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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时胆大,也会有时胆小

 汉青的马甲 2015-02-24


羚羊看到狮子立刻逃跑,老鼠遇见猫会赶快躲起来,我们只能从动画片中看到弱者动物与强者动物的斗智斗勇,现实中是绝对看不到的。

在我们的世界里,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四两拨千斤的情景并不少见,实力、智慧和勇气往往决定着胜负,天时、地利、人和往往决定着命运。

这是人的世界和动物世界因为精神领域的本质不同而造成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

 

假如十只老鼠与一只猫相遇,它们绝不可能像我们一样四面出击、调配有序、游刃有余地战斗,它们很可能是一哄而散、四处逃串。我们很少有人看到一只老鼠同另一只老鼠的争斗、两只猫的争斗、两匹马等等无数同类同种动物之间的争斗。日常生活里我们常见到狗、鸡、蟋蟀、蚂蚁以及老虎、狮子等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厮杀,人类自己个体之间的拼斗现象更是多如牛毛、数不胜数。

动物和人类,特别是人类之间的个体拼斗常常有一种“勇者胜”现象,群体与群体的拼杀胜负有时也决定于勇气和士气,特别在武器落后、人力相当的时候。拼刺刀中,哪个人越勇敢、不怕死也越有可能最终获胜,只要存有一丝犹豫、心软都有可能成了刀下鬼。

我们常常从体育比赛中看到有些队员的超能量发挥。也经常看到世界各地有人反复挑战各种自然“极限”的报道。不畏艰险的探险者从古至今络绎不绝。对权力和暴力的挑战者更是前赴后继。

 

显然,我们人类的“勇”和“气”并不是一种物质形态,而是一种精神现象,也可以说是我们思想意识认同前提下的一种情绪。

首先是认同,如果没有取胜的观念意识体育比赛不可能产生强烈的取胜欲望和超能量发挥,如果事先就知道“打假球”那胜负对运动员来说就无所谓,比赛也没了任何意义。如果战士们不理解或不认同战争的正义性恐怕也很难打胜仗,拼刺中很可能产生犹豫,更别说“勇”和“气”的超能量发挥了。

当思想精神领域认同某种观念意识的时候即是我们自身已有的逻辑意识与外界信息的共鸣,它是产生“勇气”的唯一基础。至于它产生“勇气”的能量到底有多大?无法评估,也无法测量。

但事实告诉我们,心情、情绪、意念有时可让一个卧床的病人一跃而起,同样也能让人得上不治之症。心理障碍、催眠、抑郁症、烦闷等现象并不少见。

 

我们大多数人都看过《上甘岭》电影,炮火连天中王成大喊“向我开炮”!大无畏的英雄形象嵌入眼帘。《红灯记》中的李玉和,《智取威虎山》的杨子荣等都是这类艺术产品。

其实“狼牙山五壮士”、投江的屈原、红楼梦里的宝玉、背叛阶级的马克思恩格斯等等人物无不是需要莫大的勇气,没有勇气他们不可能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事实上每个人都具备“勇气”的能力和功能,一个被逼得无路可走的人随时都可能爆发出激烈的情绪,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人也可能杀人,所以说我们人有时是非常胆儿大的。

 

我们常常把他人对某件事物鲜明的态度解释成“个性”,实质上鲜明的态度是人们情绪的表达,是我们面对具体事务时价值取向、利益观念的体现。当我们把“胜王败寇”看成“真理”时会产生强烈的权利欲望和依附权势的奴隶意识,有权就有一切、升官发财成了理所当然。抱有这种价值观的人从不相信人会自动放弃权利和利益,涉及到个人利益时会表现出非常激烈的情绪。当个人无法获得权势时又往往把个人利益寄托在某个人或团体的身上,个人崇拜,意识观念崇拜等极端化文化和无条件服从的奴化思想因此而产生,如果有机会他们一定会穷尽所能、不遗余力地夺取社会管制权和物质精神利益最大化。

碍于公共道德的制约,他们往往以各种“名正言顺”的理由给自己贴上“正义”的标签,利用人们的“精神惰性”灌输各种违背自然社会基本规律的文化观念。但无论如何包装都无法掩盖其自私自利的价值取向本质,他们是一些极端自私又卑鄙龌龊的人。

