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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观察|加拿大油气权益出让制度研究

 ixhixh 2015-02-28



文|胡再持    等

加拿大布雷克律师事务所温哥华分所


笔者在帮助中国企业投资加拿大的过程中,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近年来开始关注在加拿大能源领域的投资机会,并且成功地进行了油气资产的收购。为了帮助广大中国企业在加拿大能源领域成功地进行投资,减少及规避投资上的法律风险,本文拟简要介绍投资人在加拿大收购油气资产时需要关注的法律制度和一些问题。



一、加拿大的石油及天然气资源概况


根据加拿大石油生产商协会2014年的统计报告,加拿大探明原油储量为1730亿桶。居世界第三位。其中的1670亿桶来自阿尔伯塔省的油砂资源。

2013年,加拿大原油产量为350万桶/日。预计到2030年,加拿大原油生产将增加到644万桶/日。加拿大93%的原油生产主要集中在其西部省份,包括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萨斯科彻温省、马尼托巴省及西北地区。其中,阿尔伯塔省2013年的常规原油生产为130万桶/日,油砂生产为190万桶/日,占当年加拿大原油生产总量的91%。

根据加拿大石油生产商协会的统计资料,加拿大同时是世界第三大天然气生产国。2013年,其全国天然气产量为141亿立方英尺/日。其中,阿尔伯塔省的天然气生产量,占加拿大全国生产量的80%以上。2012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天然气生产量为33亿立方英尺/日。随着页岩气开采技术的发展,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天然气资源按2012年的生产量,可供开发100年以上。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目前有18个液化天然气(LNG)出口设施项目正在不同程度的前期开发和规划当中。总设计出口能力约为2.56亿吨/年。



二、加拿大的油气矿权制度


油气矿权是指对地面下的石油及天然气资源的所有权。

加拿大是一个由十个省和三个地区组成的联邦。各省内的石油及天然气矿权绝大部分由省政府所有。

位于各省内的国家公园内的矿权由联邦政府所有。位于各省内的印地安人保留区内的矿权由联邦政府作为信托人代原住民信托持有。

此外,由于历史原因,个人和公司也可能持有油气矿权。例如,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在1891年以前向个人出让的土地,曾经包含地下油气矿权。在阿尔伯塔省,土地及其地下的油气矿权在历史上曾经由联邦政府控制。1930年,联邦政府将其持有的位于阿尔伯塔省内的油气矿权,移交给了省政府。

联邦政府1889年以前、在阿尔伯塔省向西部移民出让的农场宅地的产权,以及历史上的哈德逊湾公司1908年以前、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1902年以前、在阿尔伯塔省向私人和公司出让的土地产权,也曾包含地下的油气矿权。这部分土地及继承人和受让人,则可能通过继承和受让获得相应的油气矿权。

大体上讲,在阿尔伯塔省,省政府持有省内81%的油气矿权。其余19%的油气矿权,由联邦政府和私人或公司持有。

由于加拿大是君主立宪制国家,由联邦或省政府持有的油气矿权,称为皇家矿权。由私人和公司持有的油气矿权,称为私人矿权。



三、取得油气权益的途径


油气权益是指私人和公司根据与油气矿权持有人签订的油气租约或协议,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和区域,进行油气资源的勘探、钻井、开发、生产和销售的权利和收益。

在加拿大,政府或私人并不出让所持有的油气矿权,而是向有资金或技术实力的开发商出让油气权益,并以此收取相应的地租和特许费。因此,在加拿大,所谓收购油气资产,实际上是指通过公司或资产收购,直接或间接的收购油气权益。

投资人在加拿大取得油气权益的具体途径包括两类:

第一,通过协议从矿权持有人直接取得油气权益,并根据租约向出租方缴纳地租和特许费。此类协议包括,投资人与私人矿权持有人签订的私人油气租约;以及投资人与皇家矿权持有人(包括联邦政府或省政府)签订的皇家油气协议。

第二,通过其他商务合同,从现有的油气权益持有人受让全部或部分油气权益。此类合同包括:投资人与私人油气租约或皇家油气协议的承租人签订的油气权益受让合同;投资人与私人油气租约或皇家油气协议的承租人签订的油气开发承包协议;或投资人与油气开发承包协议的现有承包方签订的油气开发合作合同。



