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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趋势 | 信托业保障基金来了,更安全也更窄了

 1个人的武林 2015-03-05


酝酿已久的信托业保障基金将在2015年4月1日起正式亮相。


信托业保障基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当融资方到期不能归还信托资金,信托公司又无法筹集到资金时,信托保障基金将充当“最终贷款人”。


按照银监会最新发布的通知,信托公司须在2015年4月1日之前按照2014年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保障基金,并将认购资金缴入保障基金公司专用账户。以后每个年度,以各信托公司上年度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


对于今年4月1日起发行的信托计划,信托公司须在7月15日前,将上季度认购资金缴入保障基金公司专用账户。


此外,对于以后年度的缴纳保障基金的安排,银监会规定,资金信托按照季度结算。每个季度结束后,按上季度新发行资金规模1%认购;财产信托按照年度结算,信托公司将经审计的前一年收取报酬的5%认购。


通常,在资金信托中信贷类的被动管理型业务占比较大,而财产信托则是依靠信托公司自主发行的主动管理型产品。因此,为了鼓励信托公司发行主动管理型产品,财产信托仅按照收取报酬的5%认购保障基金。


从目前来看,保障基金的设立虽然相当于增设一个信托的“最终贷款人”角色,但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其生存空间将再度萎缩。


因为,信托公司按照自身资产缴纳的基金份额,实际上是信托公司资本金的沉淀。对信托公司自营业务的开展必然产生影响,信托公司或将不得不在信托业务上有更高的利润要求。


此外,保障基金的运行将使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无利可图。目前信托公司的通道类业务报酬率仅0.1%-0.3%左右,由于未来信托公司将不再承担通道类业务的实际风险,因此所能收取的报酬还将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资金信托发行金额1%的认购要求也变相抬高了信托计划的运作成本,使得信托计划在资产管理行业中竞争力下降,相比基金子公司、券商等资管机构,信托公司将失去优势,进而引起资产管理规模下跌,业绩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保障基金成立也并不意味着,购买信托产品就可以高枕无忧。按照监管层的原则,信托计划出现风险时,需按照“债务重组——外部接盘——履行恢复与处置计划——动用保障基金”的顺序进行风险处置。


对于投资者而言,当信托计划出现风险时,如果信托公司已经履职尽责,那么保障基金并不会介入,最终出现的风险还是得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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