶不能成为好的演说家:有道德者方能雄辩,而有道德者需是自由人。就这样,《论崇高》由文学批评开始,半途落实为伦理学著作。Longinus这样夸赞萨福的诗《嫉妒》,

“难道你会不为此震惊,她如何能同时唤起灵魂、肉体、耳朵、舌头、眼睛、颜色,就好像它们都异质于她?她是冲突的结合,她同时是热与冷,是在感受之内又在精神之外,她不是恐惧便是面临死境。”

这种极度激情,令人恐惧的,危险的,贴近死的激情,反而具备崇高的力量。就如同荷马描述的暴风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战死者层叠的尸身。崇高因其震撼和改变人的力量,因其强度,令人感到危险。

崇高也令人厌倦。康德早期的小册子《论优美与崇高》(这个小作品本身是优美的,不太是崇高的)这样写,“崇高的情操要比优美的情操更为强而有力,只不过没有优美情操来替换和伴随,崇高的情操就会使人厌倦而不能长久地感到满足。” “对崇高事物的感受,在更强劲地绷紧着灵魂的力量,因此会更快地使人疲倦。” 当优美抚慰人有如一场携带香氛的按摩,崇高则唤起心灵,逼迫改变,它令人慌乱,恐惧,厌倦。面对崇高,人的自然选择是逃走,闭上眼。

甚至可以说,崇高有害生命。

但我想好作品是提升性的写作。这个观点或许老派,但我相信它。Elevation of style,不是鼓舞士气,而是风格的锤炼与提升,在这里,美即是道德。就像我曾经被James Wood的一段回忆打动。“爱情应当是提升性的”,他虔诚的科学家父亲对年轻的James一段玩笑般的恋情说过这样一句严肃的话。文章里的James Wood对此略感厌烦。我还是这样相信的。

刚上大学,我就喜欢上一个法学院男生。这符合高考结束后,即将离开家时我为自己制定的计划。我果然立刻有了喜欢的男生。余下的事则超出了我所能计划的。他回答我,让我去读克尔凯郭尔的《诱惑者日记》。我读了,意识到恋爱是不崇高的,崇高的惟有克制,克制是在尘土中躬下身去,守住门,门的另一边或有寂静光照,但那不是你所能裁决和指望的,惟有相信寂静光照,躬下身,守住门。后来的十多年里,这个法学院学生逐渐把自己变成了一位数学家,在亚热带研究代数几何。我没能把自己逐渐变成一个崇高的人,或者好人,但我想,至少轻浮已经不再是我的弱点,正如他曾经期待的。

这条以克尔凯郭尔开始,经由薇依、维特根斯坦、列维纳斯的路途将到达哪里?在夏天凉爽的晚上,有树影为大地分行。在不易捱过的冬夜,雪是散文愈下愈深。

我仍旧不知道。

那天我们走在湖边。湖水正要冷起来。赶着去十一月的海鸥扇动着急的翅膀。我对你讲《论优美与崇高》。你默然。那是又一件短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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