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龄(937-1008年)是北宋官吏。字天锡,宋州雍丘(今河南杞县)人。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年)进士,官银之通判。京师开金明池,他献诗百韵,再任广州知州,不能清廉自守。后再任参政知事。 《乐善录》共有四部分:“严正”、“治家”、“子弟”、“养生”。 关于“严正”,作者主张: “天下之为父、子、师、弟子者各尽其道”。 他说: “为父而不能尽父之道,则家无孝友之子;为师而不能尽师之道,则门无行艺之士;为子而不能尽事父之道,则为不孝;为弟子而不能尽事师之道,则为不知。斯四者天下之大经,诚不可违也。苟欲尽为父为师之道者无他,惟严与正而已。制之以严,教之以正。” 关于“治家”,作者主张: “当以和而使严行其中,当以正而使宽在其中,则无太严太宽之弊。然后率之以仁,教之以义,和之以礼,抚之以恩。”“有能不可太宠,有过不可穷治。” 对于子弟,作者要求: “苟能甘淡泊而务学问,近有德而远下流,则所知者圣贤之道,所闻者正大之言,所交者正大之士,所行者向上之事,如此岂不足以成名乎哉!” 作为父母,作者反对做“守财奴”,为儿孙做马牛。“为子孙计则何不积阴德以遗之。开义方以教之,使子孙自取富贵?”“爱子教之以义方。”“倘子孙贤,必能为我守之;其或不肖,则我聚而彼散,反取笑于识者。”正如《易》中所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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