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曹操注孙子兵法谋攻篇

 陋室书屋2 2015-02-11

曹操注孙子兵法谋攻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会员上传 请你点此纠错或发表评论( 8)

《谋攻篇》

曹操曰:欲攻敌,必先谋。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

曹操曰:兴师深入长驱,拒其都邑,绝其内外,敌举国来服,为上;以兵击破得之,为次也。全军为上,破军次之。

曹操曰:《司马法》曰:「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全旅为上,破旅次之。

曹操曰:五百人为旅。全卒为上,破卒次之。

曹操曰:自校以上至百人也。全伍为上,破伍次之。

曹操曰:百人以下至五人。

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

不战而胜,善之善者也。

曹操曰:未战而敌自屈服。故上兵伐谋,

曹操曰:敌始有谋,伐之易也。其次伐交,

曹操曰:交,将合也。其次伐兵,

曹操曰:兵形成也。其下攻城。

曹操曰:敌国已收其外粮城守,攻之为下也。

攻城之法:修橹、轒轀,其器械,三月而止也;距、闉,又三月然後已。

曹操曰:修,治也。橹,大楯也。轒轀者,轒床也;轒床其下四轮,从中推之至城下也。具,备也。器械者,机关攻守之总名,飞楼云梯之属。距闉者,踊土积高而前,以附其城也。

将不胜心之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

曹操曰:将忿不待攻器成,而使士卒缘城而上,如蚁之缘墙,必杀伤士卒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国而非久也,

曹操曰:毁灭人国,不久露师也。必以全争於天下。故兵不钝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曹操曰:不与敌战,而必完全得之,立胜於天下,则不顿兵挫锐也。用兵之法:十则围之,

曹操曰:以十敌一,则围之,是谓将智勇等而兵利钝均也。若主弱客强,操所以倍兵围

下邳,生擒吕布也。五则攻之,

曹操曰:以五敌一,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

倍则分之,

曹操曰:以二敌一,则一术为正,一术为奇。敌则能战之,

曹操曰:己与敌人众等,善者犹当设奇伏以胜之。少则能守之,

曹操曰:高壁坚垒,勿与战也。不若则能避之。

曹操曰:引兵避之也。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曹操曰:小不能当大也。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强,

曹操曰:将周密,谋不泄也。辅隙则国弱。

曹操曰:形见於外也。故君之所以患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

曹操曰:縻,御也。不知军中之事,而同军中之政,则军士惑矣。

曹操曰:军容不入国,国容不入军,礼不可以治兵也。不知三军之任,而同三军之权,则军士疑矣。

曹操曰:不得其人也。军士既惑既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曹操曰:引,夺也。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胜。知众寡之用,胜。上下同欲,胜。

曹操曰:君臣同欲。以虞待不虞,胜。将能而君不御,胜。

曹操曰:《司马法》曰:“进退惟时,无曰寡人”。此五者,胜之道也。

曹操曰:此上五事也故兵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