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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PE

 玛姬918 2015-02-09
  第一部分 VC/PE的关系

  一、概念

  PE(Private Equity):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1、私募:私募是指只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售,公募是指面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售。

  2、股权投资:

  股权

  债权

  收益性

  股权股息:以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定,按持股比例分配。股息一般在0-15%之间。

  股权溢价:以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定,亏损或盈利几倍几十倍的可能性都有。

  只有债券债息,一般发行时就已经确定,通常在6%-24%之间(浮息债除外)

  流动性

  通过转让、回购等方式退出,上市企业的流动性很好,未上市企业的流动性较差。

  到期日还本付息

  安全性

  核心在于对企业的选择,选择的企业经营业绩差,波动性大,投资安全性低;选择的企业经营业绩好,投资安全性高

  企业经营业绩差,到期无能力还本付息,则安全性低;企业经营业绩好,投资安全性高

  是否有抵押、担保

  无

  一般有

  对企业的参与权

  参与经营、享受红利,通常占有企业董事会席位,即便未控股也拥有一票否决权

  不参与公司经营,也不享受红利

  3、被投企业:通常是指未上市企业,多具有高成长高科技的特点。

  VC(Venture Capital):创业投资,曾用名风险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退出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二、关系

  投资阶段

  投资规模

  投资特点

  天使投资

  初创期

  较小,百万级

  专业人士,通常认识

  广义

  PE

  VC

  成长期

  数百万到数千万

  侧重团队及成长性

  狭义PE

  扩张期

  数千万到亿元

  侧重团队、市场规模

  Pre-IPO

  上市筹备期

  数亿元

  侧重财务数据

  并购基金

  衰退期

  数亿元

  收购控股、改良出售

  第二部分 创业投资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一、创业投资的起源和发展

  1、美国的创业投资

  美国创业投资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对铁路和纺织厂融资。在19世纪,美国一些富有的大家族对钢铁、石油和铁路等新兴行业进行投资,从而获得了高回报。这些对当时新兴行业的投资可以说是美国创业投资活动的最初萌芽。

  20世纪30年代,人们开始注意到小企业的积极作用,一些具有敏锐商业头脑的、富裕的家庭和个人投资者为初创企业提供私募资本,并利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向所投资的企业提供助。其中的一些企业后来发展成为诸如东部航空公司、施乐以及其他知名的大企业,而这样的投资者也因此被称为“投资天使”。

  1946年世界上第一家创业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在美国成立,作为一家上市的封闭型投资公司,其成立的使命就是为新兴的企业提供权益性的启动资金,推动新兴企业的发展。

  ARD由被称为VC之父的Georges Doriot创立,ARD的重要性在于从一般收入的家庭群体中筹集资本,来建立机构化的创业投资公司。(在此以前,创业投资主要掌握在少数富有的大家族手里。)

  1957年ARD对数据设备公司(DEC)的投资大获成功,经过11年的发展,ARD对DEC的投资由最初的7万美元,在1968年增长到3.55亿美元,增长5000多倍,平均年增长速度达到84%。从此创业投资在美国及世界各地获得了极大的发展。

  在早期阶段,人们对创业投资这一全新概念并不接受,同时由于缺乏有经验和声誉的中介组织,因此机构投资者也不愿投资于这一全新的领域。以ARD为例,它在最初的数年时间里,资金募集并不顺利,故在其设立后的13年里并无人效仿成立第2家同类机构。在此期间,许多创业投资仍是以个案形式出现的,通常由投资银行家组织或者由富有个人和企业联合进行投资,投资量较小,范围和影响都较为有限。

  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美国迎来了第二个创业投资的黄金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和税收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包括:

  1978年减税法案:将资本收益税从49.5%降到28%,造成当年创业投资额比前一年上升5.56亿美元;

  1980年小企业投资促进法,确认创业投资资金是属于商业发展企业,不再作为投资顾问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及报告披露,加强了其经营的灵活性;

