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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庆次子王田死亡之谜

 文化龙乡 2015-02-11

濮阳县县志上有这样一个传说,大致意思是王崇庆的次子王小樵(王田)在家乡开州仗势欺人,无恶不作。而时任开州知州的汤希闵为人正直,不会阿谀奉承,因此得罪了王小樵,受到了王小樵的羞辱。汤知州下定决心要为民除害,便发榜告民,让受到王小樵侵害过的老百姓告状。汤知州接着设计把王小樵骗到府衙抓了起来,由于王家知道后,马上派人去给王崇庆送信,汤知州害怕夜长梦多,便用沙袋压死了王小樵,然后吞金自杀了。而王崇庆却派人给汤知州送了一封书信,上面内容是:作恶多端,依法惩处,方正国法,方解民恨。

上面只是传说,而实事又是怎样的呢?在山东峄县县志上收录的明朝兵部右侍郞贾三近在隆庆五年向皇上上奏的一篇奏疏为我们揭示了一段与我县县志记载完全相反的历史史事,使王田之死大白于天下。

贾三近塑像

《纠劾极酷有司并翼恶官员以重民命疏》

臣,惟上天造物德在好生,明王用刑期于止暴,故八议之辟尚宥乎?贤能三覆之仁犹施于不赦,凡以体钦恤而重民命也。近因诸臣疏奏,时降纶音,重惩酷吏,海内亦既煕熙然,有更生之乐矣!然尚有肆张虐焰,众殒无辜,长恶容奸,协谋诬陷者。臣,访得原任直隶开州知州升南京户部员外郎,今考察才学不及,汤希悯先因伊亲章世仁旧守开州。与已故南京吏部尚书王崇庆子恩生王田有隙,一种祸胎代为报复。历任未几,悉意搜罗,重结同乡大名府知府姚汝循。为先容阴风,无籍棍徒刘神武为指使,掇词诬讼。巡按衙门御史黄襄,素性庸黯,偏听姚知府禀嘱,轻为允行,下州鞫问。希悯阴喜,有快私心,遂收王田,多方拷讯,身试诸刑。坐以谕祭、修坟及坊牌工价皆属赃迹,勒以追偿,械紧幽圄,备极苦状,号呼狱卒,哀求饮溺,禁绝饮食七日而死。又遣皁快百余围宅捕拿。其母命妇,惊死复苏。其妻周氏坠楼自毙。族叔王刚,罗织身殒。田有一子,子有一孙,复恐留为后患,假以追赃,令心腹快手孙忠等巧计图谋,与之起卧,并致其死。乡邻亲戚相为戒严,宅中诸物任人自取,莫敢问何?一二日间,募然荡尽。其间污辱多端,犹有不忍尽言者?夫崇庆一代名臣,身为冢宰,涉历多年,着有劳绩,文章德业昭人耳目,课其贤能犹当十世宥也!乃身死之日,家业陆沉,子孙不保,行路之人皆为痛恻。即使王田罪在不赦,犹当宽以岁月详加鞫审。即罪犯死刑不可缓旦夕矣,其妻何辜?其子孙何辜?其宗族诸父又何辜?刑未犯于诛夷而同时五命,倏尔烟消。罪不至于籍没而四十年官赀,荡然涂地,鸡犬不宁,童仆星散,孑立命妇无以保其余年。先世旧臣仅厝身于藁塟,言之至此,可为痛心。语云:破家知州。臣以为疑,今始信之。

