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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乐论 导读 杨赛(2010-03-09 12:33:14)转载▼标签: 中国历代乐论选先秦乐论杨赛上海音乐学院杂谈 分类: 第一章先秦乐论
第一章 先秦乐论
导读
杨赛
自汉以来,史学界就把秦朝以前的历史时期,统称为先秦。先秦文明,是中国历史长河最前面的部分,是中华五千年文明从萌生走向昌盛的开始,具有极其重要的内涵。[1]
这一时期的史料十分有限,除了出土文献之外,现存的文字材料与神话传说全部经过后人的追记和整理,需要结合考古学、人类学、阐释学等知识,才能对斑驳的历史做出合理的还原。
先秦音乐与人们的生产劳动、诗歌、舞蹈、宗教、巫术等密切相连,表现了人们的情感、认识、思想和意识形态,并渐次延伸到教育、社会制度等各个方面,在先秦社会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传说黄帝时有《弹歌》、《云门》尧时有《咸池》、舜时有《韶》等乐舞。[2]考古出土了多种原始时代的打击乐器和吹乐器。根据甲骨文史料,夏、商时期的祭祀与占卜活动大都伴以乐舞。乐舞还成为当时部落之间交流的重要媒介。西周时期,音乐和礼制结合起来。[3]《礼记·乐记》:“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什么样的礼,配什么样的乐。[4]由此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表演和音乐教育机构,完成了较科学的音律体系。
正是在这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国的音乐理论逐渐完备,奠定了整个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基本框架,成为最早成熟的中国古典文艺理论门类之一。蒋孔阳先生说:“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主要是乐论。”[5]
《周礼》和《仪礼》中记载了周王朝严密的音乐组织和音乐制度。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先秦史志、诸子百家大多都参与了讨论。《左传》、《国语》、《诗经》、《尚书·尧典》、《易经》、《仪礼》、《周礼》、《管子·地员》、《墨子·非乐》、《荀子·乐论》、《礼记·乐记》、《吕氏春秋·音律》、《吕氏春秋·制乐》中都有音乐理论的记载。这表明,音乐理论是中国思维成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完备的理论形态和内在的逻辑性和顽强的生命力,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构成部分。
在中国音乐理论史上,出现了许多独特的范畴。这些范畴,构成了中国音乐理论独特的言说方式,形成了中国音乐理论的独特品格。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与其他思想范畴密切相关,甚至很大一部分思想范畴是从音乐美学范畴中转化而来或受到音乐美学范畴的影响,同时,一些其他思想领域的范畴也影响到音乐美学范畴。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的发展,可以探索到中国音乐美学的历史脉络;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与其他思想范畴的关系,可以弄清楚中国音乐美学的品质。
先秦是中国乐论的发韧期。先秦时代,就产生了大量重要的个音乐美学范畴,如:新声、礼乐、乐从和省风以作乐、中声、淫声、德音、非乐、古乐与今乐、天乐、、乐者乐也、乐本于太一、凡音乐通乎政等等。这些原范畴及与之相关的学术争论,决定了中国音乐美学的基本框架。
就逻辑结构而言,中国音乐美学范畴体现出明显的层次感。中国音乐美学包括“感觉与感知(声)——序化与象征(音)——礼乐制度(乐yuè)——价值认同(乐lè)”四层结构。《乐记》中说:“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即人类对世界的感知,是音乐的基本手段和材料,《乐记》说:“声者,乐之象也”。声具有物理属性,是中国音乐范畴空间的第一层。《乐记》中说:“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又说:“声成文,谓之音”。“变成方”、“声成文”,都是文之以礼乐的意思,是将自然音响序化、体系化、象征化,并用金、石、丝、竹等乐器表现出来。这个音,已经不是一种纯粹的感叹和摹拟了,它深深地打上了人类生活的印记。音是中国音乐范畴空间的第二层。《乐记》中说:“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又说:“乐者,所以象德也”,“德音之谓乐”。可见,这个乐不同于我们今天在音乐厅里听到的音乐。音乐厅里的音乐,与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是一种审美关系。《论语·阳货》中说:“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与创作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已经超出审判关系的范围,抽象为一种政治伦理关系,这就是礼乐制度。乐(yuè)是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空间的第三层。《礼记·乐记》中说:“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这个乐(lè),与孔子所言的“回也不改其乐”之“乐”相同,都表示对儒家礼乐制度的价值认同。乐(lè)是中国音乐思想的第四个层次。《尚书·虞书·舜典》说舜曾“同律、度、量、衡。”《周礼·春官宗伯》说大司乐“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左传·文公六年》中记载:“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这说明,律已经不仅仅只是一个音乐技术的指标,而是中国古代整个社会政治系统中最重要的部分,它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我们可以说,律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标准尺。《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乐》乐所立,故长于和。”和是中国音乐美学的宇宙哲学。它广泛辐射到中国音乐美学各个层次。“声一无听”,各种不同的音响要相互调和,这是物理音响之和。“声应相保曰和,细大不逾曰平。”(《国语·周语下》) “审一定和”。(《荀子·乐论》)这是器乐之和。“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国语·周语下》)这是政治之和。“凡人神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国语·周语下》)“凡乐,天地之和,阴阳之调也。”(《吕氏春秋·大乐》)人与神、器物与制度、观念与哲学合而为一,构成了浑然一体的宇宙哲学模式。中国音乐美学的理论大厦,就是这样层层构建起来的。在数千年的时间里,无数的理论家前赴后继地参与了这一体系的构建,这是世界音乐美学史上独一无二的奇迹。
在这一时期,儒家的乐论已经成熟,基本构建了一套物-心-声-音-乐-性-政的礼乐理论体系。儒家的礼乐理论体系自初始之日起,就受到诸子百家的批判。中国音乐美学范畴发展时间很长,范畴也很多,但这些范畴并非游离态,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聚合两大范畴体系:声、音、乐、和、律、风等系列范畴都是从礼乐这个核心范畴生发开去的;五音令人耳聋、法天贵真、天赖、心斋、坐忘、声无哀乐等系列范畴,基本上是从非乐引申出来的。
中国音乐美学的原范畴基本直都产生于先秦时代,汉代对儒家的礼乐范畴体系进行了系统化,奠定了礼乐范畴体系的大局。魏晋时代,嵇康等人又对道家的音乐美学范畴进行了系统地思辨,奠定了道家音乐美学的框架。绝大多数的中国音乐美学范畴都是在先秦时期建立起来的,后代基本上没有产生多少新的范畴。这些原范畴的含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许多变化。如风,在孔子以前与孔子以后就有不同的含义。范畴含义的不确定性给范畴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在新的语境中对音乐美学学科重新定位,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音乐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是中西音乐美学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可以促中西音乐美学的交流,从而进一步确立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全球化视野。音乐美学在西方已有260多年的历史,被引入中国也走过了80多年的历程,如果我们从动态学科史出发,对音乐美学学科性质进行全面而深刻地反思,瞻前顾后,必将形成更加独立的学科意识。正如恩里科·福比尼所为,如果我们也能在探讨中国音乐美学的来路基础上思考其去路,突显中国音乐美学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对形成中国音乐美学新的品格将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音乐教育得到迅猛发展,教学体系不断完善,合理的学科定位,对推进音乐美学的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将提供理论与历史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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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学勤:《先秦社会形态研究·序》。晁福林:《先秦社会形态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 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第2页,第22页。
[3] 陈戍国:《中国礼制史》(先秦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第48-57页。
[4]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释乐次》。
[5] 蒋孔阳:《先秦音乐美学思想论稿》。人民出版社,1986,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