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学恩代表:有责任亦应有待遇来源: 人民法院报 2015年03月11日 作为一名律师,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平时与法院联系较多,对法院工作如数家珍。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湖北全省法院在抓好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上思路清晰、亮点突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为全省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蔡学恩提到的“亮点”有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他说,湖北法院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汉江中院、武汉海事法院等跨行政区域审判机制的建立及运行走在了全国前列。二是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湖北作出了贡献。例如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集中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构建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审判机制上有创新。适应武汉东湖高新区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迫切需要,湖北法院在东湖高新区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也在全国领先,假冒“稻花香”商标侵权等三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对今后法院工作,蔡学恩提了两点建议:一是希望进一步强化律师在代理、辩护等诉讼过程中的作用。少数法官对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辩护意见和观点没有认真听取和给予足够的回应。二是希望提高全省法院干警的待遇。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要求,全省法院法官在承担更多工作量和更大责任的同时,也应获得应有的职业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为司法事业的长远发展打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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