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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李廷相写给山东阳信韩氏四世祖腾的墓志铭

 文化龙乡 2015-02-08

明李廷相写给山东阳信韩氏四世祖腾的墓志铭

 

李廷相(1485-1544),字梦弼。明濮阳开州人。一说山东濮州人。世传李廷相是宋朝文状元李迪的后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李廷相会试考中第三十二名,殿试夺得探花,授翰林编修。正德年间,宦官刘瑾专权。李廷相被改为兵部主事。直到刘瑾被诛才官复原职,升任春坊中允,充经筵讲官。武宗不喜读《诗》、《书》,李廷相进讲《君孰与不足》章,武宗重复官,人皆以为荣。不久,又改三次,深有感悟,称赞李廷相为真学士。历官南京吏部侍郎,与父亲李瓒(官御史)同朝为任礼部侍郎。嘉靖十七年(1538)三月,再升为户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加太子宾客。嘉靖十八年(1539)五月,因身体有病,请致仕归乡。嘉靖二十三年(1544)七月病逝。他是明朝中叶著名的学问家和藏书家。

 

其墓志铭如下:

 

皇明封中宪大夫太常寺少卿加赠中大夫南京太仆寺卿醇庵韩公墓志铭

赐进士及第嘉议大夫南京吏部右侍郎前翰林侍讲学士经筵讲官同修国史濮阳李廷相撰

赐进士出身通议大夫南京户部右侍郎长垣胡锭书

赐进士出身通议大夫南京大理寺卿永平王祤篆

  总督南畿粮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阳信韩公廷芳谒予拜且泣曰先中宪公不幸弃背七年余矣顾帷墓左之石亡所托述敢以累下执事其幸怜之予于乡曲中辱公知爱最深且稔闻中宪公之贤其奚敢辞予据邑人户部主事贾君文璧所著事状而叙之如左中宪公韩腾字升霄别号醇庵世为济之阳信人曾祖士敬祖从父有文率以耕读为业然乃弗耀中宪公兄弟凡八人中宪公其第五也性独聪警父甚念之口授以大学及大诰诸书辄能诵习然家故中落弗克究竟厥志及长及与厥配李恭人拮据以成家于是记其所入乃稍裕于前矣会登莱岁侵民皆冗流以死朝廷令能出粟以赈者给冠带以旌之当是时蔑有应者中宪公独毅然曰活人大事也而况徼恩以为荣乎即人皆死吾独宴然万万无此理乃尽捐所有以为邑人劝时成化甲辰岁也弘治壬子岁复大旱兄弟族人有欲就食他所者中宪公闻之泣曰弃尔亲戚坟墓坟若将安忍即他所亦如吾邑若等又将安之乎况吾有少蓄犹可以侥幸旦夕不愈于毙他所乎众闻其言亦皆泣而止后竟亡它虞邑人有债券莫能偿者中宪公悉取而焚之曰我不忍以歉岁复困汝也用是邑人皆德之言及公辄曰此醇德君子也公因此醇庵自号亦用见其志焉其教子各执一事语廷芳曰成吾志者其在汝乎其专尔心勿佚游以成尔学繇是廷芳竟登弘治已未进士系今官终始以清勤才望为时所重中宪公之教子也中宪公以廷芳初命封为中书舍人加封中宪大夫太常寺少卿光昭编著喜溢衣冠亦不可谓无天道焉

   正德庚辰七月十八日忽遘疾乃亟进其子若孙而告之曰吾殆不起乎若等皆宜益加啐励以持门户无使乡人揶我也言讫随卒得年八十有二讣闻朝廷特遣山东左参政俞泰谕祭后复以例赠中大夫南京太仆寺卿盖异数云配李氏累封恭人先公三年卒贤明慈惠盖称其为配云子六人长即廷芳次铏义官次华生员次蕖早卒次萃生员次英女一人嫁张弼孙男女十九人曾孙男女六人君子谓近代福寿之隆子孙之盛如中宪公者盖无几也况廷芳行且柄用所以显扬公也方自兹始然则中宪公其含笑于地下也乎廷芳率其诸弟以公卒之年九月十六日与李恭人合葬于城东南灭塚之原礼也

  铭曰君子之德利济为先维公之施寔者普厥全古人行之责报于天至于中宪公何独不然有子及孙既多且贤烨烨都宪如火始然貤恩恤典贲及九泉一时之泽百世其延我作铭诗以永其传

 

 

文中人物简介

文中韩公廷芳即韩荆,山东阳信县韩氏五世祖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官至工部侍郎,据史志记载他勤奋勉励,政绩卓越,为官清廉,不受私贿,对于接受了“常例钱”的僚属,他谆谆教诲:“你们认为不推辞是对人恭敬吗?恐怕宁死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要汗颜了!”他致仕回家时,囊无余资。尝题诗自嘲:“官至九卿还有债,年登七秩尚无孙。”

韩腾,韩荆之父,阳信县韩氏第四世祖。

胡锭:明朝长垣人。政治人物。其父胡睿是天顺元年进士,工部左侍郎。胡锭是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官至工部左侍郎,人称“胡氏父子双侍郎”。嘉靖初年,撰有《漷县减差碑记》。

(此材料由阳信县大韩村二十世孙  韩更滨整理  地址:山东阳信县商店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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