自是以后,彼知公议不容,益复无忌,酷以济贪,狼狈特甚假劝借,则富民李仁等八百余家横被渔猎者八千金。罚赎之滥,甫半岁,原被告张焕等至二千余人入囊橐者,岁可五万余矣!诸凡朘削难以殚述。既厌心于溪壑,乃肆意于弥缝。李珍察院书手也,留饭献茶,而予之葛布十疋。秦凤抚院承差也,送贴往拜,而纳之银盏二副。书刺交驰馈遣旁午,彼素狂戾,久泊人心,谓以百姓之财媒一己之官,何惮不为也。以故所在监司半属聋聩,漫无指摘,尚注能声,夤缘显擢。夫一州赤子命寄此人,而彼方朘民骨髓,涂民膏血,贪饕酷虐,莫可伦比。使死者抱恨于九原,生者含酸以永夕。如此作为,而犹滥厕清曹。致身郎署,垂绅结绶,俨然民上人情天理诚为非宜。近经考,谪已慊众心,然恶积衅稔犹属漏网。参照原任开州知州汤希闵,蛇蝎之心,犲狼之性,敢用法而曲法,辄杀人以媚人,覆其赃已过万金,殒无罪不止三命,神人共愤,存殁含冤,残犷远浮于东陵清华巧猎乎?南部罪不尽于迁谪,法当论以抵偿,此一臣者所当及行提问者也。原任真定等府巡按御史今升陕西苑马寺少卿黄襄,才识疏庸,性术柔黯,谬司监察,不能理枉而伸冤,滥允诬词,致使长奸而助虐,覆盆不照,冤鬼何辜。听姚知府之谗言,泄汤知州之私愤,黄州作牧,肆着贪声,陕右卿僚茫无善状,理宜褫黜,惩其往愆。原任直隶大名府知府今听降丁优姚汝循,行事乘张,存心险刻,党阿乡曲,贼祸善良,成属官以欲逞之谋,陷监司以不明之罪。私平康里逮王刚以无生,黩货金酒船出,韦光祖于几死,仕籍久玷,公议难容。原任开州知州历升广东布政司右恭议今丁优章世仁,性同枭獍,毒蓄蜂虿,牧民有残民之媒,假人以杀人之手,复雠构怨,然后快于心,与点世尘家抑果谁之责也?久腾物议,难更叅藩。

以上三臣所当均行罢斥者也。如蒙皇上悯念,旧臣之裔受毒于憸夫,无辜之民重残于虐政。勑下吏部都察院将汤希悯照今考察,贪酷异常,事例先革职为民。仍行真定等府巡按御史提问具奏,其黄襄、姚汝循、章世仁俱属翼恶官员,均行罢斥庶乎?正盛世之法典,雪人心之公愤,使梧丘之魂不愧于沉首,鸿亭之鬼无恨于灰骨矣!臣不胜竦息俟命之至。 隆庆五年

 

 

笔者对此也进行了一番查证:

 

1、王田是死在王崇庆之后的,发现的王崇庆的墓表足以证明,所以王崇庆也不可能写出那样的信来。

2、在贾三近的生平介绍中有如下文字:“贾三近迁左给事中、谏议大夫、光禄寺卿。上呈《纠劾极酷有司,并翼恶官员,以重民命疏》。 ”证明贾三近确实在隆庆五年对不法官员进行了弹劾。

3、在对姚汝循的生平介绍中有如下文字:“ 嘉靖三十五年(一五五六)进士,除祀县知县,先后任南京刑部主事、南京刑部郎中、大名知府。隆庆初,受谤降为民,归居凤凰台十年,游历于燕、赵、楚、蜀间。”也就是他在大名知府任上降为民,时间也洽为隆庆初。

4、在查证汤希悯时只找到如下文字介绍:明南京户部郎中汤希闵墓:明万历《石埭县志》载:汤墓“在县西二十余里四都金堂冲(广阳境内),有神道坊一座,有少保毕公碑记”。证实汤希悯的仕途也止步于贾三近奏章上所说的南京户部员外郎。

5、对于黄襄仅发现了他几首诗。2014年5月26日在武进洛阳镇武进大道施工现场挖出一块墓碑,墓碑主人显示是明朝进士黄襄,他的生平也许不久就会知道。

6、在光绪《青阳县志刊误补遗》中有关章世仁的介绍:章世仁,二十一都人,登嘉靖丁未李春芳榜,开州知州,官至广东布政史司参议。由上可以看出他也止步于奏章上所说的官职。

尽管在《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中没查到对此案的处理结果,但由上面六条资料足以证明,贾三近的奏疏是有结果的,并且当事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从而证明王田之死是含冤的,这也说明传言不足信,我们应该还王田(王小樵)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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