四、加拿大油气权益出让制度


在加拿大,政府作为皇家矿权的持有人通过皇家油气协议向私人企业出让油气权益;私人矿权持有人则通过私人油气租约出让油气权益。


(一)私人油气租约

私人油气租约是私人之间签订的商务合同。租约的出租人为私人矿权的持有人(包括个人或公司)。租约的承租人根据租约有专属的权利和特权在规定的范围和区域内对出租人持有矿权的油气资源进行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按照租约规定的标准及油气产量的一定比例(通常为20%),向出租人缴纳地租或特许费。

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争议,加拿大石油租地人协会(CAPL)制订了私人油气租约标准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条款加以修订。阿尔伯塔省的大量私人油气租约均采用了CAPL租约,但使用的具体版本可能由于租约签订的时间而有所不同。


(二)皇家油气协议

加拿大各省都有相应立法,规范政府向私人和公司出让油气权益的法律制度。下面以阿尔伯塔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有关法律制度为例,做简要介绍。


阿尔伯塔省

在阿尔伯塔省,省能源部每年平均进行24次油气协议的公开竞标出让,出价最高的竞标人中标后与政府签订皇家油气协议。在阿尔伯塔省,政府出让的绝大部分油气权益,都是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出让的。

阿尔伯塔省皇家油气协议具体分油砂协议和普通油气协议两类。

油砂协议具体包括油砂许可和油砂租约两种。油砂协议赋予承租人在特定区域和地层钻探、开采、生产和销售政府所有的油沙资源的专属权利。承租人则根据政府规定的标准及收益或生产比例,向政府缴纳地租和特许费。一项油砂协议覆盖的区域,最大可达到9216公顷(约92平方公里)。油砂许可的租期为五年。油沙租约的租期为15年,并可经申请续延。

普通油气协议具体也包括油气许可和油气租约两种。普通油气协议赋予承租人根据协议条款,在规定的区域和范围,钻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及天然气的专属权利。承租人则根据政府规定的标准及收益或生产比例,向政府缴纳地租和特许费。一项普通油气协议所覆盖的面积根据所在位置,不得超过15到36个区块(注:每个区块的面积为1.6平方公里)。油气许可的租期,根据油气资源所在位置,为二到五年。油气租约的租期为五年,并可经申请续延。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省天然气开发部每年进行12次油气协议的公开竞标出让。出价最高的竞标人中标后与政府签订皇家油气协议。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所有皇家油气权益都是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出让的。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皇家油气协议包括:许可、执照、及租约。

油气许可的持有人有专属性的权利,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油气作业法》,申请在政府所有的土地上及许可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油气资源勘探性钻井作业。油气许可的有效期为一年,并可每年续延。

油气执照的承租人有权在皇家政府油气资源保留区勘探及开发石油及天然气。油气执照的有效期为三到五年,并可申请续延。

油气租约的承租人有在租约规定的区域内钻探、开采和生产石油及天然气的专属权利。租约的租期,根据租约所在区域的位置,分为五年或十年。并可经申请续延。

投资人在加拿大收购油气资产及签订收购协议之前,需要对收购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收购标的所涉及的油气租约和协议进行审查,以保证所收购的油气权益的价值不受产权瑕疵的影响。

投资人在对油气资产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包括:有关私人油气租约的出租人是否拥有合法矿权?有关皇家油气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油气资产的出让方是否是油气权益的法律持有人或实际收益人?油气权益的出让是否受第三方优先受让权的限制?有关油气权益是否含第三方抵押权或质押权?



五、结语


本文仅对在加拿大收购油气资产的若干问题和制度作框架性的介绍,希望有助于中国企业在投资收购加拿大的油气资产时对相关法律制度有一个概念性的认识。在加拿大收购油气资产,涉及法律、技术、融资、财务及税务等各方面的具体问题和风险。中国企业在完成收购交易时,需要聘请专业顾问处理解决相关问题,以降低和防范投资风险。(原载《石油商报》,其他作者为宋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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