  1981年经济恢复税收法案,将个人的资本收益税从28%降到20%,造成当年的创业投资额比前一年提高了100%。1987年创业投资规模达到31.1亿美元。

  在80年代中后期,由于整个经济的不景气,创业投资企业新上市数量明显减少,使创业投资资本的筹集非常困难,创业投资新筹资本由1987年的31.1亿美元下降到1991年的13.7亿美元。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创业投资在经历了资本额连续4年的大幅度降低之后,随着通信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复苏,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的时期。目前,美国的创业投资机构近2000家,每年为大约10000项高技术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可以说,美国高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的高速度,创业投资是最主要的促进因素。如著名的苹果电脑公司、SUN微系统公司、微软公司、LOTUS等高技术公司都是借助创业投资起家和迅速发展的。

  美国创业投资业的发达还得益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迅速发展,它通过资本的纽带将投资人和创业投资家联结在一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提高了激励的力度,降低了代理成本。有限合伙公司是一种合伙企业,创业投资家是普通合伙人,这些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同时也提供少量的资金,通常占1%;有限合伙人提供投资资金的主要部分,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这类公司在利益分配上不是按出资比例分配,普通合伙人每年从其投资的企业收取相当于全部基金2%的管理费,作为经常性经营收入,当投资增值并获利退出后,普通合伙人一般将获得15-20%的收益分成。

  2、欧洲创业投资发展

  20世纪90年代,尤其中后期,在低通胀,高增长的良好经济环境下,欧洲创业投资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0年,欧洲创业资本筹资额、投资额创下历史最高水平,分别达到480亿欧元和350亿欧元。随后几年,由于全球创业投资市场趋冷,欧洲创业投资发展也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创业资本筹资额和投资明显下降。

  2004年欧洲创业投资又出现了升温的态势,创业资本筹资额、投资额和退资额分别达到275亿欧元,369亿欧元和196亿欧元,其中投资额和退资额两项指标均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从2004年的统计数据来看,英国在创业资本筹资额、投资额和退资额三项指标上均位居欧洲的首位,分別为100亿欧元,190亿欧元和111亿欧元。分別占整个欧洲创业资本筹资额,投资额和退资额的36.6%,51.7%和57.2%。

  从筹资额来看,排在欧洲前五位的国家依次为英国,瑞典、荷兰、法国、德国。它们约占欧洲创业资本筹资总额的77.6%;

  从投资额来看,排在前5位的国家依次为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荷兰。它们约占欧洲创业资本投资总额的86%:

  总体上看。欧洲创业投资活动主要集中在英国、法国、德国和荷兰四个国家。

  从各国情况来看,创业资本供给主体是多元化的。主要包括:富有的家庭或个人,机构投资者(主要是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商业银行、大公司,政府和国外资本等。

  从欧洲创业投资内部收益率水平来看,1980-2004年,欧洲956家投资基金总体收益率,即私人权益资本内部收益率为9.5%,其中收益率最高的255家投资基金的平均内部收益率为23.3%;收益率较高的467家投资基金的平均内部收益率为14.7%。

  3、日本创业投资

  日本最初的创业投资机构成立于1972年。有以京都经济同友会等为中心设立的“京都Enterprise Development(KED)”、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富士银行等设立的“日本Enterprise Development(NED)”、和以住友银行为首的住友集团设立的“日本Venture Capital(NVC)”。这些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比美国的“America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ARD)”晚了26年。

  从1972年到1982年,包括JAFCO的最初8家创业投资公司对345家企业共投资125亿7900万日元。到1981年末,投资余额87亿900万日元,分布在242家企业。这10年间,共有62家企业通过这些创业资本的支持实现了公开上市,而同年的日本公开上市的企业总数近为140家。倒闭的被投资企业3家,投资损失1亿7100万日元。

  与美国创业企业不断涌现情形相比,日本创业企业的出现较少,进入90年代以后,废业率一直比开业率高,创业企业的设立呈逐年下滑趋势。这一点使日本政府极为担忧。为此,政府已经把促进创业企业发展,做为了走出经济衰退,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发展战略。

  4、以色列的创业投资

  经过近30年的发展,以色列已成为世界上创业投资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被誉为“第二硅谷”。70年代初,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名叫爱德尔的律师,开始在以色列寻找创业投资的机会,并对电子行业的一家公司进行了投资。第二年,该公司在美国NASDAO股票交易系统上市获得了成功,投资者得到了相当丰厚的投资回报。从此人们才逐步认识到创业投资的操作技巧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丰厚利润。

