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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私心的内容

 点春秋 2015-02-09

私心是个什么东西?我想:正因为他不是个什么东西,所以大家就很难提防这种东西对于人与社会的危害。

 

私心究竟是由些什么样的南北所构成的东西呢?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当人们把私心公诸于世,私心这个不是东西的东西,很有可能在变成了一种可以见识的东西以后,对的人的危害,就会骤然缩水了。

 

首先,可以确认,私心的大部分实质是一种自然需求。动物存在的自然需求,就需要食色性也,这个“性”就是自然性,这个自然性不可被剥夺。人饿极了就会要吃人或者杀人掠货;保暖了就会产生更高一级的需求——性欲。性欲压抑久了就会发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发泄疏通,比如、暴力、酗酒、麻醉、嫖娼、打飞机、、、。遇到两情相悦的有缘人了,性欲常态化了,满足前两种人性基本需求,随着科技有了更多的闲余时间后,人就走向了更加高级的需求,尊严、情感、艺术、诗歌、思想、成就。在这个情感、艺术、文化的长期陶冶中、性欲反而被淡化,人就会走向更高的理性阶段和寻求价值真理的阶段。

 

可见,人性的前两种需求是人的低级人性阶段,人们把这个阶段的人性称之为——本能。后面多种的高阶段需求也是人性,是满足本能之后,才能发现的潜在人性本质。我们把这个后面的阶段称之为进化、提升、修养、修炼、自我完善、走向文明的阶段。这些人性的潜在本质都会随着社会和科技文化的发展而发展。那么,可以说符合人性发展的,都是顺应人性的,顺应人性发展的理念都是顺应自然法则的,顺应自然法则的都是合法的,这个法,是天条,是天规,是天地法。所以,发达国家法律的完善,不是因为他们存有多少法典,多少条文,多少规定而走向发达,首先归于他们的大脑思维的发达。在深入理解人性的本质后,他们的法律基准是顺应自然法则为基准,任何观念是破坏自然法则的都不能得到支持,任何事件是悖逆人性的,都会加以否定,这就保证了和谐化,可持续化。维护人的自然权益,这就所谓的天赋人权的最高意义和价值。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法律需要完善之前,听不懂,没有思考过我提出来的以上这些思路人,都是没有能力去完善中国法制的人。任何国家若不以最高自然法则为指导的法律,都是黑暗的,都是具有压迫性和扭曲人性的法律,这种人为的法律,其实还不可以称之为真正法律。

 

私心,除了需求以外,还包涵了些什么成分呢?比如,一个母亲为了养活一个孩子,在无能为力时去卖淫、只要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可以满足这样的母爱,而旁人眼中以道德和自私等言语指责这位母亲时,这位母亲其实事具有高尚的道德的人,因为这样做符合人的天性、母性。这种母性并没有伤害他人,她究竟犯了什么法?这种情况下,法律指责他人犯法,是指法的人在利用法律自己犯法而已。事件的善恶很容易分清,分不清的是法律权力的构成、监审、制约和监督机制。比如,这位母亲,若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去偷,去抢,去贩毒,那么他是以伤害他人为代价,换取自身不能满足的天性需求时,不论她有多么爱他的孩子,那么他犯法了。法律此时还需要根据实际的受害人情况和实际的被告人情况酌情处理,就是理所应当,法所应当的事情。

 

佛家里没有私心这个词,只说人有贪嗔痴三毒,因为人除了以上的人性生物需求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本性,会随着外界环境潜移默化。比如,一个人没有文化的修养和认知的提高,在满足了吃饱以外,就会不断的在低级本能上反复不断地寻求花样口味,变得法的在一个低级的事物上满足自己的本能。性娱乐就和吃一样。在极大的物质丰富中,就会产生制造骄奢淫逸风气,不思进取,久之而习与性成,就变得贪心不足蛇吞象了。这就是人后天被腐化、异化养成的一种不良习气,很多人为什么敢顶风作乱,不是不想改,而是习惯了,改不过来,这种人不是只有等着法律的制裁吗?当然还有运气好的,聪明的漏网之鱼,依然保持奢靡的生活状态,天条律法,自然法则,不是闹着玩的,人们说老天爷是公正的。你吃多了肉,就产生了负营养,会遭受三高疾病的折磨,或者死亡;喝多了酒会产生很多危害,痛风、肝癌、猝死的几率大大增加,该受的罪,一点都跑不了;泡多了女人,流失了精气、伤了肾脏骨髓,该生的病,没一样逃得脱;该病的没一个不病,该死的没一个不死,这就是规律。

 

以上分析下来,凡是能够正常满足人性基本需求的事业活动,都不能叫真正的私心。从个人来说,缺少文化熏陶,缺少独立思考,缺少自主勤劳,缺少道德品格而思路不开化,想不通,自己折磨自己,导致心情郁闷而生病的人也不在少数。造成很多人心态不平衡的这些原因在外界的原因:多是社会不平衡,社会不健康,人心不平等,思想不开放,法律不符合人性,体制不符合自然规律发展所致。人性本来是自然的需求,而不是自私的,我们在自然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当内因和外因不健全就会共同构成了一个劣等社会和劣等思维。这个特点,在当今世界很多国家依然处处可见。

 

我们说能指责他人自私的范围其实很小。为了满足自己而伤害他人的,为了满足自己而伤害社会的,为了满足自己而欺骗世界的,为了满足自己而不惜手段方法的,不顾危害的行为,都属于自私的行为。而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而吐痰、闯红灯、不文明那些行为由于构成的危害不大,一吐为快的小自私是可以被容忍的,才被归纳到社会公共道德的范围,公德是社会需求的一种公共次序的需要。

 

我们可以看出真正自私,没有产生危害之前是道德的范畴;只要产生了危害,就构成了违法的行为。大地荣光说:有私心不可怕,私心膨胀可怕,膨胀到影响别人就更可怕了。

一般情况下这个私心就是人的本能自然需求:有需要不可怕,小可怕的是被外界压抑,大可怕是是在被外界压抑时,自己想不通,不会变通达理,继续压抑自己,就会更加可怕,直接反映是:危害社会,他人,自己。状态是疯狂,极端,变异,病变等……

 

也别小看了人的自体平衡、自愈、免疫、再生机制,力量很惊人。一般的小压抑和小扭曲,你不在乎它,自然就好了,你一旦盯着着它不放,就会产生更加负面影响。所以,学会自我调节,多读书,多与外界交流,找到属于自己健康的业余爱好是很重要的生命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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