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包拯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府合肥(今肥东县)人。他28岁中进士,曾先后任天长、端州、赢州、扬州、庐州、池州、开封等知县、知府,出使过契丹,还在刑部、兵部任过职,在财政部门做过副使、转运使、三司使,在监察部门做过御使、谏议大夫,最后做到枢密副使,成为朝廷的宰辅,死后追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他当过的大章阁待制和龙图阁直学士使他有了“包待制”、“包龙图”的雅称。老百姓更喜欢直呼“包公”。
《宋史》第316卷《包拯传》中说:“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闾里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诉讼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进前陈曲直,吏不敢欺。”又说:“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正史中记载的包拯,是一位公正廉明的清官。他做过许多有益于百姓平民的好事,“不爱乌纱只爱民”,身后人们还记着他,口碑、话本小说、戏剧曲艺乃至当代的电影电视就演义了许许多多他清正廉明、刚直不阿的故事;演义的结果,使包公的形象更丰满,甚至神化、传奇化。包公“包青天”成了人们寄托、祈望的理想化人物。
对包拯形象的塑造和传扬始于其身前。而源于宋代的话本并红火于元代的包公戏,自明清到近世,不断发展,推陈出新,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包拯在‘京官”开封府尹任上不过一年半光景,描绘这一时期他的断案故事无疑是最精彩的华章,传播之广,渲染之烈,溶进了人们炽热的“包公情”。
现存18种元代公案戏中,写包公审案断狱的就达11种,如无名氏的《包待制陈州莱米》。关汉卿的《包待制智斩鲁斋郎》等;明清又诞生20种。明代《元曲选》100种里包公戏占10种;打开《京剧剧目初探》,可以查到34出包公戏,如《金丸记》、(桃符记》、《胭脂记》、《珍珠记》、《双钉案》、《正朝阳》、《铡美案》、《赤桑镇》、《铡包勉》、《砸銮驾》。
历史上的包拯当然没有传说或舞台中的包公那样神奇。他既有政职、军职,亦有文职,甚至还有闲职,还做过谏官。比起北宋同时期的名臣韩椅、富粥、范仲淹,他的官职和政绩也许都稍逊一筹,但他却能流芳百世,恐怕主要在于他的刚直清廉,高风亮节。
千百年来,包拯作为不朽的清官形象、早已越过时空,为前人和今人,为黄皮肤“龙的传人”和其他肤色热爱中国、崇尚清廉的外国人所敬重。“清心为治本一直道是身谋。秀木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附1:
包拯(999~1062)
北宋政治家。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天圣五年(1027)进士及第,历知天长县(今属安徽)、知端州(今广东高要),有政绩,迁监察御史。
仁宗朝号称北宋的太平盛世,实际上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很严重,庆历新政失败以后,要求改革的呼声继续高涨,包拯是其中的一员。他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贪暴、懦弱的官吏,年老的官吏应强令致仕,以解决冗官问题;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选将练兵,训练义勇以备边;抑制贵戚和宦官等的权利,轻徭薄赋,节省开支等。后曾出任东京转运使、河北都转运使,及知瀛、扬、庐等州和知江宁府等。
至和三年(1056),以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审案明察,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令行禁止。当时的男女老少都知道包拯,称呼他“包待制”,并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此前曾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后权御史中丞,立朝刚严,数论斥权幸大臣,建言兴利除弊。又任三司使,迁枢密副使。嘉七年(1062)病逝,终年六十四岁,谥孝肃。有《包拯集》(《包孝肃公奏议》)传世。包拯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是家喻户晓的“清官”典型,南宋和金已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小说和戏曲,元剧中有大量的包公戏,后有小说《包公案》(《龙图公案》)流行。
附2:
包拯家庭
包拯的大老婆是董氏.生长子包繶,包拯长媳崔氏,19岁嫁给了包繶.20岁守寡.崔氏有一子,早夭.包拯的小老婆是孙氏,生一子包绶,包绶5岁时包拯去世,崔氏把包绶养大.