年三十黄世仁逼迫穷困潦倒的杨白劳欠债还钱,老板耍赖克扣员工,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等等一系列文化说辞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的两面性,否定自然世界事物的对立统一规律,因而许多说辞并不能准确揭示社会事物本质。比如:黄世仁的邪恶并不是向杨白劳要债,而是对穷人人格尊严的侮辱与压迫;老板的问题是耍赖,如果企业亏损老板无钱难道员工非要逼他跳楼?企业垮了员工何益?如果把所有的投资人(资本家)都消灭难道把社会变成人人只干自己的事的原始状态?一个人的最大能量又能打出几个钉?

 

事实上个体生命在自然环境中非常渺小,离开群体社会生存都是问题,更别说创造文明了。这样的环境中,我们经常遭到自然灾害和肉食动物的伤害,也常常出现人类自己伤害自己的情形,遇到狮子老虎我们不得不赶快逃避,遇上日本鬼子我们不得不赶快躲起来,没有办法,这是大自然设置的自然规律。

面对强大的敌人我们会产生恐惧,人们害怕那些掌管生杀大权的人,恐惧权力的“无边界”。最可怕的是遇上不要命的,最无奈的是遇到不讲规矩不讲道理的,所谓“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即是这个道理。

就生命而言,恐惧害怕的原因是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即是手握重权的总统也需要许多人贴身保护。这种保护也不见得都有效,保护本身还具有强制性,使得本可以自由自在的总统也不敢随意而行,不能不说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哀。至于普通人那就更别说了,对暴力、权力、政治等等的恐惧更是无处不在。如果不能突破肉体凡身的客观存在,任何人都是如此,所以说我们有时会非常胆小,没有办法,大自然创造的人就是这样。

 

所以,“王成式”的英雄人物并不是真实的“人”,他只能作为一种文化艺术产品而存在。并不是说文化作品不能真实揭示“英雄”们的真面目,而是说不能全面反映人的善与恶以及社会多层面的信息的文化产品都缺乏真实性,它给人们提供的信息往往是片面的,不真实的。这样的文化作品很难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更别说有记忆价值了,即是一时被推崇也最终会失去它存在的意义。因为它不真实,更多的是人为有意的杜撰甚至是毫无根据的胡编乱造。

这并不是否定“勇气”的存在,因为英雄是客观存在的。不过,“英雄也是人”才是一种准确的哲学观念,不全面展示人的“多面”和揭示人性善与恶的基本两面的“英雄”实质上是脱离“人”的“神化英雄”,科幻片中无所不能的“人”事实上根本不存在,走上战场面对屠刀而对自己和亲朋好友没有丝毫眷恋和恐惧那不是人,那是机器,假如真有这种人他一旦握有重权对社会一定会是恶梦,自己和亲属都不珍惜他会珍惜其他人吗?

事实上真正的英雄在实际生活里也应该表现出大量的人性善,身上不时闪烁着道德的光芒,忠孝仁义、敬老爱幼、拒惑内敛、克己奉公、勇于担当、平等待人以及敬畏、尊敬生命等,即是自私也是“取之有道”而不是“毫无私心杂念”,更不是不怕死或杀了多少敌人。如果英雄身上没有道德素质,那我们崇拜的实际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和山大王,更多的恐怕是恐惧心理下的依附。

 

这实际涉及对“英雄”这个概念的哲学认识,如果认为“都是人”,那就不能否认“善”与“恶”的共同存在,自然不会对英雄身上的“瑕疵”和小人身上的“亮点”大惊小怪。如果认为“不是普通人”,那关键在对“不普通”的看法,什么样的“不普通”才是英雄所为?之于“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人”、“纯粹的人”等观念从根本上是违背“对立统一规律”哲学观的。他们认为英雄由“特殊材料”构成,和普通人不一样。之于“特殊”在什么地方?无非是不怕死而已,或者像和平时期雷锋那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其实,宣扬内敛本身没有错,孔子也赞成“克己”,传统文化中含有大量的道德观念,严于律己就是其中之一。但极端化宣扬则走到了事物的反面,什么“毫无私心”、“纯粹人”、“斗私”等说教恰恰不会被社会认同与接受,伴随着政治的强制性人们只会把自私的心理隐藏起来,造成整个社会成了“虚假场”,饥寒交迫说成莺歌燕舞,停止落后说成一日千里等等。