  1992年,以色列政府为了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设立了1亿美元的YOZMA风险基金,同时成立了国有独资的风险基金公司YOZMA。随着YOZMA基金公司的建立,以色列进入了创业投资的第一个高潮。

  从1992年到1996年,以色列共有150家企业得到了创业投资者的支持,其中已有22家企业成功上市,进一步筹集资金近10亿美元。

  大部分上市公司选择了美国NASDAQ股票交易系统,上市公司的数量超过了欧盟所有国家在该交易系统上市公司的总和,成为仅次于加拿大的第二大外国公司板块。

  还有18家公司被国际上知名的公司收购,其中包括西门子、Intel、Microsoft、NEC等。

  5、台湾创业投资业的发展过程

  1982年台湾“财政部”聘请留美学者,很多专家回国主持创业投资事业的课题研究。研究结果认为,应尽快引在先进国家推行极为成功的创业投资机制,来支持、发展科技事业,进而促进产业升级。为此,财政部于1983年4月向上提交了《推动创业投资事业之建议》及《创业投资事业管理规则草案》。财政部派员考察了美国西岸的创业投资。根据此次考察,访问小组于同年7月向行政院提出四项建议:财政部应立即成立“推动创业投资小组”,详细研究“中美创业投资座谈会”中获得的资料,并邀请有关机关与专家,再次对《创业投资事业管理规则草案》进行了研究修订。

  台湾1983年11月20日正式颁布实施《创业投资事业管理规则》,此办法的公布为今后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台湾推动创业投资事业历经1988、1989年过渡的创业投资热及1990、1991年的市场萧条期。自1993年起,创业投资事业有再度活跃,许多创业投资机构扶持的公司的股票也纷纷上市,如应群、壹积电、茂矽等公司,数年前的投资终于获得了数倍的报偿。

  台湾创业投资机构类型主要有:委托基金管理公司(50%)、创业投资公司(12%)、和自行负责经营(38%)三种形式。这种结构与美国也很不一致。

  创业投资机构的获利状况:早期成立的风险公司至今获利丰富且稳定成长,而新成立公司通常则需3至5年才会有利润产生,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项目一旦成功,获利十分惊人。

  和通创业投资公司9年来所投资公司的100家,从没有一家倒闭,投资案获利常在10倍以上,基金净值从25亿元涨至62亿元以上。

  汉通、汉茂两家创业投资公司资本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但在13位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运作下,都登上前500家大公司,获利第1名和第6名。

  二、中国创业投资的现状

  截至2012年末,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达到1093家,总资产2836亿元,累计投资了11620家企业,累计实现股本退出案例2700个。

  从相关指标看,2012年,通过支持企业的创业活动,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在增加就业岗位、提高企业研发能力、促进创新产品产业化、支撑经济增长和促进税收增长等方面的贡献在进一步显现。

  2012年,创投企业所投资企业的年末就业人数为236.72万人,比上年新增22.3万人,增长10.4%。与2011年前相比,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但仍然远高于当年全国城镇就业人数增长3.31%的平均水平。

  2012年,创投企业所投资企业的研发投入达602.81亿元,比上年增加71亿元,增长13.36%,低于当年全社会研发投入的增长速度。

  2012年,创投企业所投资企业的销售额达18481.34亿元,比上年增加1604.22亿元,增长9.5%,高于当年全社会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7.8%的平均水平。

  对中国创业投资行业来说,2012年可谓艰难的一年:企业募资变得困难,投资人更加谨慎,退出之路慢慢变窄,政府监管逐步加强。统计数据分析表明,虽然2012年度我国创投行业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明显放缓,整个行业进入加速调整周期。

  总体来说,经过这次洗礼,中国创业投资行业的结构会日趋成熟,具体将表现为:非理性募资行为逐步消失,募资渠道逐步拓宽;投资回归理性,投资机构更多关注中早期投资;天使投资得到快速发展,早期投资力量会得到加强;并购投资规模快速扩大,并购退出成为最重要的退出渠道。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将有望形成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投资以及其他资产类别并驾齐驱,不同投资方式均衡发展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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