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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谈玉-出土古玉中“传世品”的鉴定(上)

 RK588 2015-02-10

研究中国古玉,最基础的工作是鉴定问题。鉴定玉器首先是要辨别真伪,并进行断代,只有在这样做的前提下,对玉器本身所具有的丰富内涵进行深入研究,才是真实可靠的。

现存中国古代玉器,粗略区分有两个来源:一类为出土品,另一类为传世品。以科学的态度审视,这两类情况其实都很复杂,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加分析。出土品,有些是经过严格的考古发掘所得,有些是在古遗址、残存古墓葬所在地现场采集所得,这两种情况一般不存在真伪问题,但却存在断代问题。有些出土品,系群众在生产活动中发现,出土现场已被破坏,器物又分散在群众手中,后从群众手中征集而来;另外一种是从罪犯手中所缴获的被盗古墓葬古遗址中的玉器,对后两种情况的玉器仍然存在一个辨伪问题。例如70年代以来,延安地区文管会从延安市郊芦山茆村群众手里征集的玉器,多数系村民在生产活动中发现的,但有一件圆雕的所谓“玉虎”,其造型特征既不见于龙山文化时期的玉器,亦不见于西周玉器之中,且虎额上竟有阴刻的‘王’字,显然是近现代人所为。近年陕西宝鸡公安人员破获了一起案件,缴获一件貌似秦景公大墓出土的玉戈,据罪犯交待是从古墓中发现的,实际上是现代人的伪作。类似的例子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再如传世品,情况也是多种多样,一是从未入土,代代相传的古玉,此类玉器多是宋元以后的作品;二是唐宋以前的作品,基本上是从古遗址和古墓葬出土的,只是由于年代久远,辗转流传,不知明确出土时间与地点,从而成了传世品。对这两种传世品都需要进行辨伪和断代。如何进行辨伪和断代呢?我认为对传世品的辨伪和断代,最基本的方法还是要用依据大量考古发掘资料建立的玉器编年序列去对照。目前已建立的玉器编年序列,唐代以前尤其是汉代以前的玉器造型、纹饰、工艺基本清楚。除此而外,对玉器地质学的研究,对中国代表性玉材以及古玉沁色、制作工艺的研究,也是对传世玉器进行辨伪和断代的重要手段。对玉器地质学的研究,近年来闻广等先生已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但由于此项工作开展较晚,依目前的水准,用无损分析玉器矿物成份和内部结构特征的方法,尚不能对器物年代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玉器地质学的研究还有待广泛深入展开。另外,近年出版的《中国和田玉》一书,对中国代表性的和田玉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对古玉沁色的研究也是处在积累资料的过程,系统、权威的成果还没有产生;中国古玉器的制作工艺(包括制玉的工具与方法)的研究,也有了相当的进展,但严格讲基本上还是推测猜想的成份多,今后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尽管如此,依靠考古发掘品建立的玉器编年序列在判断唐代以前的传世品方面已经解决了许多重要问题。今后,随着考古发掘工作的不断进行,玉器编年序列将会更加完善,在传世品鉴定方面还会发挥重要作用。

下面,笔者重点谈谈考古发掘所得古玉中的“传世品”问题。众所周知,中国古玉中绝大多数玉器上都不会有反映年代的文字,当然个别玉器上有契刻或朱书文字,例如西周初年的太保玉戈上有细如蝇足的契刻文字,四川五代王建墓出土玉大带挓尾上契刻有118字,且有“永平五年”的纪年,北京市文管会收藏的玉勒上有长达292字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经文。而类似有纪年的玉器实属凤毛麟角,甚至占不到古玉器总数的千分之一。因此判断玉器的时代,还要靠同墓葬同遗址共出的青铜器、陶器等断定。

一般来说,玉器的时代当与墓葬、遗址同期,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古代社会的玉器也存在传世问题。由于玉器(特别是质地优良的玉器)材质坚硬,温贵润泽,可以象征身份,且材料来源及加工制作都不太容易,所以,人们不轻易遗弃它。周原地区出土的西周玉璧、玉虎裂缝两侧各钻几对孔,然后连缀起来使用,玉器虽然已断裂,仍然不将其废弃,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古代帝王、贵族收藏前代玉器由来已久。如商代晚期殷墟妇好墓出土了700余件玉器,过去人们笼统地认为它们是商代晚期器物。但是,在属于龙山文化时期的湖北京山石家河遗址,出土一件玉凤,色黄白,呈圆饼状,上为一凤鸟,尖喙圆眼,作团曲环顾状,肩生双翼,背钻一圆孔,身躯下钻有多个圆孔,尾端为倒卷的双翎,姿态生动,线条有力,以镂空透雕和减地凸出阳文的技法制作而成,其玉质、玉色、造型特征均与妇好墓出土的玉凤相同,犹如用同一玉料为同一工匠所制作,这足以说明妇好墓中的玉凤为石家河文化遗物(图一)。妇好墓玉器中还有不少玉器似为红山文化的遗物。据《逸周书·世俘解》记载:“武王俘商得旧玉万四千,佩玉亿(时为十万)有八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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