大概从来没有人怀疑人人都有私心,每个人心中都明白。所以为他人为社会的行为被公认为高尚,那些不怕牺牲的行为也往往被肯定。自己的胆儿小恰恰衬托出英雄的胆儿大,因而不要命的人很容易成了人们心中的英雄。“胜王败寇”、“丛林法则”也成了他们心中的“真理”。

产生这种认识的根本原因是我们生命的自私性,但如果无视我们生命的善良面那就大错特错了,哲学观念就会产生根本性错误。对英雄的特殊行为解释不是片面就是不能自圆其说,随着时间推移甚至会完全磨灭英雄的形象。

事实上“不怕死”行为并不等于英雄,为了自身利益而不怕死能是英雄吗?为了集团利益也不能认为都是英雄,因为集团利益往往并不等于社会利益,只有为了世界(广义社会)和狭义社会的公正与公平的不怕死行为才是英雄所为,也才能称其为英雄。不过,这里说的英雄有群体、民族、国家等“狭义社会”和地球村所有人的“广义社会”之别,国家民族英雄并不一定是人类英雄,而人类英雄一定是国家民族英雄。

因为民族国家利益不一定和人类利益完全一致,各民族、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但作为“人”任何民族与国家无不是强烈要求世界社会公平正义,每个人都需要物质和精神利益,个体生命和民族国家都需要尊严,在这些方面全人类都一样。

有人以为利益矛盾不可调和,克罗米亚的归属只有乌、俄双方的军事实力才能解决,表面情形的确如此。但不要忘了克罗米亚人的意愿,刺刀并不能改变人的思想,如果绝大多数人不认同就意味着暴力掩埋着祸根,只有人们感觉社会更公平公正才会逐步接受。否则,一旦有机会将会引起永无宁日的暴力冲突,因为暴力只会造成仇恨而无法改变人的意识,人则是思想意识主导行为的生命体。可以说暴力不能让人认同政治,非暴力也左右不住人的政治认同。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独立思维特征,谁也没有办法钻进他人的脑袋里左右他人的思想,这是大自然创造的不可改变的现实。

对我们人来说,利益矛盾的冲突并不意味着只有你死我活,只有胜负,只有比试实力这一条路可走,更不是不可以在权力、地位平等前提下的“谈判”。事实上人之间的矛盾绝大多数是经过协商谈判解决的,或者是在双方都感到力不从心的情形下戛然而止的,当然也存在刺刀下的所谓“谈判”,不平等条约、合约均是在这种情景下出笼的。但刺刀和暴力没有办法改变人的思想,人和社会追求权利平等和地位平等的意识孕育着山崩地裂的能量,除非暴力突然退去并给于人们更自由的生活环境,像一些高瞻远瞩的政治家那样,一夜之间还社会以权力,否则难有宁日。

 

事实上我们人的社会非常复杂,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思想精神领域的复杂,但从哲学理论上并不是不可以认识,更不是无规律可循。比如:“人类大多数矛盾是经过协商谈判解决的”,有的人也许能举出许多弱肉强食、胜王败寇的事例反驳这种认识。但从自然角度观察不难发现,人类所有的文明成果都是在“矛盾暂时稳定”的状态下得以实现的。如果人之间的矛盾和动物之间的矛盾一样,丛林法则中的你死我活不可能产生任何文明。我们人类在处理、对待矛盾时不仅仅是博弈,我们同样可以做到尊重对手、谦虚退让使矛盾不至于发展成只有暴力才能解决的地步,这就是我们人类的高明之处,这在动物世界里是绝对看不到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双方矛盾的终结,而是处于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状态,我称它为“暂时稳定状态”。这种状态事实上主导了人类的全部历史,覆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否则就无法解释我们人类无以伦比的文明成果。试想,如果我们和野兽一样,周而复始地相互残杀,经常处于恐惧之中,还会有文明吗?