附3:
青天上也有阴云--包拯其人
包拯,这个被称为“包青天”、“黑脸包公”,被民间和戏剧舞台神化的人物,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人不称,无人不赞。说他明察秋毫,料事如神,说他不恋功名,爱民如子,说他不畏权势,刚直不阿,就连人间至高无上的皇帝和阴间掌人生死的阎王也害怕他的三口铜铡……
近读《宋史》,发现历史上的包拯并非如此。
包拯并非绝大部分在开封知府时断案。包拯从宋仁宗嘉佑元年十二月任暂代开封府起,到仁宗嘉佑三年六月升为右谏议大夫止,总共当了一年半的开封知府。在这一年半中史书上没有记载他任何有关断案事件。只有一件“审牛舌案”还是在包拯任天长县知县时的事情。而此小案又见于《宋史?;穆衍传》里,一桩案件,同时记在两人名下,不知是包拯还是穆衍?《狸猫换太子》这出戏,其人其事查无实据。而整个的所谓“狸猫换太子”事件过程中,宋朝的“官簿”上还没有包拯这个名字。包拯并非“不爱乌纱只爱民”,他对功名还是看得比较重的。据《宋史》说,已经当了御史中丞的包拯连连奏掉两名三司使后,而自己却取而代之当了三司使。“命下之日,外议渲然”,就连曾极力推荐过包拯的欧阳修也看不上眼,认为做的太过火了。但是包拯并未因“外议渲然”而辞去三司使不干,而是躲避一时之后就出来就任。
包拯并非都是“爱民如子”的,在一般情况下他对待百姓较之那些贪官酷吏要好得多。但百姓触及封建统治者的利益时,包拯不但不去“爱”,而且比 一般官吏还要严厉十分。时江淮、两浙、京东、河北旱涝相继,他明知那些所谓“盗贼”是因“累年旱涝,物价涌贵,民食艰阻”的饥民,还向皇上上奏,对饥民“即时诛灭,“捕捉净尽,”对那些剿灭饥民不力的官员,要严加处罚,重行朝典。他之所以对饥民如此严厉,就是因为“万一无赖之辈相应而起,胡可止焉!”包拯并非事事都“明察秋毫”。被称为善于断案的“包青天”,史籍上不但未记载他断过什么漂亮的“案件”,却记述了他审案时被人愚弄的事情。和包拯同时代的沈括在其《梦溪笔谈》中说:“包孝肃尹京,号为明察。有民犯法,当杖脊。吏受赇,与之约曰:‘今见尹必付我责状,汝第号呼自辩,我与汝分此罪,汝决杖,我亦决杖。’既而包引囚问罪,果付吏责状,囚如吏言,分辩不已。吏大声呵之曰:‘但受脊杖而去,何用多言!’包谓其市权,抨吏于庭,杖之十七,特宽囚罪,止从杖坐,以沮吏势。不知乃为所卖矣!”在这“号为明察”的盛名之下,沈括却叙述包拯这么一件不明察的故事。包拯并非都能做到“纵然杀头俺不怕,敢与皇亲争高低”。据《宋史》载,因为张尧佐的侄女是宋仁宗最宠爱的贵妃,所以张尧佐被皇帝任命为“四使”,当时一齐反对这一任命的有唐介、包拯、吴奎等。后来包拯不仅未能和唐介一起坚持斗争到底,而且中途退阵,提议给这位平庸无能的皇亲国戚张尧佐任命宣徽使或节度使,无怪乎事后唐介被皇帝撤职,而包拯却安然无恙,逐步高升了。
包拯从来没有做过宰相,也没有什么权威无边的“铜铡”。他最大的官职是做到御史中丞和三司使,最后升为礼部侍郎,死后追为礼部尚书。他的长相也不是什么黑脸,倒是和他同朝为官的侍御史赵扩,因其“弹劾不避权幸,声称凛然,京师目为‘铁面御史’。”编戏人把赵的“铁面”挪给包拯了。还应指出,包拯是位“清官”,但和他同时代也先后做过御史和开封知府的吴奎、赵扩、唐介、庞籍、欧阳修等,不管“政绩”、“直声”都不比包拯差。不知为什么独有这位被欧阳修称为“天姿峭直,然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的包拯,从宋元至今在戏剧舞台乃至民间,一花独秀,大显威风,经久不衰,流传千年。包拯作为一个封建时代比较正直清廉的好官,曾做过一些有益于人民的好事,对这样一个历史人物,其历史地位是应该肯定的。但为什么人们把他神化了呢?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受尽赃官酷吏、权豪势家的欺压凌辱,希望能有为民伸冤的“清官”,再加上历史上清官屈指可数,人们在绝望中企盼,呼唤“青天大老爷”;封建统治者为其长治久安,也希望有维护其封建秩序的“良吏”,作为楷模,所笼络民心。这样,“包青天”应运而生,戏越编越多,人越传越神,一直到今而不绝。但是,最好的清官仍然是人民群众的老爷,是维护统治的工具。“因此,什么地方百姓大呼包青天之日,一定是他们已经被侮辱、被欺凌之时。显然,清官是封建时代茫茫黑夜里的昨夜星辰,他们绝不代表未来。在健全的法制社会里,人们凭借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无须乞灵于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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