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聊聊历史典故:商鞅变法

 吴双江藏书館 2015-03-06
吴双江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产生了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阶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等均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特别是公元前362年与魏国的少梁大战,秦献公战死,魏王否定被虏丞相公叔痤与秦国签定的秦割地讲和的条约,并联合另外五强要吞并和消灭秦国。虽然秦国未被消灭,但国力大大受损,百姓贫困到了极点。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赢渠梁引进魏国人商鞅,在舌战以甘龙为首的旧贵族代表取得胜利后,赢渠梁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有:(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又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有:(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 “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 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商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商鞅虽死, 但他的变法得以在秦国继续实行下去。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历史上的今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