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教科研奖励条例
麻城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教科研奖励条例 (2015)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实现以研促教、靠研育师、科研兴校的目的,现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科研奖励条例。 一 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奖 凡以学校为课题组,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结题,承担课题研究的有关人员可获得相应的奖励(以课题组为单位发奖)。 (单位:元)
(教师以个人名义参加外单位课题组的,不享受本条例。) 二 教师业务竞赛奖(含讲课、说课、课件、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等) 奖励标准:(单位:元)
三 教育教学论文奖 (一)奖励标准:(单位:元)
(二)几点说明 1、凡受奖励的论文(同上)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麻城职业技术教育集团; 2、教育教学论文类奖项必须是经过学校,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事。 3、同一篇论文(同上)如果既在刊物上公开发表了又获得了奖励,则取其最高奖励计奖一次,不重复计奖; 4、凡教师所撰写教科研论文在各级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按上表中对应级别的二等奖标准给予奖励;其它刊物按二等奖标准减半奖励; 5、某级别的优秀奖视同于下一级的二等奖,特等奖视同于上一级的二等奖计奖; 6、由学校出面联系集中推荐发表的论文(同上)视同下一级别的三等奖计奖; 7、在相应学术会议上只作了交流而未获奖的论文(同上)不在奖励之列; 8、凡教师编写的习题集由出版社出版,不在奖励之列; 四 征文类奖 (一)奖励标准:(单位:元)
(二)说明 本项要求均与教育教学论文奖说明相同。 五 学生技能竞赛辅导奖 (一)、凡参加黄冈市、湖北省组织的中职技能竞赛中获奖师生,按下列办法奖励 奖励标准:(单位:元)
(二)说明: 1、所有竞赛奖项只针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竞赛结果计奖。 2、凡在同一种类竞赛中,同时获全国、省、市级奖励,根据不重复原则,按最高级别奖励。 3、获奖奖金教研组按团体奖获奖级别计发,辅导教师按学生获奖级别、数量计发。 4、凡学生个人报名参加的各项竞赛活动,学校对取得的奖励张榜表扬,转发证书,载入档案。在评选三好学生,奖学金,贫困生资助时优先。 5、凡在开学初纳入教学计划的校内技能竞赛活动,学校依据竞赛规模给予200元—1000元的经费。
六 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明风采”竞赛辅导奖 奖励标准:(单位:元)
说明: 教研组只取最高级别奖励(不按人数计),辅导教师按学生获奖级别、数量计发。各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七 教研活动补助 全体任课教师必须参加全校固定的集体教研活动,每月两次(单周),每次两节课,凭教研活动证明单每次计发20元。 七、有关说明 以上奖励均由科教处认定,经分管校长鉴字后报校长审批。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同上),必须拿原件到教科室登记、认定、复印存档。 本条例自2015年教代会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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