从人性分析,使矛盾处于暂时稳定状态来自人性善。从社会分析,这种让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状态来自于公正的道德理念,没有公正就没有稳定。刺刀暴力下的“公正”并不是真正的公正,那只能是被迫情形下的权宜之计。不要忘了,人是可以作假的。

这就涉及到一个重要的社会理念:我们社会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工具唯一的作用与目的只能是维护公正,大量矛盾的产生恰恰是人为制造的不公。

 

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物质方面的不公既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原因,对于自然造成的不平等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它是造成不可能消灭阶级的根本原因。但对人为制造的不公我们则是可以改变与改善的,人类社会的发展本质上正是这种改变与改善的过程。从人性上说是弃恶扬善,从社会上说是趋于公正。因为精神方面要求人格平等的欲望不可抗拒,因为大自然制造的人的人格本身是平等的,因为人之间精神领域几乎没有差别,没有人敢宣称自己突破了善与恶,更没有人敢公开宣称他只是为了自己。尽管有的人并不是出于真心,但它却自然形成以公共道德展现出强大的社会力量。

因此我们看到历史中所有的变革、革命、暴力、动乱、战争以及博弈无不是打着“为民、为国”等旗帜,明明是报复行为也说是为了公平正义,就连土匪强盗也要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可见没有人敢公开违背人类道德,都是以道德的名义下的行为。

表面看“公共道德”作为一种理念并没有多少管理社会的实际权力,实权都在政府。但道德是社会公正的唯一支撑,道德的丧失等于公平正义的丧失,因此公共道德成为人们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普遍的心理基础。

人,人格,尊严自产生起就是平等的,是大自然给于的,任何社会势力都不可能改变这一基本自然形态。因此,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工具的方方面面运行都必须体现人格平等和机会平等。从根本上说,任何人,任何势力在思考和选择时都必须把他人或其它势力放在与自己平等的位子上,没有人人平等、人格平等、尊重他人、敬畏生命的价值取向意识很难做到这一点,在“阶级观”的有色眼睛里更难看清贫富、官民、城乡、官商等等各类人的人格尊严平等,做出的选择怎么不违背自然规律?

有些人把“阶级论”奉为“神教”并顽固坚持“专政”说,岂不知有意或无意否定了人格平等这个基本的自然形态和社会需要,客观上破坏了社会的公共道德,强权之下孕育着随时可能爆发的地下岩浆,同时又制造了普遍的社会虚假,庞然大物因偶尔的一根稻草而垮塌。

 

就个体来说,突破自我最为关键,是时刻牢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尊重他人还是口头为他实则为己?遇到矛盾是首先尊重其他还是首先思虑为己?是辩证思维还是唯我独尊?这不仅是个人哲学理念问题更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当然,这些问题同样也体现了所有政治、经济集团和所有社会群体的哲学观、价值取向和道德风格。不管怎样,也不管作何选择,大自然设定的人格平等决定了社会追求公正的必然,谁也没有能力改变它。

不过,自然世界的对立统一存在不会因为什么样的哲学观念、价值取向和道德风格产生任何改变,因此我们需要随时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能让它失去控制而丧失理智演变成动物性冲突。因为当矛盾发展成你死我活时如同两只野兽在争夺一块骨头,互不相让分外眼红,没有丝毫的谦让与怜悯,人性中的“善”被无视和抛弃,剩下的只有动物性的生命自私。因为我们身上的确存在这些东西,必须警惕。否则,失去理智等于我们完全变成了动物,变成了野兽。

无为、跳出红尘、入教、心灰意冷等等逃避心理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客观存在,只有自杀和生命消逝才能彻底解脱。这种情景对个体来说是可能的,对社会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个体对社会来说有你不多没你不少,社会则是大自然产物,只有大自然有能力让人类社会从自然环境中彻底消失。因此,个人、社会、自然三者之间绝不会因为某个个体或者某个狭义社会的产生与消逝而发生任何变化,它们一定会按照其自然规律周而复始地运动下去。

胆大和胆小都不是我们自己的错,因为它们是大自然给于的。但不能辩证思维和控制情绪现象责任完全在于自己,是做“人”还是动物是其结果,尽管绝大多数人口头和主观上不承认这一点,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201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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