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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组织提醒”当成耳旁风

 心归自然 2015-03-10

  许多因贪腐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分析自己堕落的种种原因时,常会颇为遗憾地加一句:“要是组织能早点提醒我,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地步……”乍一听,似乎有组织监督提醒不到位之责,可细想却不尽然。果真组织没提醒吗?还是组织提醒的时候,自己没重视不珍惜呢? 

  说到组织的提醒,其实无处不在:入党之初的庄严宣誓、三会一课的反复教育、对党章和党纪条规的专题学习;干部履新之初的任职谈话,出现苗头性问题时的诫勉;参观监狱、旁听庭审、收听收看廉政报告、以案说纪时的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廉政考试、定期审计时的要求;领导同事善意的提醒、监督和批评;出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廉政问题时的问责追究;就群众反映问题发函询问作出说明……这些都是对领导干部加强修养、严守法纪、谨慎用权的提醒,形式多样,情理兼备。可以说,组织对领导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关爱有加,在教育、管理、监督等各环节都有体现。 

  面对组织的提醒,有的领导干部毫不在意、当成耳旁风,有的牢骚满腹、心存怨恨,还有的隐瞒撒谎、对抗组织……如此一来,把组织的关心拒之门外,一味在偏离航向的轨道上固执前行,悲剧在所难免。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对有的领导干部而言,自己手握官印、执掌权力,不论在单位还是外面都前拥后护、官范十足,谁要是敢言其不是、批其逆鳞,便会认为对自己大不敬,即使不当场勃然大怒,恐怕内心也觉得权威、尊严受到挑战,悻悻不快。那时,他们不是警醒于犯错必受惩罚,而是恼怒于组织或他人多管闲事指出其过错。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式的反应,不光掩盖不了错误,还会加速其堕落。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如今能做到闻过而坦然接受改正,已是难得,更何况“闻过则喜”?那得有相当的胸怀和气度、对党对人民对自己极度负责的精神才行。当组织拉拉袖子、敲敲警钟时,领导干部应引起重视、及时纠偏,回归正确航向。否则,无视组织提醒,耽于权势利益而不刹车止步,只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在违纪违法的泥淖中越陷越深,迟早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这既然是少数领导干部一意孤行的选择,又有什么理由抱怨组织当初没提醒呢?(鲁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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